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汉朝6:刘秀起兵大汉中兴》

第一章 变天

一 不是每个刘秀都有传说

上苍要灭王莽的时刻,就要到来了。

历史的昨天,王莽盗了刘家的皇权;放眼现实的今天,王莽权位摇摇欲坠,低头一看,原来很多人都在埋头苦干,一副众志成城的干劲,准备将他的墙脚挖了。王莽再仔细一看,完了,冲在最前面、挖得最猛烈的,竟然是一个陌生的熟悉人。

说陌生,因为从来就没见过这个人;说熟悉,是因为他挖墙的技术似曾相识。看来苍天是长眼的,做了损人的事,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不过想看别人挖墙脚的都别猴急,还是先看他眼前这个挖墙人的光荣成长史吧。

话说公元前6年冬天的第一场雪,来得有点漫长,有点难熬。那时,济阳有一座宫,名曰武帝行过宫,长年关闭。济阳令刘钦命人打开宫殿,打扫干净,他要在这里迎接他的第五个孩子的降临。一直等到子夜,终于听到了一声带着热气的啼哭,打破了寒冷的夜空。

这个黑夜里降生的孩子,注定要给世界带来光明。那时宫里没有灯,没有火,但是刘钦赶到产房里时,发现妻子生的是儿子。刘家并不缺儿子,让济阳令意外的是,行过宫产房里溢满赤光,如同白昼。

刘钦马上找了个卜者占了一卦。占卜的人告诉他,这是吉兆,孩子将来贵不可言。孩子他爹突然想起来了,那年夏天,他的稻禾长势特别好,一茎九穗,大于凡禾。冥冥之中,一切安排可否是天意?刘钦犹如神灵附体,就给孩子取了个名,叫刘秀。

传说很离奇,神话很受用,可现实很残酷。刘秀家族发展史套用鲁迅笔下九斤老太太的一句话说,那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如果从高祖刘邦算起,刘秀是刘邦九世孙。这九世算起来,是两百年以上的历史了,遥远得让人感觉不靠谱。

还是看近点的吧。刘秀曾祖父刘外,曾经是个太守;到了祖父刘回这代,只当了个都尉;再到父亲刘钦时,只当了一个县令。而到了刘秀这一代,刘家所有光环就像天空的一片残云,彻底被狂风卷走了。

武帝行过宫里那曾经的满室赤光,并没给刘钦带来好运。刘秀九岁时,刘钦就蹬腿上天了。苦难像魔鬼一样扼住了刘秀的咽喉。为了生存,他只得搬家,和兄妹一道,寄居在叔父刘良篱下。

星术家常说,古往今来,凡举大事,成伟世功业者,当属非凡之人。而非凡之人,上天必赐予一副非凡长相。长大成人后的刘秀,长相越发让人称奇。大口,隆准,日角,美须眉,身高七尺三寸(一米七三左右)。

于是,有人情不自禁地惊呼道:这家伙简直就是汉高祖刘邦的克隆版!

话说得有点大了,但不是没有道理。唐朝诗人杜甫有诗为证:高帝子孙尽隆准,龙种自与常人殊。隆准,就是高鼻子,鼻子主财,有禄气。在这个世界上,嘴大鼻高的人多了去,但长日角的就少了。

日角,就是额角骨隆起。相术家说,那是帝王之相。

在当今人看来,刘秀那副长相,不仅帅,而且够男人味。可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时代,帅不能当饭吃,所谓嘴大吃四方,吃的也尽是粗食淡饭。

苦难是机器,它可以粉碎你,也可以成就你。寄人篱下的刘秀,苦难教他学会了隐忍,畏事。他的职业是个小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刘秀上面有两个哥哥,大哥名唤刘,二哥名叫刘仲。还有两个姐姐,大姐刘黄嫁人,混得不错;二姐刘元嫁人,也不错;妹妹刘伯姬,与他相依为命。

在那个朝代,一个不想种好庄稼的农民,绝对不是好农民。刘八辈子跟好农民都攀不上,他不过是个混迹江湖的黑老大。

如果活在盛世,刘可能会好好读书,当官,娶妻,生子。可这只是假设。他被迫活在乱世,想出人头地,除了当流氓,还有更好的出路吗?腐败政府,犹如枯黄草木,最终都是过客浮云,烂成肥土。然后,只待一场春雨浇过,便催化了无数流氓种子,就像垃圾嬴胡亥,催生出了高祖刘邦。

所以那时,刘常自比刘邦,则将刘秀比作高祖二哥小农民刘喜。刘要证明给所有人看,他是刘家的希望,刘家要有出人头地的,舍他其谁?

以上想法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事实证明,那是正确的。然而历史很滑稽,谁也没有想到,最终给刘氏带来无限荣耀的,不是刘,而是刘秀。

刘并没看出,刘秀保守,但不迂腐;畏事,但不胆小。有一天,刘秀告诉刘,说他在家里待烦了,想出去闯闯,见见世面。刘秀不是要去闯荡江湖,游手好闲,而是要去拜师学艺。去哪里呢?武功高强的世外高人,都躲在山洞里;以文艺闻名天下的大师,则都在长安。

对了,刘秀想去的地方,就是长安。

造反创造价值,读书改变命运,在人生这条路上,我也要闯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来。在刘秀看来,去长安求学,比那些虚无缥缈的盖世武功来得实在。

可渴望读书的刘秀,遇上一个大难题:读书也是花钱的事业,他没有钱,家里也没有钱,怎么办?但是,缺钱的刘秀还是上路了。读书的钱他缺,但不缺路费。他已经想好了,只要双脚踏进了长安,肯定饿不死他。因为他除了双脚,还有双手。没有钱可以赚,不然白长那双手干吗呢。

美丽妖娆而又诡异无常的长安城,就像一座冶炼厂,如果你是金子,长安会给你舞台;如果你是沙子,它马上将你沉没。所以说,这里是天堂,也是地狱。它从未拒绝过权贵,也没有拒绝过流浪汉。只要你有种,完全可以来试种。

你有能力不一定能行,还必须得有好运气。刘秀有没有好运气,他不知道。对他来说,世界就像一片美丽的沼泽,开满了美丽的芦花。为了那满眼的芦花,他决定越过沼泽,向前拥抱它们。

不管怎样,刘秀还是来到了汉朝人心中的“万人迷”京城长安。在汉朝,你要拜师,学习的无非是经学。很快,刘秀就选定了专业。他学的是《尚书》,老师是汉朝中大夫许子威先生,不是特权威,但也算是权威。

相对长安来说,刘秀老家白水乡不过是个小地方。美丽壮阔而暗藏衰象的长安城,打开了刘秀的视野。在这里,他的心智和灵魂得到彻底释放。他发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本分当农民更有乐趣的东西。

首先,在长安城里学习功课是重要的,但不是最主要的。在学习之外,刘秀结识了诸多才学之士。很快,他就迷上了政治,热衷于谈论时事。长安每有朝议,第一个知道的人总是刘秀。于是乎,时事评论员刘秀,就在同学及社会中,叫出了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