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钦赐御剑(第2/2页)

是猫儿就没有不偷腥的,大明朝的工资这么低,当官的若真的两袖清风,早就一家老小去讨饭了,人家既然来宣旨,拿点赏钱是应该的。不过人家毕竟是礼部的官员,直接拿银子砸多不雅,而且人家也不好意思接,柳乘风索性换个名目,须知这贿赂的文化已是流传数千年,柳乘风恰恰比温正多了那么个几百年的经验,不管怎么说,也比温正送起礼来更委婉,更让人面子上好看一些。

胡凯眼眸一亮,欣赏地看了柳乘风一眼,心里不由想:“这个柳乘风,倒还真不像是武夫,瞧瞧人家的处事手段,此人早晚要发迹的。”便喜笑颜开地接了戒指,道:“柳百户既然要考一考本官,本官只好应战了,诸位留步,告辞。”

说罢,胡凯便带着戒指扬长而去。

送走了胡凯,柳乘风手握着精美的锦春剑细看,这锦春剑既是御赐之物,自然非同凡响,剑鞘和剑柄处都镶了金玉,云纹精美。柳乘风轻轻一拉,握住剑柄将剑抽出一寸,那剑锋嗡嗡作响,宛若龙吟。

剑身是用精铁打造,做工精湛,剑锋处寒芒照人,剑的两刃处还有细长的血槽,不管是从装饰还是实用方面,完美无缺。

“好剑!”温正在旁看着,不禁道。

温正笑呵呵地道:“有了这剑,再加上钦赐的飞鱼服,这锦衣卫所里,贤婿的风头只怕要连锦衣卫同知也要盖过了。”

温正今日特地称呼了柳乘风一句贤婿,二人的关系已是大大地改观,尤其是柳乘风为温晨曦求取诰命的事,更让温正感觉这女婿倒也并不算坏,从前觉得柳乘风这女婿让他有点儿丢脸,可是现在,却是大大的风光,有时去北镇府司,遇到的几个同僚都是对他有这样的女婿称羡不已。

这倒不是温正势利,其实人就是这样,有了本事,别人自然高看几分。

柳乘风呵呵一笑道:“这样的好剑,若只是用来做饰物实在可惜了,不知什么时候可以借人头颅来用用。”

柳乘风说的虽然是玩笑话,可是那眼神却是不由生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