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宋辽“共管地”的“双重国籍”居民(第2/2页)

于是我们可以发现,“两属地”的政治竞争性,让“两属户”多了一项选择权——尽管他们不能如同现代民主制下的公民那样用手投票选举政府(民主选举制实际上就是一种竞争性政治,西方政党政治中,政党为讨好选民,往往都会承诺减税、增加福利,以致在福利国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却可以“用脚投票”选择政府。当辽朝政府虐待他们时,他们就选择投奔宋朝政府。反之亦然。

来看一个例子吧。元丰二年(1079)三月,“雄州两属户避北界差夫及科柱木修琢州城,各携家属来,近本州并关城居止”。神宗指示说:“两属户避役逃移,不免失所,其给口食赈恤。候北界移役少息,谕令复业。”

这时候,辽朝琢州也致函宋朝雄州,表达抗议:“南界县官以兵马遮约,不令应役,请速遣回。”雄州政府既没有依辽朝政府的要求即刻遣返难民——这么做显然不合人道主义;也没有将这些难民纳为全属南居民——这么做将造成宋辽关系的紧张化。而是根据枢密院的指令,采取折中做法:出榜安慰逃难的“两属户”:“不可远弃家产,候北界差科稍息,有人招呼,各归复业。”

一千年前,宋辽两朝在订立和平协约之后,承认现状,将边境一部分地带划为“两属地”,由此形成了一种竞争性的治理秩序,这种竞争性的治理让“两属户”获益,因此“两属户”才会越来越多。宋人(当然也包括辽人)表现出来的政治智慧,我觉得不差于现代欧美国家在边境设立“共管地”的务实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