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和平的价码(第3/3页)

那几个荷兰官员也已经面白如纸,说不出话来了。

向小强擦擦嘴,声音沙哑地说道:

“我们的领事一家找到了。好,你们完了。”

几个荷兰官员几乎站不住了,似乎觉得已经和他们总督一起,站在海牙国际法庭上了。

现在已经是晚上了,这时候的技术还不能在夜晚拍照。但跟着他们的一大群记者纷纷要求拍照。因为一国外交官在所驻国被这样虐杀,而且还是全家,这在世界外交史上都是极端罕见的。他们知道这件事的新闻性太强了。

向小强转脸就让荷兰官员给安排水银灯照明。荷兰官员也已经吐的满脸蜡黄、冒着虚汗,羞惭的快要钻到地里去了。他悄悄地让翻译跟向小强商量:贵国领事被杀我们承认,但就别拍照了,给双方留点体面吧……

向小强当即发飙,指着他鼻子,高声喊道:

“我操!听好了啊,这没你们说话的份!现在暂时不打你们,这是你们唯一能指望的!其他的一律没有!……上午我没让宣战,现在还他妈的很不爽!告诉你们,别他妈以为混过了上午九点就没事了,现在要打要和还是我一句话的事!……让你拿水银灯就去拿水银灯,别他妈给脸不要脸!……操!”

荷兰官员脚下打着晃,蹒跚着去安排了。过了一会儿,高高的水银灯竖起来了。

水银灯“砰”地打开,一大片亮如白昼。大群记者兴奋之极,举起照相机“嘭嘭”拍照,一团团白烟升起。水银灯加镁光灯,照片效果堪比白天了。

当局人员一点脾气也没有,乖乖地扛着水银灯,又跟着记者们跑到另两个地方,把领事夫人、领事女儿的惨状拍了一通。

……

由于大明、荷兰两国已经没有了外交关系,向小强作为钦差大臣,被女皇任命为大明帝国全权代表,在巴达维亚主持和荷兰方面的谈判。

第二天,2月26日,正式谈判开始了。向小强已经接到了政府的授意,在谈判桌上首先狮子大开口。

首先提出的是补偿问题:

1、荷兰当局必须找出、逮捕、并处死2314名凶手。一个也不能少。

2、每个华人死难者,荷兰当局赔偿相当于10000明洋的金本位货币给他的亲人,作为抚恤金。

3、每个被强暴的华人妇女,荷兰当局赔偿相当于6000明洋的金本位货币,作为精神抚慰金。如果这名女子的年龄低于15岁,精神抚慰金数目要提高到10000明洋。

4、每个受伤的华人,除医疗、康复、误工费用外,视伤势轻重,由荷兰当局赔偿500-6000明洋不等的抚慰金。

5、每个致残的华人,除医疗、康复、误工费用外,视残疾轻重,由荷兰当局赔偿4000-10000明洋不等的抚慰金。除此之外,每年还要支付其足以保证之前生活水平的生活费用。

6、华人在这场暴乱中遭受的一切财产损失,由荷兰当局全价赔偿。

说实话,这已经不是赔偿了,这是一种惩罚性的敲骨砺髓。向小强把这些明洋数字换算成人民币,也就是乘与124后,自己都吓了一跳。说真的,要不是亲眼看了死难者的惨状,亲口说出这一串数字的时候,都会有些不好意思。

夸张点说,这次荷兰差不多要破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