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文化政策的演变

勃列日涅夫在1964年10月上台以后,一方面在经济领域暂时让柯西金继续推行改革,另一方面在政治思想领域和文化政策方面开始停滞倒退,又回头维护斯大林那一套有关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僵化理论。

勃列日涅夫在思想文化方面停滞倒退,主要是在许多方面又回归斯大林的思想文化模式。首先是中断了平反冤假错案的过程,停止在思想文化方面进行拨乱反正。大家知道,赫鲁晓夫对斯大林时期的大量冤假错案,在平反过程中往往是走两步停三步,时断时续,进行得缓慢而不彻底。不仅对含冤受害的个人没能一一平反,就连党史上一些重大政治案件(如布哈林案件等)和错误决议也没有加以纠正。当然,这与客观形势和人们的认识是有关系的,人们在那时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认识过程。但到勃列日涅夫时期,则完全中断了这个过程。非但对遗留案件不再平反,反而发生了对已纠正案件的倒算。由于恢复斯大林的理论,重新肯定《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的某些理论公式,又在一定范围内给日丹诺夫和日丹诺夫主义恢复了名誉。更严重的是,在有些领域和有的问题上,又制造了新的冤案。

勃列日涅夫时期在思想理论上的停滞倒退,还表现在对斯大林理论模式的回归,主要是大力推行“发达社会主义理论”。

“发达社会主义理论”实际上是对30年代斯大林提出的“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和演绎。根据斯大林的提法,联共(布)第十九次代表大会通过的《苏联共产党章程》明确指出:“现在,苏联共产党的主要任务是:从社会主义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最后建成共产主义社会”。赫鲁晓夫基本接受了这一超阶段的理论,只不过在50年代末又加入了一个在苏联已取得社会主义“完全彻底胜利”的阶段,提出在60年代初进入了“全面开展共产主义建设的时期”。勃列日涅夫虽然在具体问题上批判了赫鲁晓夫的主观主义和唯意志论,但在“全面开展共产主义建设”这一纲领性的理论问题上,却又基本继承了赫鲁晓夫,仅把上述论纲稍事校订,改为“建成发达社会主义社会”,而其基本内容同以前相比,除了强调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长期性外,并无实质性改变。

苏共所谓的“发达社会主义”,根据其意识形态总管家苏斯洛夫的解释,要以现实生活中“全面而协调发展”的“经济条件、社会政治条件和文化条件”为前提。而其经济条件是,要“具有强大的物质技术基础”,能达到“生产和劳动生产率稳定而高速度的发展”;其社会政治条件是,具有“成熟的社会关系”。按照苏共文件,这种社会关系就是在苏联产生了一种新的历史共同体——苏联人民。这个共同体既是各阶级和社会集团已经接近的社会共同体,又是所有民族已经接近并建立起牢不可破的友好关系的民族际共同体。至于“发达社会主义”的文化条件,则是“国民教育的广泛发展以及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的普及和树立”。[51]

从“发达社会主义理论”对70年代苏联社会的这种概述和描绘来看,它远远脱离了苏联社会当时的现实状况。它以一种理论纲领的形态,掩盖着苏联社会的种种矛盾、弊病、危机和痼疾,延误了对这些社会问题的认识和解决。其实,它更像一首有关苏联国家社会的优美动听的催眠曲,催人飘飘欲仙,昏昏欲睡,把远未达到的未来的理想当作虚幻的现实,用来安抚人心,规避现实。

事实上,苏联现实社会在70年代远不是像“发达社会主义理论”所描述的那样高度发达,美妙和谐。列宁早就讲过,社会主义应当达到比资本主义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而事实上,苏联的劳动生产率从60年代下半期到70年代末,年平均速度大约下降了50%,即由⒎2%下降到⒊1%,工业劳动生产率仅为美国的53%~55%,农业劳动生产率仅相当于美国的20%~25%。[52]由于科学技术革命的落后,苏联70年代在科学技术方面则进一步拉大了同美国的差距。“发达社会主义理论”强调苏联社会关系的中心是“社会统一性”的形成。而实际情况是,勃列日涅夫时期的苏联社会在“稳定”的表象下,矛盾重重,危机丛生。一些社会集团的签名抗议运动,各种流派的持不同政见运动,少数民族的“返回家园”运动,抗议民族融合运动,此起彼伏,接连不断。各种不同利益阶层的对立和冲突也时有发生。苏共领导集团用“发达社会主义理论”掩盖矛盾,实际上是一种不敢正视现实的“鸵鸟政策”和“鸵鸟理论”。

“发达社会主义理论”实际上也是一种满足现状,因循守旧,阻碍改革,导致停滞不前的理论。它编织了一个“发达”、“完美”的社会主义的花环,靠着这个花环的装点,造成了一派富裕、满足、安定、和谐的社会景象,这里显然已不再需要变革。勃列日涅夫时期中断改革,求稳怕变,社会停滞衰退,问题成堆,濒临危机边缘,同长期奉行这种僵化的教条主义理论是直接相关的。

以勃列日涅夫为首的苏共领导,在文化政策上的倒退主要表现在:第一,在文化政策上推行大俄罗斯沙文主义,在实现各民族文化“接近”、“统一”的口号下,实行各民族的“文化融合”政策。我们知道,民族主要是以风俗习惯、语言和文化为特征相区分的人类社会群体。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化,是随着民族的产生而产生的,随着民族的发展而发展的,也会随着民族的消亡而消亡。它们与各民族的历史同在,源远流长,是民族分野的主要标记。由于民族不可能在可以预见的一个较短历史时期内消亡,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化也不可能在这个历史时期内很快消失。苏共从“发达社会主义理论”出发,提出苏联随着异族通婚的增加,语言文化交流的扩大,产生了“人类新的历史共同体——苏联人民”,同时也认为,由于各民族文化的相互作用、相互丰富和相互繁荣,也产生了文化的共同体。这实际上是一种打着“发达社会主义文化”招牌的“民族文化融合论”。这是违背民族和民族文化的发展规律的。勃列日涅夫时期的这种“民族文化融合论”不断发展,到1972年为庆祝苏联成立50周年,通过苏共中央决议和最高领导人讲话广为宣传,形成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

勃列日涅夫1972年12月21日在莫斯科庆祝苏联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涉及文化问题时声称,“一种就其精神和主要内容而言是统一的苏维埃社会主义文化,已在我国形成”,它正为“没有民族界限”的“新文化”“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