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7章 失期当斩?(第2/2页)

往深了探究,这还涉及到安陆县两尉之间的明争暗斗!

看来,不仅是湖阳亭长一案的后续没有完结,自己还不小心卷进了更麻烦的“政治斗争”里……

虽然公安副局长也不算大官,但也是安陆县的四把手啊,随便动动指头,都能让黑夫吃不了兜着走。就算那县左尉碍于舆论和律法不好亲自对付他,也可以让宾百将找借口狠狠刁难黑夫。

“看来这一个月的役期,比我想象的还要艰难。”

黑夫无奈地摇摇头,暗叹自己命途多舛,才打赢了官司,又惹上麻烦。

这时候,天上忽然下起了细微的小雨,窸窸窣窣,照连道晦气,也停下了脚步,指着前面一排低矮破旧的屋舍,对他们说道:“更卒的居所到了!汝等自己过去罢,最左边的那间便是!”

……

PS:云梦秦简《徭律》的发现,使得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义的直接原因“失期,法皆斩”饱受质疑,对此,目前史学界的主要看法有二。

一是秦二世时赵高曾“更定律条”,在这次修改中,将失期的处罚改成了斩首。

二是陈胜吴广押送的是前往边疆守备的戍卒,属于军事征调,已不是普通徭役,需按军法行事。西汉初年的南郡,就有一个蛮夷君长逃避戍役被腰斩的案例。当然,即便要杀头,也只是两名县尉、陈吴二人会死,其余人等不可能全部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