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礼拜六的欢歌:调整期的通俗文学(第4/10页)

通俗文学家们之所以不服新文学,并不是仅仅依靠市场、依靠订数和畅销量,更重要的是他们不佩服新文学的“技艺”。新文学初期的作品,从平均水准来看,的确“活糙”一些,结构不讲究,情节不重视,语言也欠锤炼。相比之下,由市场的海洋里摸爬滚打成长起来的通俗文学家一般都基本功扎实,语言好,技巧多。一般人以为通俗文学一定是跟在所谓“纯文学”后面不断模仿。事实远不尽然,模仿和学习是双向的。在新文学草创之际,大量的结构模式、情节技巧都是从鸳蝴派搬过来的。通俗文学本身的商品性决定了它必须时刻注意市场动态,不断花样翻新以获得读者。特别是在情节设计上,可以说,通俗小说是要优于新文学小说的。

通俗小说家们专门有一种擂台赛式的“情节训练”,即集锦小说。这种小说由多人接力写成,每个段落的执笔者在结束处嵌入另一作者的笔名,算是“点将”最后合成一篇完整的小说。据郑逸梅在《南社丛谈》中回忆,民国初年,于右任主持《民立报》时,“他和陆秋心、邵力子,徐血儿、杨千里、李浩然、叶楚伧、谈善吾等,发起合作《斗锦楼小说》,为点将小说的创始,点人的把被点者的名嵌于后面,周而复始,结束的,在数百字中,把作者的名,重行提嵌一过,并嵌第二篇开始的名儿。这样一来,各报认为别开生面,纷纷效法,成为一时风尚。”毋庸讳言,这种小说“文字游戏”的成分很大。但正是这种极端的“为形式而形式”,迫使作者对章法、技巧、语言等各种小说要素进行“强化训练”。各位作者争奇斗巧,既要为别人制造困难,又要把自己的难题破解得自然合理、令人叫好。不承认这种小说的审美兴趣和艺术价值,肯定是不公平的。

这里介绍1922年由十人接力写成的一篇集锦小说《红鸳语》。第一段由李涵秋执笔,写孀居女侠萧鸳娘寓某宦家,教其女鸾墩武术,一夕自述身世,云其父当年穷困,与一马伎名二莲者谋劫富商,富商车中有一娇女,“乃即为吾生身阿母也。其时才不过十九龄耳。白驹驰隙,岁月水流,回首前程,都如梦寐……”鸾墩听得人迷,说:“噫!奈何奈何!不谓此女郎即姊之阿母。虎狼在前,豺豹在后,四周劲敌中,姊之阿母不大可危耶!”这最后一句中嵌入了朱大可的名字,第二段便由朱大可续写,富商老叟与其娇女原来身怀绝技,女郎击败二莲,唤出群盗中的书生萧佳士——鸳娘之父。老富商闻其名说:“此我年家子,奈何至此?速唤之来,我将携之入都,督其攻苦也。”萧佳士见老叟“神志和澹,安然无怒容,始趦趄而前”。这最后一句嵌了陆澹安的名字,陆澹安续写老叟赶跑二莲,自叙与萧家乃是世交,曾受萧父资助,其女倩云曾与佳士论婚,后北上以贾致富。老叟携“余父”北上,并以倩云嫁之。“叟殁后,产悉归余父。时余母已生余,伉偭甚笃,家庭之乐,固怡怡如也。”但一日父归不乐,母严诘之,父曰:“此事汝纵知之,亦复不济,群盗欲陷我,且毁我家……”下面由施济群续写,原来二莲挟一头陀逼“余父”从之,“余母”战退头陀,二莲又设计陷“余父”下狱,然后劫走。“余母”将孩儿托付给师兄王亚猛,“以余颅枕亚猛之臂”,说“容我杀却贱婢,再返谢盛德耳!”下面徐枕亚续写,倩云日久不归,王亚猛携女孩南去,稍长后延师课读,不意老师恰是女孩生父萧隹士,自叙“二莲劫狱挟余俱去,从之奔齐鲁。二莲幽余于崂山农舍……”下面由天台山农(刘青)续写,“余父”在一次群盗被袭时逃脱,辗转来此。父女团聚,共住亚猛处。鸳娘从父学文,从亚猛学武,有同学严华是亚猛之甥,彼此切磋。亚猛年必数出,“惟余父独居无事,常忽忽不乐,每念身寄尘世,如同赘疣,不胜慨叹”下面由胡寄尘续写,一日亚猛偕倩云归,原来近年倩云数与二莲及头陀角斗。此次适逢亚猛经过,打死头陀,二莲负伤遁去。骨肉团聚,决定共返故庐,惟鸳娘与严华恋恋不舍,亚猛乃指严对萧佳士说愿做一对璧人的冰人。下面由许指严续写,两家同意,萧家回乡。年余父病,遂令华来就婚,婚后父母相继谢世。某年亚猛函告二莲恫吓,与萧、王两姓为世仇,令备万金赎罪。严华笑曰:“此类匪徒,不畏法律,西剽东掠”,正好为民除害。下面由陆律西续写,二莲买通县官,陷严华世为大盗,捕入死牢,五日即斩。鸳娘夜入县衙,杀县令及妾。三年后又杀了削发为尼的二莲。夫仇已报,“此后虽视息人间,不过一赘疣而已”。鸾斑听后,问其匕首所在,原来,鸾斑与伍企文相恋,花前月下,“瘦蝶临风,固一对可怜虫也”。最后第十段由许瘦蝶写,伍企文家道中落,鸾瓒父母拒其求亲,欲将女儿嫁与县令之子。鸾傲执拗不从,县令子乃陷伍企文入狱,鸾墩谋于鸳娘,鸳娘乃潜割县令辫发,留纸斥戒,县令恐惧,“即命提企文出,厚赠而遣之”,鸾瓒父亦允其婚事,“患难夫妻,伉俪愈笃,念非鸳娘,力不及此,迎归奉养终其身,敬礼弗衰云”。

