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 怒从心起

“快跑!快跑!”

“冲上去!冲上去!”

在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和呐喊声当中,一群赛马如同离弦之箭,在赛道上狂奔直突。这些赛马个个都经过了主人的精心护理,鬃毛油光发亮,在阳光下闪耀着光芒,而骑在它们背上的身材矮小的骑手们,也紧紧地贴在马背上,驱策着这些难以言喻的生灵。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率先跑过重点,成为获胜者。此时,对他们来说,其他的一切都好像失去了意义。

不光是这些骑手,赛马场上的几乎每个人也都被他们的激情所俘虏了,浑然忘我地注视着,欢呼着。尤其在那些已经下了注的观众中,那种原始的胜利欲望和赌博的激情交织在了一起,更加使得他们沉浸其中,纷纷对着自己下了注的赛马嘶吼着,为它们呐喊助威,声嘶力竭地要它们加快脚步,冲向最后的终点。

然而,正如世界上大多数事一样,无论这些骑手和赛马怎样努力,最后却只能决出一对胜利者,其他人和赛马的努力和汗水都将化为乌有,成为不值一提的往事。正因为知道这样一种残酷的现实,所以每个骑手都鼓起了自己最大的毅力,驱策着自己身下的骏马向前奔驰。

这种情景,不正是和萝拉的想法暗中契合吗?

面前只有满载荣光的终点,沿途坎坷荆棘丛生,要想成为最终的胜利者,就只能排除掉一切杂念,闭上心灵的窗户,拿出最大的勇气和决心,以碾压一切的气概向前冲去。

而正当此时,那位心高气傲的德·博旺小姐,还在布洛涅森林里对着特雷维尔小姐慷慨陈词,进行着她一生中最为重大的一次赌博。

上帝注视着这一切,但是祂总是不发一言。

其他的光芒都已经消失了,所有的目光都只能聚集到一处。快冲,快冲!胜利……胜利就在前方!

命运啊,你是何等残酷之物啊!

就在这时,站在包厢当中,紧张投入地看着赛马比赛的莫里斯·德·博旺先生,突然打了个寒噤,一种奇怪但是阴森的寒意,突然间涌上了他的心头,让他感觉全身都不舒服。这股寒意似乎能够钻入骨髓,犹如是某种有形的介质一般渗透了他的肌肤,一时间竟然都让他感觉呼吸有些困难。

怎么回事?

他感觉莫名其妙,然后他打量了一下四周。

很平常,并没有什么诡异的地方。

难道只是我多想了吗?

他心里苦笑了一下,然后重新将视线转入到赛场当中。

仿佛是感受到了他的视线一样,在这一团由赛马组成的方阵当中,慢慢地有一匹皮毛呈现出金黄色的马朝了出来。先是探出了个头,然后一点点地扩张着领先位置,最后领先了半个身位。接着,在通过弯道的时候,依靠骑手的精湛骑术和马匹的优良素质,竟然在这群奔腾的赛马当中脱颖而出,丝毫没有减速地向前冲去,愈发扩大了优势。

在众人的视线当中,这匹骏马如同天空转瞬即逝的闪电一般从每个人的面前划过,只留下了一道模糊的金色残影。

赢定了,这个年轻人轻轻地握住了拳头。胜利后的喜悦冲走了刚才那种不祥的冷意,让他的心里重新振奋了起来。

而仿佛是为了呼应他的喜悦似的,观众席上的人们也同样欢呼了起来,为它的助威声几乎铺天盖地——这倒也可以理解,他的这匹赛马本来就是赛前最被看好的赛马,因此虽然赔率并不高,但是下注在它身上的人依旧是最多。

看吧,这就是我的东西,总是最好的。

就在他的注视当中,这匹金色的骏马以一种无可比拟的气势冲过了终点,夺取了最后的胜利。

这是不是上天的某种预兆呢?谁知道。

带着一种快意,莫里斯转头看向了旁边的阿尔贝。

“看吧,阿尔贝,我就说我的金玫瑰没有别的赛马能够比得上,你看它赢得多轻松啊!我今晚可以到俱乐部里面好好嘲笑一下那帮人了,多么没眼光!”他的语气既自得又轻松,透着对自身地位的满足感,“当然,更加让我高兴的是,我还帮助您和特雷维尔先生赢了一笔钱。”

“哦,正是如此,我们果然没有白白下注。”阿尔贝微笑着回答,“我得替夏尔感谢您呢。”

“谢谢就不用了,哈哈!”莫里斯也笑了起来,显然心情极好。

然后他拍了拍阿尔贝的肩膀,“来,我们来干一杯吧,正好我带了不少好酒来,都是我们家在波尔多的酒庄刚送过来的呢。”

“那敢情好啊!”

然后,不理会喧嚣的赛场,莫里斯和阿尔贝重新走回到了包厢内。然后莫里斯果然从一旁拿出了酒瓶开始给大家倒酒。

一等他倒满,阿尔贝毫不客气地拿起了酒杯,然后一大口喝了下去。“唔,不错,比刚才我们喝的东西可要好多了!”

“要不是最好的酒,我也不会拿过来给大家喝啊!”莫里斯貌似理所当然地耸了耸肩,“既然好喝那今天你就多喝点吧,反正我这里带过来了不少。”

“哎,我就说你够朋友啊,莫里斯。”阿尔贝长叹了口气,极其倾慕地看着莫里斯,“要是没有了你的这份儿豪爽劲儿,我们大家的生活该多么没趣啊!”

“哈哈,你这就说得太过啦!”莫里斯摇了摇头。虽然口中如此说,不过神态之中并没有多少谦虚,“我只是喜欢帮助朋友而已。”

他年纪轻轻就已经在上流社会享有大名,人人都说他是一个有教养、热情好客的时髦人物,他也确实没有辜负这个称号,自从少年时代开始,就以那种挥金如土的气派,博得了每个人的喜爱和赞赏,反正谁都知道他父亲的钱多得花不完。

作为同样的时髦人物,当年经常囊中羞涩的阿尔贝,自然没少从他那里打秋风,而他也确实慷慨,每次都不会让人失望而归。也正因为如此,莫里斯身边从来都聚集着一大堆的纨绔子弟作为跟班,在他们不遗余力的吹捧下,仿佛真的让人觉得莫里斯又豪爽又聪明——就连莫里斯自己也这么看了。

因为兴趣相投,所以两个人热情地攀谈起了,反正巴黎有那么多供他们取乐的谈资。

“最近你倒是很少出现了,阿尔贝”喝了一会儿酒之后,脸色有些发红的莫里斯笑着问,“怎么了?发迹了之后就忘了大家了?”

“这话怎么说的!我怎么会忘记大家呢?呸,我现在天天怀恋着那时的日子好吗?”阿尔贝佯装生气了,夸张地喊了起来,“现在的日子才过得不舒心呢,整天要到各地跑,还要办一些无聊时,要不是为了能挣钱,我才不干呢!”

“我倒没想到你突然这么想挣钱了啊……”莫里斯好奇地问,“我们的阿尔贝一向不是视钱财如同粪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