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谁家飞燕随春归(第2/2页)

回到高锁县后,更可以说是全城出迎,新任知县恨不得能够谗着脸跪在他的脚下帮他舔鞋,对此宁江也只能摇头。

在这个科举决定一切的儒家天下,他不过就是会读书,其它什么事也不用做,其地位就已经远远的超过那些累死累活的地方父母官。而在某种程度上,这或许也是朝堂和地方不断脱节的主因,只因为,不管在地方上的政绩有多出色,只要没能够在科场中取得好成绩,能够升上一两级就已经顶天了。

正如补缺的举人,不管在治理乡郡中如何出色,最多也就只能做到同知。

这就导致,这些地方官方一上任,就已经触及了仕途的天花板,于是干脆将他们所有的权力和精力用在敛财上。而另一方面,那些进士,一外放就是知府、太守,根本没有多少治理地方的经验就要管理一郡甚至是一州,很多时候,也就轻而易举的被底下人架空而不自知。

更有甚者,便是“三鼎甲”,作为读书人中学问最高的尖子,几乎没有经历过任何地方上的磨砺,直接就是入翰林,上朝堂,混个几年,轻而易举的就成为了对整个天下做出决策的那一批人。因为没有真正的治国经验,却又绝不能承认自己的无知,于是“正刑与德,以事上天”是他们最常说的话,“半部论语治天下”是他们深信不疑的事,“天人感应说”与其说是最有效的治国理论,不如说是最简单的推脱手段,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真正可怕的是,几百年下来,朝堂上的那些人,甚至已真正的对这些东西深信不疑。

这整个儒家天下,都已经形成了一种病态,当这种病态变成了惯性,谁也没有勇气、没有能力将它改变时,或许,真的需要所谓的圣火,又或是革命的火焰将它洗涮一遍,才能够得到新生。

就因为多了他这么一个状元郎,此时,整个宁氏一族,已经超越了高锁县的其它三家,成为了整个县城最大的家族,甚至到了他宁家的仆人犯了事,官府都不敢拿问的地步。对于这种情况,宁江也无心去管,即便是他想管也管不了,徒然的浪费时间。

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依附到他名下的土地越来越多,许多是连着土地上耕种的贫民一同“转”过来了,这些连着土地一同买卖的贫民,实际上就是“佃奴”,大周王朝的法律上,是禁止佃奴的存在的,但事实上,佃奴早就已经遍布天下,他们名为民,实为奴,即便是宁江没有任何的官阶在身,打死自家的佃奴,最多也不过就是罚一点微不足道的银两。

当然,这并不只是这个世界才拥有的现象,在另一个世界的南宋时期,即便是理论上比佃奴、佃仆多少高上一阶,与地主只有田地租用关系而没有人身依附关系的佃民,尚且“人命寖轻,富人敢于专杀”,甚至从律法上规定佃民无权控诉地主。

作为儒家理学之代表性人物的朱熹更是主张,凡有狱讼,首先应当“论其尊卑上下长幼亲疏之分,以下犯上,以卑凌尊,虽直不佑”,此后,凡是涉及佃民和地主的案件,无不强调“主佃名分”,以“一主一佃,名分晓然”、“主仆之分”等等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依据。

然而即便如此,也仍然有许多平民,争着依附过来,把自家的土地赠送给他,为的就是减免田税。

只因为,在越来越严重的土地兼并中,大量的地方乡绅因为各种原因免于交税,但是朝廷定下的税赋却是逐年增多,这就使得,那些拥有土地的平民,竟比被迫将土地送给乡绅,为仆为奴的佃民、佃仆还要凄惨,一旦交不起税赋,马上就是下罪入狱,而一旦入狱之后,还能够回来的少之又少。

连人带田依附那些免交田赋的地主,为奴为仆,虽然日子也不好过,但至少不用直接面对官府。为了保证自己的田地里有足够的劳作力,至少在其它方面,他们的主子会适当的庇护他们。而在这种病态的、扭曲的潜规则下,一方面,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另一方面,官府反而越来越难以收到税赋。

正如此刻,成为了状元郎的宁江,大量的土地依附而来,他名下的这些田地减免掉的税负,也必然的会转嫁到其他人身上,迫使更多的人卖田卖地卖女儿,他的田地、奴仆也就进一步膨胀。换句话说,在他成为状元郎的这一刻,虽然他什么事也没做,他的财产、奴仆就已经在成倍数的增加,而不以他自身的意志为转移。

如果鸾梅还在这里,基本上,宁江就是现在的她所要打倒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