小说情节曲折离奇却又前后照应、流畅自然。大多数执笔者都给续写人留下了不易拆解的难题,而后来者则充分利用了前文留下的想象空间,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回看全文,结构完整,既有一个主干故事,又有一个外层故事,叙述分层既相关又相衬。人物性格、情节伏揭都没有破绽,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语言风格也前后一致。如果说这是文字游戏,那么应该说这是一种高级游戏,它需要调动作者的全部文学才华,它是一种综合文学修养的体现。因此,《红鸳语》这篇小说读来与出自一人之手无异。

通俗小说界还有一种“文字游戏”,即在一个刊物创刊号上,登载一篇以刊名为题的小说,以示庆贺之意。这种“命题作文”一般很难精彩,因为它属于“戴着脚镣跳舞”。但是险韵有时也能出奇句,严独鹤的《红》便是这类小说中的佼佼者。

1922年8月,《红》杂志创刊,严独鹤在发刊词中说:“红者心血,灿烂有光,斯红杂志盖文人心血之结晶体耳。以文人心血之结晶,贡诸社会,文字有灵,当不为识者所弃也。”严独鹤为《红》的创刊所撰的同名小说,确实不愧是“心血之结晶”。小说写一向生意清淡的鸣凤戏园,忽来一位艺名“客串红”的名角,“本是大家闺秀,又曾游学西洋,平素精研戏曲,深通音乐,不要说是文武昆乱一脚踢,便是欧西歌曲跳舞也都十分娴熟,真能将中西新旧的戏剧精华冶为一炉,出神人化。至于她最擅长的是花衫戏,一旦现身红氍毹上,必能颠倒群众……”客串红登台第一天,便满堂爆彩,花雨缤纷,尤其迷住了一少一老。少年史韵山是报馆主笔,特在报上辟了“红闺起居注”专栏,“专记客串红的种种状况,吃什么东西咧,穿什么衣服咧,会什么客咧,条分缕析记得十分清楚,差不多连上马桶换里衣都要绘影绘声,细细的描写出来”。老者张寿石是个家财百万的遗老,曾娶过许多女伶做姨太太,但目前只剩了一个,所以对客串红更是倾力捧场,在做寿堂会后亲赠客串红昂贵的金指爪和大钻戒,后来又费尽心机请人做媒。客串红起初不允,后来提了两个条件:“第一件,我既然嫁过去,就惟我独尊,眼睛里再容不得第二人。须先将他目前那位姨太太,立刻赶去,以后不许私自往来,我才可以进门。第二件,他既是个财主,我也就要借重他的金钱,我的父母全靠我唱戏赡养,我若嫁了他,当然不能再唱戏了,须先送十万块钱过来作为我养家之费,少一个也不行。”张寿石“一概都依,绝无翻悔”,把厮守了十年多的姨太太李氏逐到一个庵里,“连首饰都不许带一件;再三哀求,才算给了几件随身衣服,和一百块钱,作为以后生活之费”。李氏满腔怨愤之际,忽收到一个布包,包内是一对金指甲、一枚钻戒和厚厚的一封信,还有一张美男子的半身照片。李氏一看,登时晕倒。这时各报大登客串红下嫁张寿石的新闻,少年主笔史韵山无限伤心,“他暗想我以如此才华,如此风度,竟不能当美人青睐,转让那行将就木的老头儿,独占艳福,足见天下只有金钱有灵,其余都是假的了”。忽然有个少年约他一晤,自道是自幼同学的秦默君。原来客串红便是这秦默君男扮女装的化身,他“所以弄此狡狯,并非是游戏性质,简直是复仇主义”。原来李氏本是他的未婚妻李红雯,父母双亡,寄养在舅家,秦默君家资助她上中学,两人相爱,准备毕业结婚,不料那时在省里做大员的张寿石看中红雯,红雯为金钱所诱,变心而去。秦默君立意报复,蓄志十年,学扮花衫,投张寿石之弱点而来,取名客串红,也是暗射红雯,终于出了这口气。他还寄给李氏3000块钱,让她离开此地,别图生活。自己一走了之,但那十万块钱决定由史韵山出名,“在此地办一个女学校,须要注重道德,造就些高尚纯洁的女子出来。使将来社会上不要再有红雯第二,那就了却我的心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