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 大开眼界(上)(第2/2页)

此外王璞在其中又特别添加了三条要求:

其一,在港区除了商用码头外,还需专门建设一座供津门水师使用的军港,除了军用码头外还要求在大沽口建设炮台,要塞和配套军营,用于军港的防卫——相应图纸和规模要求均在附件之中注明,绝不是能随便糊弄过去的。

其二,天津府还贷的银子,虽然是从属于朝廷的那笔分红中支出,但由于整个港区管理是交给贸易公司负责的,所以贸易公司必须要为分红费用托底。具体说就是至少要保证分红数额不低于还贷费用。如果连还贷的钱都不够,那差额部分就由贸易公司自己负责补足,天津府不管!

——这条才一签订马上就用到了:二月份时港口区还是一片白地呢,第一期还贷费用将近六千两银子全是贸易公司掏的,跟天津府和他王介山一点关系没有。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天津府与短毛分红的,仅仅是港口方面提供服务之后收取的管理费用。大明朝廷以国家之权向进出港口货物所收取的税银,属于朝廷所有,与贸易公司无关,也不计入分红数额之内。

“……如果真照这些条款执行的话,朝廷可是占大便宜了!”

在听幕僚介绍了相关条款的内容之后,周延儒第一反应就和先前与短毛谈判盐业事务的感觉差不多:对方提出的条件太好,反倒有些不大敢相信了。

“王介山居然能用一座还不存在的港口作为抵押,就向短毛借到了那么大一笔款子,而且还不用自己偿还……他果然是学到了短毛的几分真本事!”

“以学生之见,王介山此举的最大妙处,还是在于朝廷实际上是分文未出,却平白赚了到一座包括要塞,炮台和兵营的完整军港!”

“不止不止,除了军港,还有民港也一并建起来了。更妙的是哪怕这港口折了本,朝廷也不用操心还钱的事情,就连税银收入都不会受到丝毫影响——这么好的条款,也亏得王介山能跟短毛谈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