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我有一个梦想(第4/4页)

不,我有一个梦想,我想要的世界绝不是这样的!

那么要怎样处置李处耘?赏,做梦都不要想了;那么罚,要罚到什么程度?在五代十一国里,甚至在中国历代的开国皇帝那里,“要么不做,要么做绝”非常的有市场,可是赵宋的官家们不这样。结果出人意料,李处耘仅仅被调整出中央,到地方上去学习改造——黜李处耘为淄州刺史。史称“处耘惧,不敢自明。”

他还有什么可以表白的?此后不过三年,李处耘就死了,只有四十七岁。或许也是神明有亏,坐卧不安吧!

但问题还没有了结,赵匡胤要弄明白,为什么会有李处耘这类凶残暴戾的人存在?这样的人渣只有李处耘一个吗?他冥思苦想,终于找到了问题的根本答案。

还是权力,不加遏制的权力一定会让人返祖变成野兽。

而从唐朝末年,各地的节度使就变成了能和皇帝分庭抗礼的诸侯,他们在自己的地盘里有兵、粮、钱,还有自己的司法机关,这样他们就彻底地自由了,而请相信我,当杀人可以不负责任时,人类就会感到快乐!

就是从这时起,赵匡胤把刚刚伸出去的脚又收了回来。无论是荆湖东边的南唐,还是它们西边的后蜀,赵匡胤都暂时地扔在了一边。他的目标回到了国内,他一举收回了各藩镇节度使们的“支郡”管辖权(支郡,就是节度使驻地以外防区以内的其他州县),财权,以及司法权。

其中管辖权,从此以后由朝廷统一分派文官去担任各州县的知州知县;

财权,则由朝廷专门设立了一个专职机构——转运司来负责,每一个转运使来负责一路(路,简单地说,相当于现在的省,最高的行政区)的财政收入。每年税收除了少量应付日常开销的经费之外,全部上交;

司法权就更加彻底,赵匡胤下令从此以后全国各州所有的死刑案件,要全部上报朝廷,由刑部复查,州县官员再加上节度使再没有处死子民的权力。尤其是以前由节度使的校尉担当的司法提刑官员被全都清除,由科举录取的文官但任。

而且在这之后,赵匡胤又再次向全国派出了“兵样”,也就是一些高大威猛,符合标准的士兵,全国各州军队是凡符合条件的大兵都要上交出来。

就这样,赵匡胤才基本上做到了“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大圣人朱熹语录。在做着这些事的时候,他才深切地感到,他的前任皇帝柴荣有多危险,那是长年累月地赶着一辆没有缰绳的马车,随时都会翻掉。

赵匡胤可不想这样,他要创造出来一种能长期有效,不必对下属随时施压就能传达命令保证执行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的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