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冷暖自知(第2/6页)

关于孝,孔子先生已经有过专门论著。在我们这个家天下的时代里,所谓国家,就是扩大的家庭;所谓家庭,就是缩小的国家。所以,儒家才会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这句话不仅指的是做事要从小事做起,更重要的是,以治家的观念去治国,以治国的理念治家,都是可通的。

比如,孝道就是一个。孔夫子说,居家,子孝父;出仕,臣孝君;反过来也可以这样说,君爱臣,犹如父爱子。孝道就像是一条看不见的线索,更是整个国家的润滑油,它只会使国家变得更加稳定和谐。

在家,薄太后就是我的父母;做了皇帝,百姓和人民就是我的父母。为了让父母有饭吃,有衣穿,我听贾谊等人的重农之策,亲自种田以作表率。除此之外,我甚至把许多莫名其妙的苛捐杂税通通废除。甚至是,还把加于百姓身上的刑罚,撤的撤,改的改,还百姓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

应该说,对于这一点,我做得问心无愧。因为,我没有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我自代地来长安当皇帝以来,新衣服都舍不得穿,新房子都舍不得盖,就连小老婆吵得要块好布做衣裳,我同样舍不得让她们拖着裙布落在地上。我自始至终都保持着节俭从约的习惯,不仅是我有一个好家教,更重要的是,是要为天下苍生着想啊。

因为如此,我才不想发动对匈奴的战争。

讲到匈奴,我真的有一肚子的怨气和冤气。怨的是,天生匈奴,就是促进汉人进化的天敌,让我们这个国家屡屡被骚扰,攻击,掠夺,简直就像是长夜里永远挥不去的梦魇。

也正是如此,后世有许多愤青甚至骂我软弱,不敢对匈奴做深入追击。他们之所以能骂出口,是因为他们统计过,在我的任期内国家经过长时期的休养,老百姓有饭吃了,有衣穿了,心里也有新想法了。

这个新想法,当然是指可以向匈奴讨回尊严了!

面对着这些零零碎碎的指责,我就在想,在生命的长河中,生存权和尊严权,同等重要。如果偏要在这两者之中选出一个更更重要的,那你们会选哪一个呢?是人民生存权,还是国家尊严权?

是的,我们是受到了匈奴三番五次的掠夺和骚扰。但是,自我老爹刘邦,甚至吕太后以来,我们汉朝基本上都达成了一致的国家发展方略:在国家尊严的底线下,允许匈奴的无理挑衅。我们的底线就是,不把战争扩大化,不使国家失去一寸领土。

本来就是嘛,匈奴爱抢,我们就花点钱消灾,这也是无可厚非的。

有位名人曾经说过,中国要想走向富强,必须韬光养晦一百年。其实,在两千多年前,我们汉朝也是这么干的。我们暂时和亲,不过是权宜之计。一旦幼鸟成雕,幼虎成王,我们就可以挺着胸膛这样说:

匈奴,你等着!

我相信,汉朝人终会等到这一天的!

因为,我们祖辈几代人忍辱负重,等待的就是这一天!

二 恒前,启后

刘恒崩,汉朝又得忙活了。

第一件要忙的当然就是太子登基变皇帝。公元前157年,六月九日,太子刘启举行仪式即皇帝位,立薄妃为皇后。薄妃是薄太后之家女,可惜的是,薄太后给自家孙子推荐的是一只不会下蛋的老母鸡,无子可立,所以太子之位就暂且空缺。

汉朝第二件要忙的活就是,组织专家小组评估刘恒生前政绩,并且给他戴两个重要的帽子:谥号和庙号。所谓谥号,指的是皇帝崩后,专家小组集体讨论给皇帝起的外号。听说,这套方案是周王朝发明的,而且有一定的规格和标准。

比如,尊贤贵义称“恭”;刚强直理称“武”;温柔贤善称“懿”;渊源流通称“康”;由义而济称“景”;柔质慈民称“惠”;除残去虐称“汤”;悯民惠礼称“文”。

这些帽子当中,各人因治民及性格特征,各有所属。比如,刘盈史称惠帝;刘恒,史称文帝;刘启,史称景帝;刘彻,史称武帝。

除了谥号外,庙号更不可少。厚黑学大师李宗吾就说,人活一世,谁不想死后能进供庙吃冷猪肉。但是,对一个国家来说,皇帝会越来越多,这些人死后不能都挤进一个庙里,必须各立新庙。然而,新庙犹如盖房子,不是想盖多高就盖多高,多论功而盖。于是,就论功盖庙,就有了庙号。

庙号主要有两种:祖和宗。一般情况下,打江山的才能叫祖;享江山的都是宗。所以,打江山刘邦被称为汉高祖。可是,后世坐江山的皇子皇孙多了,也不能只叫一个宗字了得。又得分不同档次。

如,太宗发扬光大产业;世宗、高宗等是守成令主的美号;仁宗、宣宗、圣宗、孝宗、成宗、睿宗等皆乃明君贤主;中宗、宪宗都是中兴之主;哲宗、兴宗等都是有所作为的好皇帝;神宗、英宗,则功业不足;德宗、宁宗,则过于懦弱;玄宗、真宗、理宗、道宗等好玄虚;文宗、武宗名褒实贬;穆宗、敬宗功过相当;光宗、熹宗昏庸腐朽;哀宗、思宗只能亡国。

关于刘恒,由丞相牵头的专家小组最后讨论决定: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

第三件要忙活的,就是赦天下。这是所有皇帝登基必须要做的一件好事。除此之外,刘启还替天下小民多做了一件好事——改刑罚。

刘恒和刘启这对父子开创的文景之治,到底给百姓带来了什么实际好处?我想,无非有以下两种:吃饱穿暖,少受罪。

道理是很显然的。在中国历史上,文人永远没有停止过替百姓呼喊的声音:亡,百姓苦;兴,百姓苦。前者往往受战乱之苦,后者往往受皇帝大兴土木工程之苦。但是,刘恒的确是个例外。他没有大兴宫殿,连穿的衣服几十年都没有变。

兴,让百姓乐。我想,这才是文景之治的魅力所在。

关于国家刑罚,刘恒生前把许多重罚改为轻罚。然而,刘启却认为,文帝废肉刑,貌似轻刑,实则杀人。刘启之所以这样说,那是有原因的。刘恒规定,凡是刑砍左脚趾的,改鞭打五百;应割鼻子的,改鞭打三百。刘恒以为,劳改犯就此只吃点皮肉之苦,少了些短脚少鼻之苦。这样,无论于谁,都是有好处的。

可事实呢?这些劳改犯根本就没几个能顶得住三五百鞭的。这些人不被鞭死,也多半是残废,要不就是落得了鞭打后遗症。于是,本来只是少脚缺鼻的,竟然被活活打死。做好事竟然变成了做坏事。

刘启认为,这样鞭打怎么行,简直就是不把人当人看嘛。于是,马上下诏:鞭打五百下的,改三百;鞭打三百下的,改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