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退

僧格林沁死前,曾国藩就接到数次谕旨,命令他派兵援剿。他一直拖延,固然有湘军刚刚解散,淮军需要肃清安徽,暂时腾不出兵力的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则是不愿背上“抢功”的恶名。僧格林沁自咸丰十年九月奉命剿捻,迄今已历四年,能否成功不可知,但不愿他人分功却在情理之中。曾国荃听说李鸿章要来助攻南京,气急吐血,即是同样的心理。曾国藩何等样人,岂能不明白其中奥妙?所以,他拖了大半年,都没有实际行动;朝廷也明白这个道理,故只能任其拖延。同治四年五月,僧格林沁战死,朝命立即改“助剿”为“督剿”,并授权节制直隶、山东、河南三省军务,所有“旗、绿各营及地方文武员弁,均着归曾国藩节制调遣”。陈国瑞原是僧格林沁部下,根据最新指示,现在也要听命于曾国藩。军队更换统帅,历来就存在人事、资源诸方面等“整合”难题,而陈国瑞刚刚划归曾国藩指挥,就被其嫡系部队“铭军”灭掉一个营,其不能谨遵命令,甚至负气为难,种种情形,不难揣测。曾国藩要统领各军与捻军作战,则必不能容忍属下有违抗军令、仇视同侪的将领。倘若出现这种将领,要不凿枘不合,弃之不用,如初起兵时的王錱;要不恩威兼施,引为己用,如自胡林翼处接管的鲍超。陈国瑞能战的名声,早已“简在圣心”,没有合适的理由,遽尔弃置,必会引起猜疑,认为曾、李妒贤嫉能,其道不广。而长远之患,则会坐实湘、淮两军都是私人部队、于国有害的传言。所以,如何妥善处置陈国瑞,乃是曾国藩接手剿捻事务的首要人事难题。

刘、陈对杀之时,曾国藩正从扬州赶赴淮安,闻信稍迟,朝廷已经批示“免其深究”,他也就不能通过对此事件的处理,暗蕴驾驭之术。失去“危机公关”的机会,就只有在例行公事中,抱着治病救人的态度,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了。六月六日,在陈国瑞请示“饷项军火如何筹措”的禀文上,他洋洋洒洒批复了两千多字。“饷项军火”的正题,着墨不多,而“玉成该镇”的跑题文字倒用了一千六百多字。

善于做思想工作的领导干部,批评下属时,从不直接表达自己的好恶,而惯于通过“群众意见”暗喻褒贬。曾国藩也不例外,说留心察访,搜集民意,发现“毁该镇者十之七,誉该镇者十之三”。群众对“该镇”不满,可以称为“劣迹”者,主要是以下数端:一、忘恩负义。黄开榜是陈国瑞义父,陈却“不以为德,反以为仇”(据黄开榜亲口所言)。二、性好私斗。在袁甲三部,与其他部将“屡开明仗”;在寿州与李世忠斗,杀死二提督;在正阳关与盐商斗,在汜水与米商斗。三、扰民虐官。辱骂殴打泗州知州,布政使“躲避床下,旋即告病”;在高邮抢掠官府,“合署眷属,跳墙逃避”。四、吸食鸦片。极High之时,喜怒无常,有“因一麻油饼杀厨子”之事。五、藐视各路将帅,不听调度,动不动就以“我将造反”进行威胁。从公德到私德,贬斥无疑;群众口中的陈国瑞,简直就是个禽兽。当然,批评也要适可而止,于是,曾国藩笔锋一转,开始说“该镇”的好处:一、骁勇绝伦,战略出众。二、至性过人,喜欢听人讲忠臣孝子的故事,喜欢读《孟子》。三、不好色,不贪财。打仗出色,是公论,也是陈国瑞如此嚣张的根本原因,否则,他早就被废掉了,何必如此苦口。喜欢听忠孝故事,不好色贪财,则是本质不坏,尚可救药。这段材料,先骂后赞,又打又摸,乃是“政委”工作的标准文体;所以如此铺陈,就是为以下的“警告”乃至“处罚”制造气氛。

所谓“警告”,是三条原则。第一,不扰民。第二,不私斗。第三,不梗令。不扰民、不梗令之说,都是大道理,不过泛泛而谈;湘军、淮军将领也不能杜绝此二事,姑妄言之,姑妄听之,当不得真。不私斗,则联系前不久刘、陈对杀之事,予以针砭。经刘铭传、李鸿章汇报,曾国藩已经知道起因在于抢洋枪,所以说“其初则该镇理曲,其后则铭营太甚”,不再一味批评,而尽量持平。但是,“该镇若再图私斗以泄此忿,则祸在一身而患在大局”。韩信忍受胯下之辱,事后“召辱己者而官之”,是豪杰风范;郭子仪祖坟被挖,不予追究,反而引咎自责,是名臣度量。“该镇”虽被刘铭传“软禁”,但所受侮辱远不及此,务必以韩、郭为榜样,“不特不报复铭营,并且约束部下,以后永远不与他营私斗”。初出兵时,曾国藩所部与绿营“私斗”,他忍耻包羞,南下衡阳,固然是修养高,但也跟当时形势有关;陈国瑞号称“名将”,一日之间,精锐部队丧失殆尽,纵使“理曲”在先,也不能不责怪刘铭传下手太狠。没有任何补偿,光让他息事宁人,实在不能心口俱服。在陈国瑞看来,刘铭传是曾国藩嫡系,自己是新到客军,即使罪责相当,揆之严于律己之义,也应稍稍重责刘而抚慰陈;但是,对于淮军将领,曾国藩并不像指挥湘军那样如臂使指,一切如意。刘铭传名义上归曾国藩节制,其实并不能令行禁止,真正控制权还掌握在李鸿章手里。刘、陈争斗后,恐怕曾国藩因此责怪刘铭传,李鸿章立即去信,申明不可责怪之意:

“省三血性奋往,历练少浅,不免粗率之处。鸿章因其战守可靠,向不扰民梗令,往往曲予含容。此次入东偶迟,致受薄惩,又与陈镇争气,未分曲直,倘函丈再以此事劾责,则朝廷必疑其骄纵难制。渠必不自安,且无以策励将来。除鸿章谆函劝饬外,师亦必怜其劳苦逐战,勿加苛求”;

省三,刘铭传字。“入东偶迟,致受薄惩”,指此前刘铭传奉旨随曾国藩往山东剿捻,因不愿受僧格林沁节制,故意拖延时间,受到朝旨谴责。此信用词委婉,意见却很坚定。刘铭传出自李鸿章帐下,李对他,也只能以情相感,“往往曲予含容”。曾国藩若依法办事,则是对他的“苛求”,他必然会闹情绪(“必不自安”),以后的合作也不会愉快(“无以策励将来”)。必须批评的话,也只能由李出面,而不能由曾发难(“除鸿章谆函劝饬外,师亦必……勿加苛求”)。形势、人事,都迥异于统带湘军,所以曾国藩回信,也只能说:

“省三之事,亦尝再三思虑……阁下多方培植,苦心琢磨,而成此令器,鄙人断无不知爱惜之理。……国藩于季荃细商两次,始定为二批:一宣示,一密告。……旋又转念省三最爱体面,恐因此而名望大坏,遂将前拟宣示之批,一并秘之,全未咨行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