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对朝鲜托管政策的确立与苏联占领北朝鲜(第3/4页)

[49]贝尔纳斯说:“据我了解,你们全都同意应该对朝鲜建立托管。我们清楚,我们不能立即达成建立独立自主的朝鲜政府的协议。但是我们认为,在11月8日的这封信中谈及的建议将是这个方面的第一步。”贝尔纳斯接着阐述:“我们建议把关于建立朝鲜统一行政机构的问题列入议事日程。我们认为11月8日的信中提及的建议是为在朝鲜建立共同的行政机构的第一步。在朝鲜成立统一行政机构将有助于走向下一个阶段——帮助建立对朝鲜的托管。”贝尔纳斯强调:“我尽力把美国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讲清楚。我们所持的出发点是希望朝鲜有一个统一的行政机构,并认为为了这一目的最好的方式是授权美国指挥官和苏联指挥官谈判在朝鲜成立统一行政机构的问题。我想这是最好的办法。”[50]

莫洛托夫并不接受美国的建议,他认为“在11月8日的这封信中无论是有关朝鲜政府的问题,还是对朝鲜建立托管的问题都没有提到”,因此与议程上的题目无关。[51]他希望把讨论的内容限于行政机构和托管方面的问题。[52]

对于托管朝鲜,莫洛托夫重申不存在任何协议文本,“只不过是对这个问题交换过意见,无论是美国方面抑或是苏联方面都表示过赞成在朝鲜必须建立托管制度的意见”。贝尔纳斯也承认:“这里所称作的协议,实际不是协议,而只是在雅尔塔会议上交换的意见。”[53]

12月20日的第六次会议上,贝尔纳斯提到,尽管在会晤前美国制定了成立朝鲜独立政府的建议,这一建议也反映了美国对朝鲜的真实态度。但“会晤之后,美国代表团决定更改自己提案的名称和议程中相应的名称。我们拟定将关于成立朝鲜统一行政机构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同时规定有关今后朝鲜独立政府的问题”。莫洛托夫则建议将建立统一行政机构的问题交由双方的指挥官去解决。谈到朝鲜未来长久秩序时,莫洛托夫重申苏联在朝鲜问题上的立场不变——同意托管朝鲜,并声明:“苏联政府同意对朝鲜实行托管,并将这种托管委托给四国——美国、苏联、英国和中国。”[54]

针对朝鲜问题,美苏两国分别拿出了自己的方案。美国提议四国托管朝鲜5年,并可以再延长5年,在托管制建立之前由美苏两国占领军司令统治朝鲜。美国草案规定由四国的代表组成行政机构,该机构代表联合国和朝鲜人民行事。在朝鲜政府成立之前,这一行政机构应行使有效治理朝鲜所必需的行政、司法和立法权力。苏联则主张尽速成立朝鲜民主政府,并建议托管期应限于5年。[55]12月26日,莫斯科外长会议通过了以苏联草案为基础的莫斯科协定。《苏美英三外长莫斯科会议公报》中有关朝鲜部分的内容如下:“(一)为重建朝鲜成一独立国家,创造各种依据民主原则发展朝鲜之条件及尽速清除日本在朝鲜长期统治之恶果起见,将设立一临时朝鲜民主政府,该政府须采取各种必要步骤,以发展朝鲜之工业、运输、农业及朝鲜人民之民族文化。(二)为协助组成临时朝鲜政府,并为筹划初步适当办法起见,应由朝鲜南部之美军司令部及朝鲜北部之苏军司令部组织一联合委员会。在准备各项建议时,该委员会应与朝鲜民主政党及社会组织咨商。该委员会制成之建议应先交送苏、中、英、美四国政府考虑,然后由参加联合委员会之二国政府作最后决定。(三)联合委员会协同临时朝鲜民主政府及朝鲜各民主政党,制定各种方案,以提携及协助朝鲜人民在政治、经济、社会上之进步,建立民主自治及朝鲜之国家独立。委员会于咨商临时朝鲜民主政府后,应将建议送交苏、美、中、英四国政府联合考虑,俾关于四强在朝鲜以五年为限之托管制,得以成立协定。(四)为考虑各种有关朝鲜南北两部之紧急问题,并为订立方案,以期建立朝鲜南部美军司令部与朝鲜北部苏军司令部在行政及经济事务上之经常联系,苏美二司令部之代表应于二星期内举行会谈。”[56]

美苏在莫斯科三外长会议上的表现实则反映了美苏两国政府当时在朝鲜问题上的不同考虑。

美国当时在朝鲜问题上陷入一种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杜鲁门政府为了避免美国背负“破坏战后国际合作”的骂名,不得不继续延续罗斯福在雅尔塔会议上与斯大林达成的口头协议,战后对朝鲜实施托管。另一方面,美军通过近4个月的实地占领,已深深感到托管制在朝鲜的不可行性。11月20日,美国国务院驻南朝鲜代理政治顾问兰登在给国务卿贝尔纳斯的报告中,强调必须放弃托管的做法。他说,“根据我一个月来在解放了的朝鲜的观察,相信我们应该放弃它(托管)……托管看来是行不通的,因为朝鲜人肯定不会接受,恐怕要用武力才能实行”。美国驻朝占领军司令霍奇在给麦克阿瑟盟军总部的报告中,也承认南朝鲜存在着日益增长的反美情绪,认为朝鲜人要独立的愿望高过一切,而且要求现在就实现独立。由于托管在一切朝鲜人的心目中是一把当头的利剑,他认为如果仍然执行托管原议,那么朝鲜人有可能真的起来造反。因此,他认为美国政府不如顺水推舟,采取积极行动,清除三八线这个障碍,以便统治朝鲜,发表放弃托管的明确的声明。[57]美国作为托管制的构想国,此时却真真切切地感到:在朝鲜实施托管成了手中的“一块烫手山芋”。

因此,尽管美国认可在朝鲜建立托管的协定,但在莫斯科会议上一直避免谈与“托管”直接相关的议题,甚至在会议中更改提案及议程,转而谈建立统一行政机构的问题。而美国最终作出让步并接受了一个以苏联草案为基础的有关朝鲜问题的莫斯科协定,笔者推测其动机在于:①苏联的草案提出通过临时政府实施托管,这样借托管制之名,美国可以牵制苏联在朝势力的扩张;②以苏联草案为基础,可以让苏联承担“主张托管制”的罪名,从而引发朝鲜民众的反苏情绪。在决议公布当天,美国的无线电广播就转播了如下通报:“在三国外长莫斯科会议上,根据苏联的建议,通过了关于对朝鲜建立期限为5年的托管制的决议。”[58]莫斯科协定公布后,南朝鲜报纸立即出现了苏联主张托管朝鲜、美国坚持反对立场的报道。[59]这进一步凸显出美国在托管制问题上的变化,以及在宣传上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