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第2/2页)

江衍靠在遮阳伞下,半眯着眼睛看了半响,手中空空如也的易拉罐变形,手腕一扬,“哐”的一声落入垃圾桶,那两个演员的眼珠快粘到程见渝身上了,摇头摆尾,不成体统,简直无耻至极,看的他一阵烦躁。

晚来的阿胜端着盘子,乐呵呵地坐在椅子上,殷勤地说:“老板,你尝尝我给你烤的肉……”

江衍睨一眼他油乎乎的手,别过头看着程见渝的方向,声音有点闷,“你觉得我以前是混蛋吗?”

阿胜一头雾水,顺着他视线快速看一眼,立刻懂了,紧紧抿着嘴唇,不给自己惹事。

“说实话。”江衍不悦踢一脚凳子腿。

阿胜抓抓头发,面色为难,斟酌着言辞说:“是有点,你和嫂子,我都看不下去,嫂子那么好的人,样样拔尖,可你不喜欢他,也不把他当回事,你们分手我觉得松口气,对你们彼此都好,但没想到您是真喜欢他……”

江衍拧着眉,神色沉沉,有句话阿胜说错了,他喜欢程见渝,打第一眼见就喜欢。

在遇到程见渝之前,他没谈过恋爱,看着身边朋友分分合合,纠缠不清,觉得无聊又无趣。如果为了解决生理欲望,去开展一段感情,那是最蠢的方式,他没把程见渝当小玩意,自始至终认为这是在谈恋爱。

只不过这种喜欢,是带刺的,他习惯对程见渝态度冷冷淡淡,因为要看到程见渝主动讨好、想方设法勾引,低声下气的哄,这一切让他心花怒放,身体惬意,包括动不动生气在内,其实火气没那么大,不过是借机发火,逼迫程见渝温软乞求和好。

这是淬着毒的爱,旁人叫做恃爱行凶,他更认为是一种情绪勒索,榨干掏空程见渝一切的爱,现在由他来填进去,合情合理。

只可惜,这个道理,他后悔明白的太晚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