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法兰西母狼”与爱德华三王

“说开恩吧,说吧”,刽子手正在对苏格兰英雄华莱士实施剖刑,他不顾疼痛使劲喊出了震撼人心的口号“Freedom”,与华莱士有过一夜情的英格兰王妃伊莎贝拉深深爱慕着这位英雄,此时她在宫廷里心如刀绞。之前王妃为华莱士求情未果,对躺在床上气息奄奄的爱德华一世耳语:“在你死前我要告诉你,你将绝嗣,我肚子怀的不是你们家族的孩子。”华莱士英勇就义后,受他的精神感召,苏格兰人民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在大贵族罗伯特·布鲁斯(后为苏格兰国王罗伯特一世)率领下继续艰苦奋战。

著名的经典电影《勇敢的心》,片尾虚构了一出催人泪下的悲壮情景。

历史上确有华莱士其人,他是领导反英起义的苏格兰乡绅,可他与王妃的爱情故事则纯属杜撰,1305年华莱士就义时伊莎贝拉只有10岁,还在法兰西当公主,3年后跟爱德华王子结婚才来到英格兰。真实的伊莎贝拉绝不似电影中刻画的那么清纯善良,但她确是金雀花史上又一位传奇王后,从她肚子里生出了西欧两场著名战争—英法百年战争和玫瑰战争,皆由她的子孙们担纲主角,不过肯定与华莱士无关。

伊莎贝拉,法兰西卡佩王朝绰号“美男子”的国王菲利普四世的女儿,她堪称“国王堆里的女人”,父亲、三个兄弟和一个侄儿是法兰西国王,母亲是纳瓦拉王国[1]女王胡安娜一世;她的公公、丈夫和儿子也是英格兰三位同名的金雀花君主:爱德华一世、二世、三世。

金雀花王朝每任武功卓著的雄主去世,都因为长期征战,财政与人力消耗庞大,巩固开拓的疆土需要更多金钱和军队支撑,给继承者留下难以收拾的烂摊子。如果新国王年富力强,性格老辣,手腕老到,尚有可能勉强维持,如果继位者软弱仁厚,则易陷入“外战失败——财政崩盘——贵族权争——王国内乱”的恶性循环;人们对待失败者从不吝惜恶毒评价,失败君主通常比前任更加善良宽容,却落得“专横残暴”、“懦弱昏庸”的名声。

爱德华一世的祖父约翰王因签署《大宪章》闻名千古,父亲亨利三世为英格兰史上在位时间很长却相当不著名的国王。爱德华一世性格强悍,是优秀的军人国王,绰号“长腿爱德华”和“苏格兰之锤”,在位之时几乎年年征战,把历代君主难以驯服的威尔士纳入英格兰版图,将王子加封为“威尔士亲王”,并差一点征服苏格兰。爱德华一世汲取祖父和父亲之教训,善于利于“大会议”作为国王与贵族合作的工具,从中获得巨额军费支持。他在给自己的儿子甩下棘手烂摊子的同时,还留下了一个日渐强悍的议会。

背景贴士:

《大宪章》《牛津条例》与议会

《大宪章》和《牛津条例》为英国宪政史上非常重要的文件,对绝对王权做出了诸多限制,也是议会产生的基础,这两份文件并非诞生后一直有效,但它们的原则与理念每次在贵族与国王斗争取得胜利时会得到重申。

推动《大宪章》和《牛津条例》逐渐落实的两大动力是“刀剑与金钱”,即对外战争与国王财政问题:战争消耗数额庞大的金钱,削弱国王财政实力,封建制下国王的收入不足以应付巨额军费开支,只得向封臣与平民开征赋税,若不召集贵族和骑士代表开会获得大家同意,则征税容易引发叛乱,但每逢这种机会,尤其遭遇弱君之际,议会总是提出限制王权的举措,并希望分享权力,而这又是君主不乐于见到的情形。

国王在财政处于困窘状态并且战事不利之时力量最弱,贵族们方能联合起来武力抗衡,令国王妥协,重申《大宪章》精神,表示尊重议会与法律。久而久之,议会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大宪章》的很多理念与条款亦从有名逐渐变得有实。

金雀花第四任国王约翰王早期,统治相当井然有序,后来法王菲利普二世吞噬英王在法领地,约翰王与法王进行争夺战屡屡失利,耗费了巨资。约翰王还赶上物价飞涨的倒霉时代,地租不增加的情况下相当于国王的岁入大幅缩水。国王不得不频繁开征赋税,甚至不惜罚没教会和贵族财产,超出了大家的忍受极限。

先是出现了男爵们的抗税事件。1214年底,约翰王从法国战场灰头土脸归来,国库已空空如也,国内怨愤情绪四起,但国王太过自信,没有退让之意,仍然催逼缴税。1215年初引发了北方30位男爵联合起来进行武装抗议,从斯坦福一路开拔到伦敦,越来越多的教会人士、中小贵族和市民参与进来。约翰王无力平叛,只得同意与男爵们谈判,6月15日在他们起草的《大宪章》上签字。

其实最初的宪章是“自由无名宪章”,后来多次颁布的《大宪章》有60个条款3000多字,删掉了最激进条款。《大宪章》中的观念不仅对英国,而且对近现代人类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如:“只有经过‘大会议’(后来的议会)批准才能征税”,成为“无代表不纳税”观念的起源,也是召开议会的依据;“未依据法律由其同等人审判之前,任何人不得被处以监禁、流放、剥夺财产等惩罚,国王也不得在未履行这些程序前做出前行为”,这是“王在法下”、“未经公开审判不得治罪”等法治观念的起源……

约翰王之子亨利三世因为置三年农业歉收于不顾,要求教士和贵族们捐款远征西西里,但所得资财仍不足以应付,又通过教宗筹集到大笔经费,远征失败后威望受损,国库亏空。1258年在牛津的大会议上,他被迫接受贵族与骑士们提出的限制王权的改革议案—《牛津条例》,该条例要求男爵们组成15人会议,国王处理国务时须遵从其意见,国家税收归度支部而非王室小金库,规定议会每年开会三次。

《牛津条例》提出议会作为最高司法机构的理念,也是首次把封臣对封君的建议权首次具化为一个监督机构。《牛津条例》只推行了四年,亨利三世于1261年获得教宗支持废除了改革,引起了内战,男爵们拥戴亨利三世的妹夫莱斯特伯爵西门·孟福尔对抗王军,擒获亨利三世与太子爱德华(后来的爱德华一世),西门组建九人委员会统治了英格兰两年。

西门为获得广泛支持召开过两次议会。以前议会完全为大贵族所主导,偶尔国王也会邀请各郡骑士代表参会,西门不仅邀请乡村骑士还首次邀请了城市自由民代表,并使其变成了定制,为后来两院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史称“西门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