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专横与历史污秽答容若先生

拜读了容若先生的大作:《也谈孙中山之五大罪——评袁伟时关于护法的“翻案”文章》(《明报月刊》2001年十月号;以下凡引用该文,不再注明出处)后,感触良多。此文不仅涉及一个重要历史人物的评价,更值得重视的是它表明一种曾经为祸多年的文化现象尚未消失。

(一)文化专横的思维模式

容先生断定:“大陆史学界某些‘翻案’文章,已趋于公式化”。拙作“属于以B公式写的‘翻案’文章。”所谓“B公式,把正面人物丑化为反面人物,例必以该人物之敌人的意愿、观点及其所属集团利益为依归,以此公式写的,一般以指桑骂槐为主。”

坦率地说,21世纪的香港仍有人这样提出问题,实在令我大吃一惊。

首先要推敲一下什么叫“翻案”。学术不承认有永恒不变、神圣不可侵犯的结论;它总是在不同观点的辩论中逐渐向真实接近。“群言淆乱衷于圣”,以圣言和经典为是非标准,那是宗法专制的常规,有现代公民自觉的人士绝对无法认同。如果不准去伪存真,哥白尼以来的全部学术发展统统都要丢到粪坑中去!自然科学如此,人文和社会科学也不例外。容先生说,“有国民党、共产党及其他人士参加的国民参政会通过决议,尊孙为‘国父’……毛泽东发表《纪念孙中山》一文,承认孙为‘伟大的革命先行者’,”所以草民就不应有所非议了。换句话说,学术应该成为政治的奴仆,政治家说过的,学者不容置喙!中国人已经吃够了这类文化专横的苦果,早就应该拒绝对权势献媚,说真话,说自己的话。

顺便说说,有些好心的朋友总是觉得为顾全大局,不应戳穿孙文的假相。这也是笔者反复考虑,十多年来迟迟没有动笔的一大原因。我反复思考后的答案是:中国人最不应该回避的大局是一定要寻找民主、自由、法治在中国长期不能生根的因由;不能再用任何愚民术欺骗我们的人民。在这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下,总结孙文给我们留下的经验教训是无法避免的。

其次,容先生指责笔者“站在人物的对立面说话”,即“以该人物之敌人的意愿、观点及其所属集团的利益为依归”。孙文被尊为伟大的革命家、民族英雄乃至“国父”,按照这样的逻辑,笔者依归的自然是反革命和卖国乃至叛国集团了。那么,谁是孙文的敌人呢?是陈炯明吗?在陈氏从政生涯中,除了1921年以后的几年,都与孙文或黄兴属于同一集团,是不是只要同孙文有不同政见,“集团的利益”立即180度大转弯,一跃而成了卖国贼呢?即使有人敢作这样的论断,无奈找不到陈氏出卖国家主权的任何记录。而研究孙文的史家则大都知道,孙文在国家主权问题上的记录却见不得人。孙文的敌人是军阀吗?可是,张作霖、段祺瑞之流是如假包换的军阀,孙文生命的最后几年却偏偏与他们称兄道弟!华盛顿也被尊为国父,但人们依然毫不客气地揭露他养奴。可没有听说有人指责他们犯了什么天条,追究他们代表哪个利益集团讲话。容先生搬弄的黑白对立利益分析法,1949年以降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人们早已耳熟能详而又深受其害、深恶痛绝。搬出这样的宝贝来作为立论根基,不知容先生是无知还是明知故犯?

再次,容先生指责“大陆史学界某些‘翻案’文章,已趋公式化”,也是很不严肃的。大陆史学界人数众多,是谁写了已趋公式化的“翻案”文章,必须拿出确凿证据来。笼而统之谴责一种学术现象,而又提不出具体证据,纯属信口开河。对大陆史学界有基本了解的人大都知道,几十年来“左”的毒害很深,在史学为政治服务或路线斗争服务的错误思想影响下,有意无意歪曲历史的现象比比皆是。史学界面临的重大任务是拨乱反正。例如,骂曾国藩、郭嵩焘、胡适是卖国贼或洋奴买办;乱杀在华外国人和本国的“二毛子”、毁铁路、拆电线和一切带洋味的事物的义和团事件是革命;骂戊戌后的梁启超是“顽固分子”,说他反对新文化运动……如此等等,举目皆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这样的案能不翻吗?而大陆史学界同其他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一样,学术自由仍是奋斗目标,思想惰性和利益纠缠不清,致力于拨乱反正,会带来预想不到的麻烦和压力。如果对此有起码的了解而又有维护正义的勇气,恐怕对他们致敬唯恐不及,更不致不拿出确凿证据便轻率地谴责他们了。

(二)文化专横洗刷政治污秽

为了给孙文洗刷政治污秽,容先生不惜用“诬蔑”“颠倒是非”“不择手段”“笑话”“沿袭旧军阀旧调”等恶毒和专横的语言痛斥笔者。如果容先生说得确实符合事实,笔者自当敬受教诲。可惜,我们讨论的是历史事实,已经进入学术领域,除了摆事实,讲道理,任何专断都无济于事。

在容先生笔下,笔者如何“诬蔑”孙文呢?

1.笔者说:“一九一七至一九一八年间,桂系仍是孙中山的盟友……由于在招军、官员任命和财政等问题上意见分歧,孙中山竟两次悍然下令炮轰位于广州观音山的督军府。”容先生说:“妙在袁文只谈孙‘对待’莫(荣新,桂系军阀),不提莫如何‘对待’孙。其实,莫‘动用武力对待盟友’例子更多,最重要的是派兵绑架陆军部长张开儒、枪杀陆军次长崔文藻。”窃以为容先生的论断顶多能证明孙文与莫荣新是处于同一水平的人物。而作为寻求历史真实来说,容先生却犯了史学不能容许的错误:置时间和逻辑顺序于不顾。孙文炮轰督军府是一九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和一九一八年一月三日的事,而莫荣新捉拿张开儒监禁于督军署和枪杀崔文藻则在一九一八年五月十一日。按照容先生的逻辑,孙文应有未卜先知的本领,所以提前半年就决心摧毁督军署,以免张开儒有牢狱之灾吧?

2.容先生否认孙文及其追随者暗杀程璧光,又提不出直接证据,只好借助几个推论。

其一说引用陈炯明旧部罗翼群的回忆文章不足为凭。这可有点违反史学常识了。拙作已经说明,还有张慕融的《张民达传略》和李朗如、陆满的《从龙济光入粤到粤军回事期间的广东政局》都证明此事是孙文当时的主要助手朱执信找萧觉民、李汉斌两人干的。容先生要推翻这个结论,就必须同时证明张慕融、李朗如、陆满、罗翼群四人全都说谎。但容先生不这样做,只说罗翼群是陈炯明旧部,这已经很不严肃,违反了史学常规。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容先生连粤军和罗翼群的基本情况都不了解,便妄加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