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国运之“运”(第2/2页)

大清帝国的覆灭主要不在于立宪与否及立宪快慢与否,更不在于大清统治者的漠视民生,而是由于在错误的时机放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令天下群雄以为跑出来了一只鹿,纷纷追逐,将全社会特别是精英们的注意力都吸引到了逐鹿之上,民瘼民生当然就只能服从、服务乃至牺牲于这个“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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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外的在野者总在想着“砸烂一个旧世界,缔造一个新世界”,当然这个新世界必须由他说了算;体制内的当家人也未尝不想改建扩建乃至推倒重建,当然前提是自己还是主人。李鸿章之流的“裱糊匠”,很难在中国历史上“伟大”起来,因为他的职场定位实在太缺乏鸿鹄之志了——尽管中国更需要的正是“裱糊匠”,而非“拆迁队”。

耶稣曾说,如果你自认为无罪,就可以拿石头砸死那个妓女,结果所有人扪心自问后都放下石头默默离开。但是在中国,最有可能出现的是,大家一哄而上拿石头砸死那个倒霉的妓女,然后回家说“我只是被裹挟了一次”而已。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一个政权垮台后,墙倒众人推,绝大多数都坚称自己“无责”,迅速地进行切割,仿佛自己从来没有在这个政权中生活过一般,账都要算在“万恶的×××”(代入原政权领导人的大名即可)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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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非职业历史拾荒者”,我研究历史也有自己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一个中心”就是以人性为中心,而不是以被夸大的神性或魔性为中心。在此中心之上,利益与权衡就是“两个基本点”,利益是外在的砝码与动力,权衡则是内在的行为与抉择。

无论是内生型改革,还是外生型革命,“自利”总是必然的第一目标。阿Q的革命理想就是摸摸小尼姑的光头、睡睡秀才娘子的大床,当然最好拖上吴妈。我相信,这才是大清国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显规则。承认显规则的存在就可能对利益进行制约,一旦显规则成了能做不能说的潜规则,非要把阿Q的欲望伪装成“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吴妈和小尼姑们就完全可能要为革命而牺牲自己,并且是默默地、或者是“被默默地”。

利益所系,小到清末上海股灾,中到四川保路运动,大到辛亥革命。利益是无数动人口号背后的真正目的。不去细细解剖这些利益的复杂细节,我们将完全迷失在历史的迷雾中。讲利益并不可笑,也不可耻,更不可怕。可笑、可耻而可怕的是,把自利隐藏起来,口蜜腹剑,听到的是口号,看到的则是拳头与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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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里的“君”其实就是公权力、已经掌握公权力或正在追逐公权力的人,如果将“君”放在第一位,当然是“民”的灾难。当权者如此做是“民”的当下灾难,夺权者如此想则等于是预约了“民”的下一场灾难。

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最需要的是休养生息,固本培元。

落雨大,水浸街……

(雪珥记于2010年11月悉尼-北京-广州途中)

谨以此书献给我的两个女儿,Berall和Ceri,她们正在努力睁眼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