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是谁打官司?(第2/2页)

可是他们之中大多数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件原本很纯粹的刑事案子,如今已经成了三法司之间、成了魏王和梁王之间竞斗的武器,所以它的意义已不再单纯地体现在法律上和伦理道德上,还体现在政治上。

一旦涉及政治,在皇帝心中取舍的标准还会是这件官司本身么?

明镜高悬,匾下是一幅“祥云红日出海图”。

主审台前摆了三张公案,三张公案一字排开,以示平等。

因为这儿是刑部,占有主场优势的杨帆公案摆在中间。

杨帆就座后,向左右两人拱拱手,笑容可掬地道:“在下杨帆,现任刑部司郎中,不知两位仁兄官居何职,高姓大名啊?”

左右两位官员见他就坐,神情便肃然起来,腰杆儿也绷直了,不想杨帆未曾升堂,先跟他们寒暄起来,不禁有点啼笑皆非。

左边那位官员方面大耳,黑须黑面,四十出头,十分威严。一见杨帆动问,忙也拱拱手,不苟言笑地道:“本官大理寺直,程灵!”

右边那人三旬左右,白面微须,眼神锐利,正是御使台的侍御使赵久龙,他也向杨帆抱拳还礼,通报了姓名。

杨帆笑吟吟地道:“今日能与两位仁兄同审此案,三生有幸啊。你我三人都是主审,谁来升堂啊?”

程灵和赵久龙对视了一眼,哼道:“不过是个形式罢了,这里是刑部,就由你杨郎中来升堂吧!”

“呵呵,承让,那杨某就不客气了!”

杨帆笑容一收,抓起惊堂木一拍,喝道:“升堂!”

就算杨帆此前不曾向刑部的公差展示过他的手段,因为今天是刑部与大理寺和御史台争风,这些公差们也不会拆他的台,这一声“堂威”喝得十分庄严嘹亮,三人的神情也不觉庄重起来。

“带人犯!”

一声令下,常之远被带上大堂。他已被除去大枷,只戴着脚镣。

大理寺的公堂他已经上过了,刑部里的公堂也不是头一回上,可他还是头一回看到三司会审这样的场面,眼见显得有些拥挤却更加威严的公堂,这个孩子脸都白了。

杨帆等冯西辉验明正身,履行了提审的一应手续之后,对他和颜悦色地道:“常之远,你不要惧怕。今天三法司会审,你且将你与死者潘君艺相识以来种种,一一供述出来,不得有半点虚假。”

“是!我……我那天七夕的时候,跟娘去定鼎大街游玩……”

常之远刚说了一句,大理寺直程灵便蹙着眉打断了他的话,说道:“常之远杀人是七月十四,与七夕有什么关系?你就说当日杀人经过吧!”

常之远战战兢兢地道:“是,我那天……”

“且慢!”

杨帆也制止了他,对程灵道:“程兄,没有七夕相遇,就不会有七月十四的杀人,两者有莫大关联,这一节不该省去啊!”

程灵哂然道:“若是十三年前常之远不曾出生,还没有他如今的杀人之罪呢,依着杨郎中所言,岂不是该把他从小到大的履历生平都好好地讲上一遍?”

杨帆摇头笑道:“程寺直此言差矣。但凡一个案子,或者一因一果,或者多因一果,或者多果一因,或者一因多果,或者多因多果。又有必然因果、偶然因果之分,我等法官,首先就要厘清因果。七夕之事乃一系列悲剧之起因,岂可不提呢!”

常家小儿的官司只是个引子,这场官司其实是三法司之间的官司。这场官司,终于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