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有女仆了(第2/2页)

总之,王君廓很跳,而且最后也没好下场。

跟这样的人交往,可没什么好处。

“王郎君一片美意我心领了,不过人情归人情,生意归生意嘛。你要真不收我钱,我可就只能去别家买了。”

这话一出,王三便也笑着不再说免费了。

最后他主动的又降了五十贯,一家五口,只收二百贯,真正的友情价,差不多都能算是买二送三了。

这个友情价张超倒没客气,付了钱和免费相送就是不一样的。

谈好价钱,便请来保人。

这也是官府的规定,奴隶买卖,必须立市券,还得有五个保人做保。官方核实过这五个奴隶的贱籍,确认身份不假后,两边立券,签名。最后还得奴婢本人在市券上划押,承贱不虚。

市券立好,这五人的奴籍文书就转到了张超手里。而且官府还会备案登记,这些奴婢的名籍户册,属于贱籍,每一岁一造计册,三年一造户籍。县以籍呈于州,州呈于省,户部总领。州县留五年,省留二十七年。

户部存档二十七年之久,因此奴婢是根本逃不脱的。就算死了,也得有五个保人做保,得州县核查准确后才能消籍。如果放免,不但得主人签放免文书,还得主人的长子也一起签字,另有保人做保,州县查证等手续。

市券签订,钱款付清,钱贵一家五口以后就是张超的私奴婢了。只要张超没有签字放免并到官府公证核实,那么这家人就只能依附于他。就算哪天张超一不小心把那张契书给弄没了,他们也别想自由,因为官府还会有档案记录的,县、州、省各级都能互相查证。

大唐对于逃奴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

大唐奴隶的来源有很多,总的来说有五个来源,战争俘虏、逃兵、罪犯、因亲属犯罪而被牵连籍没为奴的,以及奴婢所生子女。

钱贵夫妻,都是奴婢所生子女,本色通婚,生下的三个儿女继承他们的贱民奴隶身份。

钱贵一家子主动的走到了张超身后,他们手脚也没有锁链,但却没有半点逃跑的想法。虽然他们的手脚上没有锁链,但他们的心里,却一直被枷锁锁链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