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皇帝也可以说一声“拜拜”

李纲与高宗这一对君臣,从建炎元年六月初六起,开始共同操控朝政,一直很默契。高宗对李纲尊敬有加,凡事无不请教,视若老师。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七月中也没有太大变化。两人每日见面所议,有很多都是在探讨靖康之败的原因,以作为将来图大举的经验教训。

七月某日,在议事时,高宗突然出示了一件绢背心,对诸大臣说:“道君皇帝自燕山密遣使臣,带来此物,领子中有他亲书‘便可即位,来救父母’几字。”

睹物思人,在场大臣无不深深震撼!

李纲与执政们看了背心,都流泪拜奏道:“此乃陛下受命于道君的明证!应藏之太庙,以示后世。道君皇帝远幸沙漠,寄厚望于陛下如此,臣等敢不竭尽全力措置边事,以实现陛下的孝思?”

等诸执政退下后,高宗的心情也很难平复,就与李纲探讨起靖康年间的得失来。

在高宗印象中,钦宗皇帝在位时,处理政事相当勤奋,所以他很奇怪:“渊圣(指钦宗)批阅奏章,有时终夜不寝,而结果有播迁之祸,这是为何?”

李纲深知问题出在哪里,于是答道:“渊圣皇帝早年当太子十余年,美德闻名天下。即大位后,勤劳恭俭,虽古之贤主,也胜于他不多。但他处在国家艰危之时,勤俭有余而英明不足,不能分辨忠邪。一旦议论纷纷,则为小人所惑,所以最终误大事。人主之职,只要能知人而善任,近君子而远小人,虽不亲自处理细务,而大功也可成。不然,即使在批阅奏章时每日定量,吃饭由卫士传餐,亦无益也!”高宗听了精神一振,觉得这“抓大放小”之说甚有道理。

李纲接着分析靖康之败的缘由:“靖康初,金人犯阕时,中国的应对之策,做对了的有二:一是道君禅位(使金人出师无名,并挽回民心),二是渊圣皇帝固守京城(稳定军心)。假如其后再做对了一件事,也就是做出正确的决策,中国就可无事。可惜战与和两者皆错,以至出了大变故。和之失在于,对金人所提出之条件,不能答应的应坚执不许,但我方一切皆允诺,这是向敌人示弱。一旦不能兑现,金人当然要再次入寇。战之失则在于,当时勤王之师集于京城四周三十余万,臣献策说不宜分兵,而应以重兵与金军对峙,待其无粮,围而击之,一举可破。可惜当时不以为然,将兵权分开,所以姚平仲才得以冒险出击。而后又因劫寨小败而不敢再战,贼退又不肯追击,遂使金人有轻视中国之心,而中国之势日弱。臣以为,机会之来间不容发,一失机会,悔不可追。愿陛下以靖康为鉴,审处而决断,方可成功!”

高宗还是不大明白:“靖康之初能守,而金人再次来犯,遂不能守,何也?”

李纲当然也想过这问题,早就归纳出了五条,当下逐一道来:其一是,金人第一次入寇,不知中国虚实,也没想到要“犯京阕”,只是因为中国失备,被他们钻了空子,才打到了汴京城下。宗翰兵又失期未至,所以宗望攻城的愿望并不强烈。而第二次,金人则是抱定了吞噬中原之心,战争目标清晰,这就很不同了。

其二是,第一次金军至城下,不数日,勤王之兵已至,对金军构成了很大威胁。而第二次是城被围住了,朝廷才发蜡书募天下兵,事不及矣!

其三是,第一次金人驻扎在城外西北隅,而京城守备的主力——行营的军队也驻扎在城外的要害地区防守,京城与四方的音信络绎不绝,城并没被围死。勤王兵一到,“贼”即敛兵不敢出。而第二次是朝廷为制止金军驻扎,决开水口,淹没了城外西北数十里,而对东南方向却不派一兵,结果让金军占据了东南,把一座城完全包围住,城中音信不通于外,勤王兵也进不了城。这是自己把自己给困死了。其四是,第一次被围,正逢钦宗刚即位,人心振奋;将士们看到了新的希望,所以肯用命。第二次是钦宗执政了一段时间之后,赏罚失当,人心背离,战斗力随之大减。

其五是,第一次围城时城内防守措置有序,号令严明,昼夜检查,毫不松懈。而第二次在关键岗位上无人负责,“贼”至,造桥渡濠,竟然听之任之。结果金兵数十人登城,城上将士即溃,基本等于没有防守。

对汴京两次被围不同后果的缘由,李纲已经分析得很透彻了,除了一些具体的因素之外,从总的战略、策略上分析的确就是如此,即便后世的人也没有什么更多的文章可做。当时以及南宋后来的有识之士,也都看得很清楚——“李纲在,汴京在;李纲去,汴京失”,因果分明,铁案如山。所以,在李纲身后,对他的评价一度达到很高的程度。

李纲的上述分析,高宗给予首肯,他命李纲把第一次围城时的措置写成札子,留中研究。

君臣俩到现在还看不出有什么嫌隙。从当年七月中旬的有关记载来看,导致李纲后来罢相的导火索,起与李纲与黄潜善、汪伯彦之辈的理念与权力冲突。

一般来说,中国这么大,外部力量一时是打不垮的;事情搞不好往往是出于内争。在皇权体制下,科学、客观、实事求是的理念不可能长久占上风,最终决定是非、胜负、宠辱的,说到底就是权术。仁人志士们再怎么叹息也没有用!

最初产生争议的是关于李纲提议的“买马”一事。李纲曾建议:“金人专以铁骑取胜,而吾以步军对阵,容易溃散。今行在之马不满五千,其中可披甲上阵者无几。为权宜之计,非在民间购买不可。请先下令,下级将校不许乘马;然后令州内之官民有马者,按等级给价取之。不得将马隐寄在权贵家中不报,也不准借买马骚扰民间。则数万匹马还是可以搜罗到的。买马之资,国家无力出,须劝募民间出财以助,有捐资多者,可授给官职以作为补偿。”

这个建议是强军之策,高宗自然同意,有诏让三省按步骤施行。诏书按照李纲的建议,明确规定:“文臣允许养马一匹,其余官吏士民有马者,一并交给官府,各地长官负责查清马的数目、等级,以钱偿付。限半月查清,有隐匿者以违制论。”同时还规定,国家鼓励从军,白身平民从军,被服用具由国家全给。良家子弟自带弓马从军,国家每月发给钱米。官吏、寺观、民户愿以私财助国者,按财物多少推恩。

这些措施刚一实行,就有谏议大夫宋齐愈跳出来,上疏弹劾李纲说:“民财不可尽括,西北之马不可得,东南之马又不可用。至于兵数,每郡增二千,岁用千万缗,费将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