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导火线

贪腐有道、办事无能的川汉铁路公司内部,居然还出了位能干而且操守良好的干部,这令中央政府大为欣喜。正是川路决策的关键时刻,他参与进来,站在了风口浪尖上,即将引爆一场更大的骚乱……

李稷勋,四川秀山(今重庆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氏,在邮传部担任局级调研员(参议),因丁忧(官员父母亡故,需停薪留职回乡守丧)在家,正好赶上了川路大建设,便被就近推举为川路公司宜昌分公司的总理。

宜昌在湖北境内,宜昌至万县是川汉铁路中唯一动工兴建的路段,李稷勋肩上的担子自然就很重,要协调湖北与四川之间、地方与中央政府之间、官场与商场之间的种种关系,错综复杂。而且,他的手下有近4万名筑路大军,多是四川人,工作地点又多是艰苦的山川地带,一个不留神,就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压力很大。

也正因如此,李稷勋成为川路公司内几乎唯一一个真正做实事的高层管理人员。

他在1911年7月初赶到北京,正是川路决策的关键时刻,他的到来令中央政府很重视。

积极保款

李稷勋是6月27日离开宜昌的。在纷纷扰扰的川路接收方案中,已经动工的宜昌段关系到川路接收的成败,关系到大局的稳定。

他本来一直在等川汉粤铁路督办大臣端方到湖北上任,但端方一直滞留北京,而中央政府与川路公司已经因接收的方式和补偿问题发生了冲突,这令在铁路建设第一线的李稷勋十分担心,便直接入京,一则与川籍京官们商议,二则要面见端方。哪承想李稷勋赶到北京时,端方却已经南下就任了。端方7月3日到达汉口,两人正好交错而过,没能碰上。

李稷勋本是戊戌年的二甲第一名进士,俗称传胪,博学多才,师从王闿运,与杨度是同门师兄弟,精衡鉴,重实学,在京都口碑不错。他又是京官,在邮传部机关任职,关系多,人头熟,便开始频繁地为川路的安排斡旋起来。

盛宣怀立即接见这位难得明白的干部,畅谈之后,盛宣怀在7月5日发给端方的电报中,表示“李瑶琴(李稷勋)到京面谈,甚愿将存款并办宜归(路段)而不能出现”。可见,李稷勋与甘大璋等川籍京官们的意见完全一致。但是,同一天保路同志会发表了宣言,已决心“破约保路”,而不再局限于“争款”。川路总公司给李稷勋发来了密电,告诉他:政府正在征求将路款全部附入国家铁路的意见,而同志会的“目的在废约拒债,不仅保路保款”。如今四川总督赵尔丰仍未到任,股东大会则还在筹备,因此川路公司拒绝政府查账;护理四川总督则站在保路派一边,多次帮助代奏,令中央十分生气,希望他及早回宜昌,一同准备对付办法。

真正能做事也真正在做事的李稷勋成为各方争取的对象。端方在汉口到任后,立即了解到李稷勋才是宜昌路段的灵魂人物,要保障川路平稳过渡,处理好川路内部和外部的分歧,乃至协调川鄂之间的关系,避免宜昌的数万工人发生长沙那般的群体性事件,必须取得李稷勋的全力支持。

端方提醒盛宣怀,李稷勋只是因为守制在家才被中央硬安排了川汉铁路的职务,一到守制期满,他肯定要拔腿返京,那时将无人可以接手。他请盛宣怀务必趁李稷勋在京期间商定办法,稳定李的情绪和信心。端方本人则十分希望能早日在汉口与李稷勋面谈。这些电报,日后都被同志会和后世主流史家解释为端方要求盛宣怀收买李稷勋,硬生生地将一池清水搅浑。

1910年时的汉阳铁厂。川路总公司为对抗中央政府“逼收”川路,要求宜昌分公司不再从国营汉阳铁厂采购铁轨。

在与盛宣怀及在京川籍干部多次长谈后,李稷勋顶住了来自成都的压力,以宜昌分公司董事局的名义,在7月8日致电川路公司股东会,明确提议附股于国家铁路。

在电文中,他分析道:川路公司已经用款八九百万,在上海亏损了近三百万,如要政府承担这些并且归还现款是绝不现实的。在这“存款无多、倒款无着、股本原额亏短甚巨”的情况下,即使能退回现金,如何分配发还股东是一个大难题,“支配极难,讼事必多”。如果将这笔退款不发还,而是兴办别的实业,“不惟委托难得其人,股东亦多不认可,万一意见歧出,办理乖方,则消耗益巨,收束更难”。如果国家能将所有用款、存款、亏空全盘接收,一律换成国家铁路股票,年息六厘,并将已经开工的宜万段完全使用川款,不动用外债,则川路股东的利益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而这对政府来说,要同意民股并入且不用外债,需要对外做工作,同时将数百万亏空浮滥一律认可并换发保利股票,财政部门也一定有意见,他希望大家为了川民和川路的利益,积极争取。

客观地说,这是为四川上下考虑得最为理想的方案。与保路派们提出的全额还款、余款完全归现有团队管理的方案相比,更具备现实操作的可能;而与甘大璋等京官的方案相比,他进一步提出了宜万段应该动用川路余款修建,这就有效地化解了保路者们担忧四川将承担相应外债还款的顾虑。果能实施这个方案,则于铁路大利,于四川中利,于政府小利,和谐发展是肯定没问题的。

李稷勋的方案也能帮助中央财政少借700万两外债,盛宣怀对此欣然同意,愿意认可川路公司的亏损及浮滥,并全额换发国家保利股票。盛宣怀在7月15日密电端方,认为朝廷的态度暂时不宜公布,以免横生枝节,当务之急是催促赵尔丰到任,换下离心离德的王人文。赵尔丰与四川官场关系疏淡,而且手段雷厉风行,这种时候能起到快刀斩乱麻的效果。

同日(7月15日),李稷勋从北京致电川路总公司,再度强调“保款为上”,总公司应当约束同志会,不要横生枝节。

但此时川路公司高层放的那把野火已经渐成燎原之势,难以控制。7月20日,总公司给李稷勋回电,表示“破约保路”已成风潮,借款合同不废,即使全额转成国家保利股票,运动也难以消停下来。当保路派将川路上升到保卫宪法的高度后,就很难下来了。他们在文件中提出:“中国人民皆知不立宪,国必亡而身家必不保。今之路债明明破坏宪政,厉行专横,谁不痛心。况资政院、谘议局应议之权,全被剥夺,乃院局存灭之关系。政府虽有推翻院局之心,院局岂甘自归消灭?”笔杆子邓孝可在报端宣称,要解决路政问题,“须先认清此事最重要之点。借款收路一事,在吾人认定为宪政前途上之破坏属第一义;合同失利,夺路国民,授诸外人为第二义;至邮传部蔑视人民,侵掠商民血资犹属第三义。盖剥夺川民者,损在川省一隅;丧失路权者,损在路政一事;至本根上破坏宪政,则举国永永陆沉矣”,“于此不争,而曰立宪立宪,则将来不过三五阔官,东描西抄……出数十条之钦定宪法,于事何济?故国人不欲吾国为立宪国则已,不认定立宪可以强吾国则已,不爱吾国而听其亡则已,非然者,唯与政府以痛击,使其惕然有所惧,翻然有所悔,使知吾民所畏者非死也,畏法律也;使知徒恃其专横野蛮,一步不能行,则宪政可以固而国基巩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