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枭》第八部 骗枭 七十

广州流花桥始建于南汉。是南汉王刘龚的行宫芳春园内遗迹之一。一九二八年春季的一天,流花桥头发生了一起南汉以来不曾多见的小小闹剧。

这天下午,郑丽珠和区敬珠从桥西南的那片自古被称为兰湖的水汪子畔款款走来,柔情蜜意地相互依偎着上了桥。其时正是桃花盛开时令,桃树夹岸,时有缤纷落英,随水漂浮,流经桥下。他们依着桥栏,望着桥下片片花瓣,似乎悟到了桥因何以“流花”名之。

南国男子摩挲着南国女子圆滚滚的双肩,凑近她的耳畔,柔声说道:“让我依然用单车把你驮回你的小巢。”

“我的魁伟的骑士,”郑丽珠侧过脸来,忸怩地答道,“且把你的单车当成你的白马吧。”

爱情是什么?谁也说不清,只是这东西能让人变个样。打头一回“Kiss”之后,女的不矜持了,男的也不羞涩了。在屋里,他们没完没了地“Kiss”,以后便成对出门,满世界地玩了。也许是出于对以往被冷落的报复,他们只要出门,郑小姐就要让区敬珠骑车带她。招摇过市时,她还紧紧地搂着他的腰。仿佛不如此便不足以表现出他们的摩登水准。

“瞧,我的亨利,”依然沉浸在爱河中的郑丽珠用手软软地撩了撩桥的另一端,嗲声嗲气地说,“噢,有个陌生的牧人在摆弄你的那匹白马呢。”

区敬珠眉头一蹙,向桥那端看了一眼。仅此一眼,他的骑士的、亨利的或白马王子的风度便荡然无存了。

“丢!”他用广州白话骂了句娘,一把推开了仍依偎着他的“猫咪”,大步向桥的那端赶去。

单车即自行车。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即便在广州这样的大城市中也不多见。支在桥头的是一辆几乎全新的英国名牌三枪车。一个嘴里叼了半截烟的汉子正蹲在车旁,用一个不大的铁榔头无甚把握地砸着车锁。

区敬珠大步赶过来,正待大声呵斥,却又一顿。他嘴角闪出一丝自负的笑纹,竟站在了汉子的身旁,双手抱在胸前,怜悯地向下打量着蹲着的偷车贼。

那汉子不敢发力,只是用榔头在车锁上东一下西一下地试探地敲着。

“老兄,”男子不轻不重地踢了踢那汉子的屁股,随手抛接着车钥匙,好笑地说,“要不要我帮个忙呀?”

那汉子却扭过脸来,挤出满脸的笑纹,“用不着了,用不着了,我自己能把这鬼锁敲开。”

刚赶过来的郑丽珠吃惊地看看汉子,又疑惑地看着她的魁伟的骑士。她不可能搞明白,这个偷车的见车主来了非但不跑,居然还心安理得地继续砸车锁。

区敬珠照着那汉子的屁股踢了一脚。那汉子猛回首,见到的是一张愠怒的脸,腾的一下站了起来,皱着眉头,从喉咙里咕噜道:“龟儿子,你凭什么踢老子?”

“老龟孙子居然还问我。”区敬珠几乎笑了,“你吃了几根狗鸟,居然敢当着车主的面偷车!”

“你说我偷车?!”那汉子怔住了。

“说偷是便宜了你,简直是明抢。”区敬珠一把扭住了汉子的领口,大声嚷道,“走,见官去!”

被揪住领口的汉子伐了伐眼,又伐了阵眼,突然大喝一声:“丢那妈!”他穿掌把那男子扭住他领口的手猛地推开,用更大的嗓门喊道,“这是老子的车!”

这回轮到区敬珠发愣了。愣了一阵,他把耳朵凑过去,几乎不敢相信地说:“你的车?你再说一遍。”

“这是老子的车!”那汉子毫不迟疑地又喊了一声。

区敬珠拿着车钥匙在汉子眼皮底下晃了晃,又把钥匙插入车锁,一转动,“咔嗒”一声车锁开了。他转过身冲着那汉子眯起眼睛,好笑地说:

“是你的车怎么还砸锁?钥匙怎么会在我手上?”

汉子又傻了。他痴呆了好大一会儿,才干咧着嘴茫然地说:“这是我的车,是我换来的。换车的时候他没给我钥匙,才借了把榔头砸锁的。”

“换车?”区敬珠冷笑了一声,从牙缝里挤出话来,“我看你娘生你的时候没生出脑壳来!这是我的车,我没有换给你,你到哪里换去?!”汉子咧了咧嘴,说不出话了。

这时,一个看热闹的老者开了腔。他捋了捋白胡须,慢慢悠悠地说:“我与此人素不相识,但他换车为我亲眼所见。”老者看看在场诸人,闭起眼睛,转动着脖颈说:“今日午饭之后,吾漱口既毕,出得家门,俗谚道‘饭后百步走,活至九十九’。吾正行走之时……”

“行了行了。”区敬珠卡断了老者的话,颇不耐烦地问,“他是用什么换的车?”

“乃数只烧鹅也。”那老者仍摇头晃脑的。

郑丽珠扑哧一声笑了。她用指尖一戳老者的鼻尖,“你这个老糊涂虫,到这步田地还为贼说情。这辆车是我从英国带回来的,岂是用烧鹅所能换来?买这车所用之物乃是大不列颠的英镑!”

“可吾确是见他用烧鹅所换。”老者转动着混浊的眼珠,伸出巴掌说,“而且是用了整整五只烧鹅。”

在场围观的人不可能搞清这笔官司,双方似乎都不是在扯谎。正疑惑间,只听那汉子从胸腔深处发出声“咳”,他双眼发直,悔恨地一抱头,重重地蹲了下去。

……

一辆单车自然不会有两个车主。待那个汉子醒过味来,把他中午遇到的一桩事讲完,人们才明白这桩没头没脑的事情中伏着一起江湖骗术。汉子说不清那是个什么人,只说是一个说北方话的人,中等身材,三十多岁,相貌还顺眼,穿得也蛮挺括……

这个人就是卞梦龙。

他是这天早晨被赶下英国货轮的,其时天才蒙蒙亮。

他被扔到广州的头一个早晨,还顾不上考虑东山再起,也顾不上考虑日后的复仇,甚至连仇恨的意识都没有。在侥幸捡了条命后,他只考虑先像条狗一样活下来。

他身上一个大子儿也没有,所幸的是有一身上船时穿的质地甚佳的衣服;他听不懂广东话,却意识到他那口夹着京腔的江南话或许能派上意外的用场。

他没来过广州,从早上转到中午,他自己也不知该在哪里先站住脚,生存的本能告诉他,好赖先要填饱肚子。在哪里,用什么法子能填饱肚子?他全然不可能事先安排,只能走到哪里便琢磨到哪里。就这么着,他踯躅到了流花桥。这时,他已饿得浑身无力了。

那时,他只是想在桥栏上靠一靠,喘口气,盘算盘算该怎么办。正当他想主意时,一阵清脆的车铃声吸引了他。他向远处一看,只见一辆单车像阵小风般卷来,骑车人是个青年男子,白汗衫,白短裤,白力士鞋。为了让众人让路,他不停地打着车铃,单车后座上那个穿白裙子的少女咯咯咯地笑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