二五○、张作霖自封大元帅(第2/3页)

6月16日深夜由孙传芳、张宗昌领衔的拥护张作霖就任海陆军大元帅的通电发出,电云:

“万急,北京张大帅钧鉴:各省军民长官、各法团、各报馆均鉴:天祸民国,政纲解纽。国无政府,民无元首,纷纭扰攘,累载于兹。现在赤氛弥漫,天日为昏,毒害全国,无所不至。国民之期望,友邦之责备,皆以讨赤为惟一安国之大计。然非统一军权,整肃政纲,实无以慰群伦,而靖祸患。伏维我总司令自去岁就职以后,志在靖乱。昕夕焦劳,北方赤祸,虽就廓清。南方赤党,益为猖獗。全国皇皇,罔知所届。际此存亡绝续之交,正我辈奋身报国之日。传芳等再三筹议,佥谓讨赤救国,必须厚集实力,固结内部,方能大张挞伐,戡定凶残。拯神州陆沉之危,救元元涂炭之厄。我总司令大公之量,天地为昭。同志之孚,友仇若一。惟有吁恳总司令以国家为前提,拯生灵之浩劫,勉就海陆军大元帅。用以振奋军志,激励士心,坚中央出令之权,一全国同仇之忾。庶可迅扫赤氛。澄清华夏。传芳等当身先将士,尽力疆场,以副拯民水火之忱,而尽殄除暴乱之责。切请勿拘小节,而失人心。勿慕谦先,而酿巨变。总之全国之人将死,惟我总司令生之。全国之士将亡,惟我总司令存之。事机所迫,间不容发,干冒尊严,不胜惶悚屏营之至。孙传芳、张宗昌、吴俊升、张作相、褚玉璞、张学良、韩麟春、汤玉麟。铣(十六日)。印。”

当张作霖决定就任陆海军大元帅后,曾邀请政治顾问梁士诒、叶恭绰、曹汝霖、曾毓隽、梁鸿志等五人至顺承王府,征求意见,梁等当然没有异议。

至于苟延残喘的内阁总理顾维钧,早就希望脱离尸位素餐的总理职位,原意想保留外交总长,然而局势的发展已使他觉得外长都不必继续了,因为王宠惠已南下,汤尔和、罗文干已决定不干,汤走时留下一封辞职书不告而去,至于顺承王府的会议中,不管张作霖就不就大元帅,都已决定由潘复组阁,因此在6月16日这一天顾乃亲笔致诸阁员一封信,函云:

“馨吾(胡惟德)叙五(张景惠)钧任(罗文干)志清(任可澄)普航(潘复)仁兄总长公鉴:敬启者,维钧猥以菲材,为国服役,上年枢府空虚,政权无属,复值国际条约,正届修改之期,国本濒危,将有中断之虞,幸从诸公之后,共负维持之责。初意数月之内,大局自有解决之方,故尔勉任外交,兼权揆席。一身两役,本已兼顾不遑,加以体气素弱,不胜繁剧,遂致胃痛复作。屡经乞退,未能如愿。因循迁延,以至今日。乃内忧外患接踵而起。维钧既无虑患之谋,复乏解纷之术,神明内疚,忧积衅深。近日以来,旧疾因而加剧,中西医家,皆谓病根甚深,非谢绝百务,静地养息,药饵不易奏功。值国家多难之时,论匹夫有责之义,维钧亦何敢惜其顶踵,避难苟安。无如弱病之躯,不能治事。素餐尸位,更将贻误国家。兹已具呈恳请开去本兼各职,冀得稍事休养,免成痼废、现当摄政时期,一切政令,本皆取决于国家会议,不以维钧一人之进退为重。除汤杜杨三总长不在京外,遇有重要事件,于后继内阁未成立以前,仍可由馨吾总长,暂以首席资格,召集在京阁员,议决施行。中枢政务,免于停辍。至于对外关系,此际尤为重要,已有院令派外交王次长荫泰,暂行代理部务,俾得照常进行。一面仍望诸公迅与雨帅赓续协商,速定改组内阁方法。维钧亦已函陈雨帅,请其主持。总期人心有所系属,而国本不致动摇。同舟半载,诸赖匡襄。咎积灾生,不克相与终始。临颖惶悚,诸乞鉴察不宣。顾维钧启。(六月十六日)。”

事实上,政局正酝酿重大之发展,谁也没有把顾维钧这个看守内阁放在眼里。民国以来,内阁最惨的莫过于这一届了。

张作霖终于登上北京政府的元首地位,于民国16年6月18日在怀仁堂就任海陆军大元帅。

先一天北京警察挨家挨户通知商家悬旗,并令中文报纸一律大字套红,各报借口买不到红油墨,所以仅出一日红字。

18日黎明,北京长安街自东徂西以迄顺承王府,三步一岗,戒备森严。下午2时起除悬有安国军的黄牌汽车外,一概禁通行,电车亦暂停,小胡同车马阻塞拥挤不堪。

张作霖着陆军上将制服,安国军高级将领张作相、吴俊升、杨宇霆、张学良、韩麟春等,皆着军礼服,孙传芳则衣黑纱马褂,淡蓝纱袍,在行礼前后谈话最多。就职典礼在怀仁堂举行,最后到者为张学良、韩麟春。张老帅坚持要等这二人到后才就职。

18日下午2时由总统府侍从武官长荫昌及大礼官黄开

文乘礼车赴顺承王府迎接,2时50分抵怀仁堂,三时半行礼,黄开文赞礼,张作霖南向立,奏乐毕,张作霖朗读宣言云:“作霖忝膺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之职,誓当巩固共和,发挥民治、刷新内政、辑睦邦交,谨此宣言。”宣言后受贺。3时50分回顺承王府,当天发表两项命令如下:

(一)兹制定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令公布之,此令。

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

第一条陆海军大元帅统率中华民国陆海军。

第二条大元帅于军政时期,代表中华民国行使统治权,保障全国人民法律上应享有之权利。

第三条军政府置国务员辅佐大元帅,执行政务。

第四条国务员之员数如左,国务总理、外交总长、军事总长、内务总长、财政总长、司法总长、教育总长、实业总长、农工总长、交通总长。

第五条大元帅之命令,国务总理须副署之,其关于各主管部分者,各部总长须连带副署。惟任免国务员不在此例。

第六条国务院及各部之官制另定之。

第七条中华民国十六年六月十八日以前之法律命令,于本令不相抵触者,得适用之。

(二)特任潘复为国务总理,此令。

除此之外,张又发表就职宣言与通电如下:

“比年以来,四方多难,国是蜩螗。中央无负责之人,邪说乃乘虚而入。作霖睹兹赤氛日炽,不忍使五千年神明衣冠之胄,论为异类。三万里城社农商之盛,夷为荒墟,勉徇群情,于本月十八日就陆海军大元帅之职。自顾疏庸,深虞陨越。只以时机所迫,不得不暂膺艰巨。缅维民国建立,主权在民,当本共和之精神,求五族之福利,凡所谓笃厚民生诸端,及尊重民德者,皆宜锐意厉行,以谋康乐于大同,维礼教于不坠。整理内治,敦睦外交,尤为当务之急。为此敬告父老兄弟,凡我同人,一切设施,必以民意为依归,共救人心之陷溺。用期力挽颓波,迅除巨患。总之,赤逆一日不清,即作霖与在事诸公之责一日未尽。如其时局敉平,自当敬贤让能,遂我初服。政治改革,听诸国人,此则昕夕盼祷者也。愿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