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言(第4/4页)

尽管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以下的方法是跨学科的,采用了心理学、社会学、文学、哲学和历史学的概念,但是它的重点一直是放在人类的选择和行为,而非经常倾向于变为具体化的抽象之上。确实,我们看到或者体验到特殊的东西,我们经常在普遍的意义上进行思考。这就是我们为了解释事件,并给予这些事件以意义所付出的代价。重构复杂历史事件的行为需要许多解释性的原则,但是这些有助于理解的帮手有时会变成自身的对手,它们推动着叙事,并且把叙事包裹在抽象的云雾之中。大屠杀不应该消解在语言学或者统计学性质的一种抽象之中。抽象是不负责任的,而人类却是负责任的。受害者、罪犯、旁观者,不是社会的、宗教的、经济的或心理学范畴的具体体现;他们是作出积极或者消极选择和决定的人类存在者,这些选择和决定使他们成为受害者、罪犯、英雄、同谋或旁观者。概念有助于理解现实,它们表现现实,但不会再生现实。我希望尽管使用了许多抽象的术语,但人类的元素一直是以下叙述的中心,因为只有采取这样的方式,大屠杀才能在我们的集体记忆中获得重大的意义。

注 丹尼尔· 乔纳· 戈德哈根在其得到广泛讨论和具有争议性的著作《希特勒的自愿行刑者:普通的德国人和大屠杀》(1996)再次复活了这一论点。该书坚持认为:大屠杀不是由少数纳粹精英杀手所犯下的罪行,而是许多“普通的”德国人所为,他们被作者所称的“种族灭绝主义的反犹太主义”所驱使;在希特勒掌权之前的一百五十年,这种致命的反犹太主义就深深地根植于德国的文化当中,因而为大屠杀提供了必要的和充分的理由。更坦率地说,作者指控作为整体的德国民族,因为许多德国人疯狂的、杀戮性的对犹太人的仇恨,已经成为他们生活的主题;这种仇恨像“母乳”一般,否则我们如何可以解释为何那么多德国人自愿而快乐地投身于对犹太人的集体屠杀?因为根据作者的观点,杀戮是不能借助普遍的人性来解释的,因此言下之意似乎是,这类导致大屠杀的种族灭绝主义的思维和实践是专属于德国人的特性,这种特性不是一般的人性——“超越历史的”或者“适应文化的”,而是某种特别的东西。因为目的专一,作者进而把每一个德国人描绘为反犹太分子,甚至包括纳粹的受害者和抵抗者,作者还拓宽了为大屠杀承担责任的范围,以证明他的核心信条:大屠杀是德国的国家计划。为了支持他的指控,即“普通的”德国人援以血腥的自愿之手,执行着杀戮的计划。作者在某种程度上集中于“普通的”犯罪者,他们管理着劳动营,在东部前线发动集体的杀戮,在战争末期实施了死亡之旅。作者试图显示这些犯罪者没有被强迫犯下他们的可恶罪行,也不是没有思想的机器人,只会听从命令或者屈从心理的压力或混乱。他们完全按照自己“种族灭绝主义”的信念行事。至于有多少“普通的”德国人直接参与了大屠杀,戈德哈根认为大约10万到50万。因此,通往奥斯威辛之路与其说是弯曲的,不如说是笔直的,德国的国家计划正反映了德国民众最深切的希望。鉴于该书的煽动性及其定罪性的道德论调,它很快就引发了争论的风暴,尤其是在德国,这一点无须大惊小怪。

注 除了已经提到的戈德哈根的著作,最著名的复活了德国民族性格概念的著作是保罗· 劳伦斯· 罗斯的《德国人的问题/犹太人的问题:从康德到瓦格纳的革命的反犹太主义》(1990),该书是对德国知识分子生活中犹太恐惧症的透彻研究,但是这本书也受困于作者虚构的知识框架,借助这一框架,似乎每一位德国的思想家,无论他是自由主义的、保守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民族主义的,都属于“革命的反犹太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