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统一之战(第4/9页)

 

进入咸阳宫正殿,但见秦国官吏云集一堂,对二人冷眼相看。这些官吏,单拎出来的话,个个都是随便跺一跺脚,便可以让大地抖三抖的主,其威严不问可知。然而,这所有人的威严加起来,也比不过高高在上的嬴政。嬴政雄踞宝座之上,光耀如日,面似寒冰,令人望而生畏。

 

侍臣高声道:“燕使上殿晋见。”

 

秦舞阳一路积累的恐惧,在此时爆发,面白如死人,满头是汗,振恐不安。侍臣劈面大叫:“使者为何色变?”

 

秦舞阳越发惊恐,以为计策败露,目光绝望,双手哆嗦,浑身的勇力,却几乎已不能托住手中金函。

 

荆轲顾笑秦舞阳,又跪奏道:“北蕃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愿大王少假借之,使得毕使于前。”

 

荆轲辞语从容,颜色和缓,打消了众人的疑心,一时满殿大笑。嬴政谓荆轲道:“取舞阳所持地图来,与寡人观之。”荆轲从秦舞阳手中取过图函,亲自呈上,嬴政展图,细细观看。图穷而匕首见,荆轲眼疾手快,左手拽住嬴政衣袖,右手抓起匕首,直刺嬴政之胸。

 

寒光闪动的匕首,一寸一寸接近目标。这是势在必得的一击,这是赌上荆轲之命的一击,这是赌上燕国之命的一击。

 

然而,荆轲低估了嬴政的武功,浮丘伯也有意无意地忘了告诉他嬴氏家族素有习武的传统。想当年,秦武王力能举鼎,与当时最著名的武士任鄙、乌获、孟说等人不相上下。成蟜公子,更是剑术高超,天下无敌。

 

嬴政的武力,虽不能和家族中的这两人相比,但也远胜常人。而他时年三十三岁,正当壮年,身体处在巅峰状态。因此,尽管刺杀事出不意,嬴政却也迅速反应过来,侧身一让,霍地站起。用力之猛,衣袖为之撕裂。

 

荆轲一击不中,对嬴政紧追不舍。嬴政边逃边拔佩剑,无奈剑长,惶急不可立拔。嬴政不能脱身,只能绕柱而走,躲避荆轲。

 

按秦法规定,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诸郎中宿卫之官执兵戈者,皆陈列于殿下,非奉宣召,不得擅自入殿。群臣见嬴政被追杀,皆感觉如同做梦一般。天下竟有这等荒谬之事!幸好侍医夏无且急中生智,以其所奉药囊掷向荆轲。荆轲奋臂一挥,药囊俱碎。群臣这才如梦方醒,蜂拥而上,以手共搏荆轲。

 

荆轲受此阻拦,不能逼近嬴政,嬴政也暂时得以喘息。左右宦官大叫:“王负剑!”嬴政本已放弃了拔剑的念头,得此提醒,趁荆轲被众人阻挡,将剑推到背后,果然一拔而出。

 

嬴政的佩剑,乃是太阿之剑,天下利器。一剑在手,嬴政胆气大壮,回身面对荆轲。荆轲已无退路,只能直冲不顾。嬴政出剑,斩断荆轲左股,如削烂泥。荆轲仆倒在地,不能起立,乃举匕首以掷嬴政,嬴政闪开,匕首擦耳而过,刺入铜柱之中,迸出火光一片。

 

荆轲既失匕首,手无寸铁。嬴政复击荆轲,剑剑到肉,如戳布囊,荆轲不能抵挡。荆轲连挨八剑,委顿在地,血流如注,乃倚柱而笑,箕踞指嬴政而骂:“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在好莱坞电影中,警察们通常总会在事情已经全部搞定之后,这才姗姗来迟。诸郎官也和那些警察一样,等到荆轲已经再无还手之力,这才纷纷涌入,戈戟齐出,荆轲立毙。

 

荆轲虽已伏诛,嬴政却心战目眩,呆坐半日,久久不能回过神来。按说,他在一场单挑之战中,胜了荆轲,并将其亲手结果,在臣下面前,也没失了王的尊严,本该得意才是。然而,嬴政却无半点欣喜之情。事情就是这样:荆轲如果杀了他,完全可以四处向人吹嘘,我杀了嬴政,我杀了嬴政。而可以想像,他荆轲这一辈子,也绝不会再干出比这更伟大的事来。而仅凭这一桩事,日后史官也会慷慨地将他载入史册。可是他嬴政呢,他虽然杀了荆轲,可是他却无法向人吹嘘,就算他向人吹嘘,别人也会很不屑地反问,荆轲是谁?是以,嬴政根本无心去享受这种渺小的胜利,他只是回味着方才和死神擦身而过的惊险。他的事业,险些因为一个无名小卒而夭折。他的梦想,险些因为一柄尺八匕首而葬送。他贵为秦王,生命却也和凡人一样脆弱。将空前的伟绩、不世的功勋,建立在生命的脆弱基础之上,岂非是一种悲哀,一场徒劳?如果寡人能够长生不死,那该有多美妙!

 

遥想当年,荆轲游于邯郸,鲁句践与荆轲博,争道,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及鲁句践闻荆轲之刺嬴政,私曰:“嗟乎,惜哉其不精于刺剑之术也!”

 

陶渊明作《咏荆轲》一诗,其末句云:

 

“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

 

其人虽已殁,千载有余情。”

 

《东周列国志》评曰:“可惜荆轲,受了燕太子丹多时供养,特地入秦,一事无成,不惟自害其身,又枉害了田光、樊於期、秦舞阳三人性命,断送燕丹父子,岂非剑术之不精乎?髯翁有诗云:

 

独提匕首入秦都,神勇其如剑术疏?

 

壮士不还谋不就,樊君应与觅头颅!”

 

大体上讲,荆轲刺杀嬴政不成,剑术不精确实是一重大原因。同为刺客列传中人,荆轲的剑术便远不能和聂政相比。

 

且看聂政如何刺杀侠累:“杖剑至韩,韩相侠累方坐府上,持兵戟而卫侍者甚卫。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左右大乱。聂政大呼,所击杀者数十人,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

 

窃以为,聂政堪称《史记》中的第一高手。然而,聂政身后之名远不如荆轲,何故也?无他,作为一名刺客,你的名声和地位,完全取决于你选择与何人为敌,夺何人之命。正如尼采所言:慎重地选择你的朋友,更慎重地选择你的敌人。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虽说太子丹给荆轲的待遇,足以让今日的资本家羞死愧杀,然而,太子丹之于荆轲,可为知己者乎?在我看来,未必尽然。

 

太子丹为荆轲取千里马之肝,断美人之手,皆残忍而不尽人情,非有求于荆轲,岂肯如此曲身相就!荆轲受之无愧,也足见其人之不仁也。荆轲并不贫困,虽然太子丹特加宠遇厚待,对荆轲而言,也只是锦上添花而已,荆轲居之而不辞,只能用惑于其利来解释。

 

由此可见,荆轲不仅剑术不能和聂政相比,境界更不能比。总之,在太子丹和荆轲的交往中,你感觉不到一种光明的情感,更多的只是一种收买和交易。呜呼,君子敬人以礼,爱人以德,此风之不见已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