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三章 经济大崩溃

明朝的才智之士都未必对金融有多少清楚的认识,更遑论鞑子了。自从包士卿创办银行之后,靠着存款有息,吸引了大批的银子。

鞑子美滋滋地把手里的银子换成了银元、银行券、存单,平时在店铺里面随便花,拿到银行就能兑换出真金白银,在他们看来,根本没差,而且还方便许多。鞑子本就不善理财,追随着贝勒们放进银行,就是最好的选择。

所有的舒适和便利都在长生岛失守后,变成了破碎的梦幻泡影。银行率先关门大吉,库存的一点银子全都被抢光,可是九成以上的鞑子手里的存单还是没法兑换。

这些鞑子疯了,他们疯狂地跑向各个店铺,逼着人家接手银行券。店家都是精明透顶的人物,他们哪里愿意吃亏,根本不接受。

红了眼睛的鞑子彻底疯狂,他们拿着武器,大肆哄抢,绸缎、茶叶、皮衣、瓷器、家具……什么都不放过。抢了一家又一家,有的店铺甚至一天之内挨了三四次抢劫,最后把掌柜的和伙计拔光了,吊在树上,非刑拷打。

伴随着抢劫的开始,掀起了一轮更大规模的恐慌。更多的达官显贵投入了抢劫之后,有些小贝子贝勒,还有一些牛录章京,他们带着士兵,疯狂抢劫。

店铺被抢光了,他们就冲到地主商人的家里,开始疯狂的抢夺,见东西就拿,甚至连女人也不放过。

“住手啊,各位大金的老爷,我是你们的人啊,别抢了,别抢了啊!”王森跪在地上嚎啕痛哭,他曾经做过明朝的知县。鞑子打来了,带着十几个士绅去迎接老奴。搞出了箪食壶浆,迎接王师的丑陋戏码。

老奴手下缺少官员,就提拔他做了工部侍郎,前段时间王森重病,一直在家里将养。听说外面乱了,他还没有当回事,好歹是大金的官员,难道会抢到自己头上?

可是当他看到几个鞑子拉着十三四岁的孙女从后院跑过来的时候,世界都崩塌了。

“快放了她,放了她!我是汗王钦命的官员。我效忠大金啊!”

“呸!”一个鞑子章京抬起一脚,把王森提出一溜滚儿。

“老东西,你就是一条狗!”

王森眼睁睁看着鞑子抢走了全部家产,女儿、媳妇、孙女全都被带走了,不用想也知道下场如何!

哇!

羞愤交加,一口血喷出,王森直挺挺倒在地上,浑浊的泪水从眼角流出。

“我,为……什么……投降……鞑。鞑子啊!”

王森不是第一个被抢的汉人,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随着抢劫的规模越来越大,建奴骨子里的野性都被激发出来。就算没有损失,也想趁机浑水摸鱼,大捞一笔。

有了唯恐天下不乱的一帮渣滓,事态就越发难以掌控了。从最初的抢劫。到了杀戮,再到放火,沈阳城中竟然一天有十几处的火光。差点连老奴的皇宫都给烧了。

这下子老奴可忍不了了,他最为建奴最大的奴隶主,很了解手下人。自己这个汗王也必须满足他们的需要,要不然狼饿得急了,就会反咬主人!

更何况老奴也想着牺牲城中的汉人大户,弥补手下的损失,可是过犹不及,他可不想外有百姓起义,内部还有自己人作乱,坐在火山口的滋味绝对不好受。

“去,把代善找来。”

足足过了一个时辰,代善才气喘吁吁地跑来,匍匐在老奴的身前。

“儿臣拜见皇阿玛,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行了!”老奴扫了一眼,突然幽幽说道:“好半天才来,别是你也跟着那帮小子去抢钱了吧?”

老奴本是一句戏言,可是猛地发现代善脸色不对,他气得拍案站起。

“混账,你看看自己,还有没有大贝勒的样子!不就是一点银子吗?也值得亲自去抢劫,让人家怎么看你!失望,朕对你失望透顶!”

老奴破口大骂,代善趴在地上,一句话不敢说,可是心里却在腹诽。那是一点银子吗?足足二十万两!

是他多少年才攒下的,一夜回到解放前,要是不抢劫一点,怎么弥补亏空……

老奴骂了一阵,也累了,重新坐到龙椅上说道:“此番大乱,必定是明人在背后设计。他们打仗打不过我大金,就玩这些上不得台面的卑鄙手段!朕一定要给他们一个教训!”

代善一惊,急忙问道:“皇阿玛可是要伐明?”

“没错,不过眼下要先平复内乱,你立刻去办,抓住几个闹得最凶的,砍了脑袋,也算是有个交代。”

“喳!”

去当刽子手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可是老奴的命令,又岂能违抗,代善一肚子委屈,也必须去办!

代善率领着两红旗的人马,立刻全城搜索,制止抢掠,凡是闹事的人全都抓起来。

连续三天下来,沈阳城中的乱象竟然被强力弹压下去。代善又找出了二十几个替罪羊,把他们当众枭首,安抚民心。

可是在这场骚乱之中,死掉的汉人至少有三千多,家破人亡无数,损失白银多达几十万两,房屋烧毁,大冷天无家可归,不知道又要冻死多少人。

建奴对这些并不在乎,反正汉民在他们眼中就是下等人,就是奴隶,必要的时候,更是肥羊!

城中安定下来,老奴加快了平乱的步伐,两白旗负责辽南,两蓝旗负责鸭绿江一线,两红旗扫荡辽沈之间。

八旗出动,一时间被打破的村寨无数,建奴士气大振。

……

“大人,真没有想到,建奴的本事这么强!”杜擎叹口气,他本以为建奴会乱上很大一阵子,可是没想到竟然这么快就有了反击的本事。

“唉,一切都是战马啊!”

后世人除了在赛场上,动物园,还有偏远的山区。很难见到马匹,也未必理解战马的作用。

其实自从马被驯服,并且用于战事之后,骑兵就是战场之王,称霸两千年。

拥有骑兵,就意味着拥有最强大的机动能力,和最犀利的攻击。他们可以选择打或是不打,也可以选择什么时间打。

哪怕是再严密的战阵,只要骑兵绕着你,不停地消耗。不停地引诱,等着稍微懈怠,就果断出击,多半都会胜利。

很多人对元清两次入寇耿耿于怀,其实在人类历史上再平常不多了,只要草原集结十万骑兵,对所有文明都是一个灾难,无数曾经辉煌的文明湮灭在铁蹄之下。要是算起来,其实华夏撑住的次数最多。因此才得以延续五千年。

当然说远了,建奴并不是完全的骑射民族,他们常与步战,可是有充足的战马作为机动工具。他们可以神出鬼没,区区民兵百姓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所过之处,村寨破碎。义民多数死难,风风火火的起义竟然有压下去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