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炎之死

说起这个卢杞,还是颇有些来头的。

他的祖父就是开元初年与姚崇搭档的宰相卢怀慎,一生清廉,家无余财,据说死后连个棺材都买不起;他父亲卢奕也官至御史中丞,在东都任职,安禄山叛军攻入洛阳时,其他官吏纷纷逃跑,唯独卢奕坚守岗位,遂被叛军所杀。

由于父祖两代皆有令名,卢杞便凭借门荫(唐朝给予功臣后代的一种政治待遇,不经科举考试便可授予官职)直接入仕,历任监察御史、刑部员外郎、忠州刺史、虢州刺史等职,建中元年擢任御史中丞。

据说,卢杞此人有一个非常著名的特点,就是长得奇丑无比——“貌陋而色如蓝,人皆鬼视之。”(《旧唐书·卢杞传》)

世界上有黄、白、黑、棕四色人种,唯独没听说过还有蓝色人种,可卢大人偏偏就是蓝色的,怪不得人家都把他当成鬼。

关于卢杞大人的容貌,在长安坊间还流传着一则逸闻:说是郭子仪晚年接待客人时,姬妾侍女总是环绕在侧,有一次听说卢杞来访,郭子仪赶紧将侍妾全部屏退。卢杞走后,家人问他何故如此,郭子仪苦笑着说:“卢杞貌陋而心险,我是怕妇道人家一见卢杞尊容,忍不住非议讪笑。日后此人若是得势,郭氏岂能逃过灭顶之灾?”

这则逸闻起码可以说明三件事:一,卢杞的容貌的确已经丑到撼人心魄的地步;二,郭子仪的谨小慎微实在是无人能及;三,郭子仪阅人无数,他认定卢杞不仅貌丑,而且必定是一个心性阴险、睚眦必报之人。后来的事实证明,郭子仪的判断是对的。

其实,长得丑并不是卢杞的错,但是心地阴险就肯定是他的不对了。德宗派了这么一个既貌丑又心险的人来跟杨炎搭档,杨炎的日子当然不会好过。

自从卢杞来到政事堂上班,杨炎就不得不和他一块办公,而且每天还要和他面对面共进午餐,于是杨炎便时常有恶心欲吐之感。后来,每到中午用餐时,杨炎总是借口身体不适,跑到别的地方吃饭,才算解决了食欲不振、吃不下饭的问题。

卢杞一看杨炎连吃饭都躲着他,气得一张蓝脸都变绿了。

为了给杨炎一点颜色瞧瞧,同时树立自己的权威,卢杞入相不久,就借故炒了一个中书主书的鱿鱼。要知道,中书主书可是杨炎的部下,卢杞这么干,摆明了就是要挑衅滋事。杨炎气得在背后直跺脚:“主书是我的人,有什么过错我自会管教,哪轮得到你这个丑八怪来狗拿耗子?”

不过气归气,此时的杨炎也知道自己已经失势、风光不再了,所以除了跺跺脚、骂骂娘之外,实在也没别的办法。

建中二年六月,山南东道(治所襄阳,今湖北襄樊市)节度使梁崇义一再违抗天子诏命,大有割据反叛之势,德宗遂命淮宁(原淮西,治所蔡州,今河南汝南县)节度使李希烈率诸道兵马讨伐。可是,杨炎却力劝德宗不要任用李希烈。他说:“李希烈是李忠臣的养子,深受李忠臣宠信,而李希烈却恩将仇报,驱逐李忠臣,夺其权位。此人狠戾无情,身无寸功之时尚且如此嚣张不法,一旦讨平梁崇义,朝廷何以制之?”

应该说,杨炎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可德宗正对李希烈寄予厚望,根本听不进他的话。杨炎一再坚持,令德宗大为恼怒。

七月,因淮宁地区阴雨连绵,故李希烈迟迟没有出兵。生性多疑的德宗不免七想八想,卢杞趁机向德宗密奏,说:“李希烈之所以迁延逗留,正是因为对杨炎不满。陛下何必为了顾惜杨炎而坏了国家大事?依臣之见,不如暂时罢免杨炎,让李希烈高兴一下,等到平定梁崇义后,再恢复杨炎的职务也无妨啊。”

德宗颇以为然,遂罢免杨炎的宰相职务,改任左仆射(自玄宗时代起,尚书省的左、右仆射已经变成没有实权的虚职),同时在卢杞的举荐下,擢升前永平节度使张镒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

稍后,卢杞又提拔了一个叫严郢的人担任御史大夫。毫无疑问,张镒和严郢都是卢杞的死党。随着卢杞一党全面把持朝政,杨炎的末日就到了。

这年八月,李希烈轻而易举地讨平了梁崇义。与此同时,卢杞也展开了对杨炎的绞杀行动。

卢杞是从杨炎的儿子杨弘业身上入手的。

按照“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官场铁律,老子贵为首席宰相,儿子通常不会是什么好鸟。这位杨公子就仗着他老爸的权势,干了一大堆贪赃枉法、受贿请托的事情。严郢被卢杞提拔为御史大夫不久,就在其授意下对杨弘业实施了立案审查。

杨公子被纪检部门“双规”后,吓得六神无主,不但把他自己干过的丑事儿一股脑儿全都抖了出来,而且还把他老爸不久前刚做的一件事也坦白交代了。

这件事的关键词是:家庙。

所谓家庙,就是宗族祠堂。在古代,凡是混得有头有脸的人都很重视宗族祠堂的建设,因为它不仅可以光宗耀祖,还能借此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和权势。所以,普通人盖家庙也就是一间两间,达官贵人一盖可就是一大片了。杨炎贵为首席宰相,他的家庙当然更要盖得傲视群雄,不仅要占地广阔、富丽堂皇,还必须建在一块风水宝地上。

杨炎物色的这块风水宝地,位于长安城东南角的曲江江畔。这里花红柳绿,景色宜人,在长安城里绝对算得上是一等一的宝地,因此,土地的价格自然就不会便宜了。

为了筹足资金搞到这块地,杨炎决定卖掉他在东都的一座宅子。

照理说,不管是卖宅子还是盖家庙,都是杨炎的私事,只要他不强买强卖、仗势欺人,也就没什么问题。但是,杨炎还是在这件事上出了问题,而且是大问题。

首先,杨炎并不是把东都的宅子卖给私人,而是卖给了公家。

为什么要卖给公家?

这里头当然就有猫腻了。当时,在东都洛阳说话算数的是河南尹赵惠伯,此人是杨炎的心腹。杨炎就建议他动用公款购买这座宅子,至于公家买这个宅子能干什么用,那就不在杨炎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杨炎关心的,只是价格。

当然,赵惠伯没有让杨炎失望,很快就用了一个让杨炎很舒服的价格购买了宅子。

后来,从杨公子的口供中,御史大夫严郢查明,这座宅子的成交价比当时的市场价高出非常多。

这回好了,围绕着家庙问题,杨炎的第一桩罪行浮出水面了。严郢立刻上奏卢杞。卢杞随即找来最高法院院长(大理寺卿)田晋,问他杨炎该当何罪。田晋答:“依照法律,主管官员在公物交易中获利,视同索贿论处,应当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