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年谱卷十二(第2/5页)

十一日,接到法国洋官照会一件,系都中洋人由总理衙门转递来津,词气尚顺。

十二日,英国洋人来见。

十三日,美国洋人来见。

十四日,内阁学士宋晋奏和局固宜保全,民心未可稍失,请布置海口防兵,兼婉谕各国,以为解散约从之策。奉旨令公酌量办理,据实奏闻。

十六日,公咨复总理衙门,为洋人力辨挖眼剖心之诬。

十八日,专折奏报永定河南岸五工漫口,自请议处,并请河员处分。

十九日,法国洋官罗淑亚来见。

二十一日,崇原来,言洋人将大兴波澜,有以府县官议抵之说,公峻词拒之。

二十二日,洋官罗淑亚复来,词气凶悍。又来照会一件,有请“将府县官及提督陈国瑞抵命”之语。

二十三日,公将现在查办情形照复洋人,并驳诘之。是日,遂与崇厚公会奏,奏称:王三虽经供认授药武兰珍,然且时供时翻。仁慈堂查出男女,讯无被拐情事。至挖眼剖心,则全系谣传,毫无实据。此事谣传,不特天津有之,各省皆然。以理决之,必无是事。至津民所以生愤者,则亦有故:教堂终年扃闭,莫能窥测,其可疑者一;中国人民至仁慈堂治病,恒久留不出,其可疑者二;仁慈堂死人,有洗尸封眼之事,其可疑者三;仁慈堂所医病人,虽亲属在内,不得相见,其可疑者四;堂中掩埋死人,有一棺而两三尸者,其可疑者五。百姓积此五疑,众怒遂不可遏。仰恳明降谕旨,通饬各省,俾知谣传之说,多系虚诬,以雪洋人之冤,以解士民之惑。现已将天津道、府、县三员均撤任,听候查办。又奏委丁寿昌署天津道,马绳武署天津府,箫世本署天津县。又附片奏称:洋人照会,挟制多端。请将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二员革职,交刑部治罪。陈国瑞现在京城,请交总理衙门就近查办。公雅意不欲加罪于府县,是日乃勉徇崇厚之请会奏。此疏拜发之后,公意痛悔之,病势渐剧。

二十四日,奉到上谕:“有人奏风闻津郡百姓焚毁教堂之日,由教堂起有人眼人心等物,呈交崇厚收执。该大臣于奏报时,并未提及,且闻现已消灭等语。所奏是否实有其事,着曾国藩确切查明等因。钦此。”

又奉上谕:“崇厚已派出使法国,自应及早启行。着曾国藩体察情形,如崇厚此时可以交卸,即着来京陛见,以便即日起程。通商大臣事务,着曾国藩暂时接办,俟成林到时,即行交卸。钦此。”

二十五日,接洋人照会一件,仍执前说。

二十六日,公照复洋人,仍驳诘之。

是日,奉到上谕:“曾国藩、崇厚奏查明天津滋事大概情形,另片奏请将天津府、县革职治罪等语,已均照所请,明降谕旨宜示矣!此次陈奏各节,固为消弭衅端,委曲求全起见。惟洋人诡谲性成,得步近步,若事事遂其所求,将来何所底止?是欲弭衅而仍不免起衅也。钦此。”

公前疏力办洋人之诬,又陈五可疑之端,意在持平立论。内阁抄发奏稿,文理不全,都人士见之,谓公偏护洋人,遂以诋崇公者诋公矣。责问之书日数至,公惟自引咎。不欲以自明也。崇厚以每日一来行馆,力主府、县议抵之说。公方在病中,置不答。崇厚乃驰奏法国势将决裂,曾国藩病势甚重,请由京另派重臣来津办理。

二十八日,公复陈谕旨垂询之件。奏称:焚毁教堂之日,众目昭彰。若有人眼人心等物,岂崇厚一人所能消灭?其为讹传,已不待辨。至迷拐人口一节,实难保其必无。臣前奏请明谕力辨洋人之诬,而于迷拐一节,言之不实不尽,诚恐有碍和局。现在焚毁各处,已委员兴修。王三、安三该使坚索,已经释放。查拿凶犯一节,已饬新任道府拿获九名,拷讯党羽。惟罗淑亚欲将三人议抵,实难再允所求。府、县本无大过,送交刑部已属情轻法重。彼若不拟构衅,则我所断不能允者,当可徐徐自转;彼若立意决裂,虽百请百从,仍难保其无事。崇厚与洋人交涉已久,应请留津会办,暂缓来京。又奏称:中国目前之力,实难遽起兵端,惟有委曲求全之法。谕旨所示,弭衅仍以启衅,确中事理,且佩且悚。外国论强弱,不论是非。若中国有备,和议或稍易定。现令铭军全队拔赴沧州一带,稍资防御。臣自带兵以来,早矢郊命疆场之志,今事虽急,病虽深,此心豪无顾畏,不肯因外国要挟,尽变常度。抑臣更有请者,时事虽极艰难,谋尽必须决断。伏见道光庚子以后,办理夷务,失在朝和夕战,无一定之至计,遂使外患渐深,不可收拾。皇上登极以来,外国盛强如故,惟赖守定和议,绝无改更,用能中外相安,十年无事。津郡此案,愚民愤激生变,初非臣僚有意挑衅。倘即从此动兵,则今年即能幸胜,明年彼必复来,天津即可支持,沿海势难尽备。朝廷昭示大信,不开兵端,实天下生民之福。惟当时时设备,以为立国之本,二者不可偏废。臣以无备之故,办理过柔,寸心抱疚,而区区愚虑,不敢不略陈所见。

是日,接奉寄谕,亦云张光藻,刘杰交部治罪,已属过当,若在津正法,万难允准等因。

二十九日,奉到上谕:“据崇厚奏称曾国藩触发旧疾,病势甚重,朝廷实深廑系。此案关系颇大,该督抱恙甚剧,恐照料或有未周,已谕令丁日昌星速赴津,帮同办理。又以丁日昌航海前来,须在旬日以外,先派毛昶熙前赴天津会办。惟该国兵船业已到津,意在开衅,不可预为防范。已谕令李鸿章带兵驰赴畿疆,候旨调派等因。钦此。”又奉上谕:“曾国藩奏遵旨复陈一折。另片所陈善全和局,以为保民之道,备预不虞,以为立国之本:甚属曲中事理!即着该督坚持定见,悉心经理,用全大局。钦此。”

七月初五日,毛公昶熙至天津,随带侍讲吴元炳、刑部员外郎刘锡鸿、总理衙门章京陈钦、恽祖贻四员。公一见,皆欢异,以为难得之才。

初七日,奏报永定河南岸五工续漫成口,再请议处。

英国洋官威妥玛来天津,毛公昶熙约洋官会议。既集,陈钦按理抗辩,侃侃而谈。洋人不能诘,罗淑亚犹执前说,径行回京。崇厚亦奏疏自请入都陛见。初九日,公与毛公会奏罗淑亚回京缘由,请中外一体,坚持定见。并将连日在津会议问答情形,咨报总理衙门。又奏请将福建船局购办京米,截留二万石,存储津郡,以备李鸿章军营及刘铭传全军之用。时李公鸿章督军至潼关,驰折奏称:洋人照会内称“天津府县帮同行凶,主使动手”等语,所闻得自何人?所查得有何据?必须将府县如何帮同主使证据交出,由中外大员会同提集,当堂质讯,乃可以成信谳而服众心。如果该府县等有实在重情,亦不能曲为宽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