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法阴阳道德(第3/4页)

方士与儒家所自出之儒士,关系甚密切。盖儒士为礼乐专家,而礼乐原来最大之用,在于丧祭。丧祭用巫祝,亦用礼乐专家,此二种人乃常在一处之同事。虽后来儒家,如荀子等,将礼乐中之迷信成分,扫除净尽,而予之以新意义,新解释,然儒士原来所用之礼乐,其原来之意义,则与方士所见极近。《史记·封禅书》所载对于名山大川,及诸神之祭祀,为礼乐专家之事,亦为巫祝方士之事。《封禅书》又谓:“孔子论述六艺,传略言易姓而王,封泰山,禅乎梁父者,七十余王矣。其俎豆之礼不章,盖难言之。或问禘之说,孔子曰:‘不知。知禘之说,其于天下也,视其掌。’”“及后陪臣执政,季氏旅于泰山,仲尼讥之。”巫祝所注意之事,亦有为孔子所注意。盖原来儒士与巫祝本有时为同事也。及秦汉之时,儒士与方士,二名常混而不分。其所以如此,虽为在秦汉儒家与阴阳家混合之结果,然儒士与巫祝本来之关系,自亦为一因也。

在秦汉,儒家之人亦为阴阳家之人,儒士亦为方士。例如董仲舒一人即备此四项资格。其书中有求雨止雨之方法,实即方士之方术也。

四 【论道家学说所受隐士人生态度之影响】

道家者流,出于隐士。道家与隐士之关系,我在《中国哲学史》已有详细论述。(第七章第一节。此节系新增)兹仅补述道家学说所受隐士人生态度之影响。

道家出于隐士,故其理想中之人物,为许由、务光之徒。此等人对于政治社会,皆取旁观态度。此态度在道家思想中,随时皆可见。原来隐士之出此态度,无非欲避世远害,独善其身。彼明认彼等出此态度,乃纯为其自身打算。所谓“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即杨朱之徒,倡一种学说,以予此态度以理论底根据,其学说所主张,亦不外此。及进一步之道家,则谓:宇宙间诸事物之变化,皆遵循一定底公律。在天然界如此;在人事界亦如此。在人事界中,社会上诸种变动,皆自然得其必得,应得之结果,吾人实只须旁观以俟之。此意在《老子》书中,最为明显。如《老子》云:“强梁者不得其死。”(四十二章)盖“恶人自有恶人磨”,吾人实只须旁观以待其受“磨”。又云:“常有司杀者。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七十四章)应该被杀者,若时机已到,自有人杀之,不必我杀之。若时机未到,而我欲强杀之,则不但不能杀彼,而我且先受其害矣。此亦主吾人对于社会,须持旁观态度;但其所持理论,与杨朱不同。依此理论,即身在某事中,本身主持某事者,对于其所主持之事,亦宜顺其自然底演变,而本身只持旁观态度。如《老子》云:“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二十九章)“为”者,即作一事之时机,即所谓客观底条件,尚未到,而主事者即欲勉强发动。“执”者,即一事之时机已过,而主事者尚欲勉强继续。真善主事者,对于其所主之事,只持旁观态度,不为而任其自然演变,则即“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六十四章)“无为而不为”矣。

再进一步之道家,则在根本上反对一切人为。以为现在之社会,即是人为之物;其中有罪恶痛苦,乃系当然。假使原来人即不作一事,则自无社会,而亦无罪恶苦痛。原来之隐士,不过笑儒墨救世之劳而无功。此更进一步之道家,则以为社会上之有苦痛罪恶,正儒墨一类圣人积极活动之结果。《庄子》云:“夫施及三王,而天下大骇矣。下有桀、跖,上有曾、史,而儒墨毕起。于是乎喜怒相疑,愚智相欺,善否相非,诞信相讥,而天下衰矣。”“今世殊死者相枕也,桁杨者相推也,刑戮者相望也,而儒墨乃始离跂攘臂乎桎梏之间。意!甚矣哉其无愧而不知耻也。”(《在宥》)又云:“三皇五帝之治天下,名曰治之,而乱莫甚焉。”“而犹自以为圣人,不可耻乎,其无耻也。”(《天运》)隐士本为对于社会持消极态度之人,其初不过欲独善其身。而自隐士出之道家,则进而以为社会之乱,正持积极态度之人之罪。此乃隐士态度之最大扩充,而“不知愧耻”之讥,加于儒墨,亦孔墨所不及料也。

《论语》云:“曾子曰:‘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泰伯》)此所谓吾友,不知指何人。但“有若无,实若虚”颇足以表明道家之人生态度;或此即指早期道家之人,如隐士之流。不过早期道家之持此态度,亦欲全生免害,如《庄子·人间世》所说大木以“无用得终其天年”者。至《老子》乃就此人生态度,推衍引申,以为为天地万物之根本之“道”亦“有若无,实若虚”。《老子》云:“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二十一章)此类之言,皆所以形容道之“有若无,实若虚”也。

五 【论刘歆诸子出于王官之说】

依刘歆《七略》对于诸子之分派,除儒、墨、名、法、阴阳、道德,六家外,尚有农、纵横、杂、小说,四家。自旧日所谓道术之观点,小说家不在“可观”之列,已为刘歆所承认,故曰:“其可观者,九家而已。”杂家本不成家,其书不过百科全书之类。战国诚多纵横之士,然未闻有纵横之学。农家之说,如若《吕氏春秋·任地辨土》所载,则为关于农业之技术。如有若孟子所述许行之学说,则其说似为道家或墨家一派之“支与流裔”。此所谓三家在思想史之重要,皆不能与儒墨等六家并论。故依司马谈所说,只取六家,而讨论其起源。

自《原儒墨》及以上所述,可见刘歆诸子出于王官之说,亦非全无历史底根据。(这一点傅孟真先生早已注意到;见所著《战国子家叙论》。)每一历史家对于历史之报告及解释,往往不免受其自身所处时代之影响。各时代的历史家所处时代不同,因之其对于历史上同一事实的看法亦异。后来历史家的任务,在多数事例中,不是在于推翻或抹杀以前历史家对于历史之报告及解释;而是在于找出其报告及解释中,何者为合于事实,何者为因其特殊底看法而得来的错误底论断。换言之,后来历史家的所作,或应作的事情,在多数事例中,不是推翻或抹杀以前历史家之工作,而是重新修正之,解释之。这就是我所说“疑古”与“释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