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一一章 凯旋(第2/2页)

而蒙古人连年入寇,还不时侵入京畿,烧杀抢掠,许多人家里都有死在鞑子手中,或被掳去的亲戚,可以说是目见耳闻,深受其害;偏生大明的军队不争气,自从土木堡之变,将成祖爷的三大营败了个精光后,便一直被蒙古人压着打。越打士气越低,越打越不会打,结果被人家随意蹂躏,让人家来去自如,这对自认大明天下第一的京城百姓来说,情何以堪?憋屈的简直要发狂。

对于朝廷,对于皇帝来说,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如今,终于有一次像样的胜利,给了这种情绪以发泄的机会,哪怕有些小题大做,也要大肆庆祝一番;偏又恰逢春节前夕,正所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这下彻底点燃了百姓的热情,竟然万人空巷,全都奔阜成门去了。

往常阜成门前,那络绎不绝的运煤车也全停了,取而代之的,是密密麻麻、摩肩接踵的人群,就连紧靠城边的地方,也是里三层外三层,看不到头,望不到边的人群,一直绵延十多里。

京营的兵丁穿着簇新的衣甲,手持簪着红缨的长枪,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将官道与老百姓隔开,还有顺天府的兵丁,也穿着崭新的号衣,手中拎着皮鞭铁链,哪个不长眼的敢踏上官道半步,必将招来一顿鞭子,要是还敢闹腾,就直接锁了带走。

到了辰时正牌,城西官道远处潞河驿方向,突然响起了三声大炮,然后是画角齐鸣、凯歌高奏;紧接着,钟鼓楼上撞响了钟鼓,各寺庙道观也一齐响应,遥相唱和,然后鞭炮爆竹声响彻一团,天地间刹那充满了欢庆气氛。

人们便踮着脚尖,翘首向西北方向望去,只见大道上扬起了高高的尘土,然后有几十面色彩鲜艳的旗帜,出现在地平线方向。

“来了,来了!”人们欢呼起来,人潮向前向里涌动,挤得兵丁们歪歪扭扭,官差把鞭子甩的乱响也没用。

队伍终于出现了,走在最前面的,却是五百金甲白马的御林军,这些精挑细选出来的彪形大汉,是军中的仪仗队。当先五十骑,手持着各种旗帜,据明白人辨认,是什么金鼓旗、翠华旗、销金旗、出警入跸旗之类;后面四百五十名骑士,举着金锁、卧瓜、立瓜、锁斧、大刀、红镫、黄镫,看得人眼花缭乱,引导着后面凯旋的队伍。

仪仗的后面,才是进京受赏的队伍,一身祖传山文甲、背挂猩红描金大披风的镇朔将军邢玉,骑在枣红色的汗血马上,高举着一面三丈高的大旗,挺胸腆肚的走在前面,一辈子都没这么威风过。

只见那旗上,有一行斗大的大字:‘大明钦命招讨使沈’!这个称号,其实是事后追授的,沈默很不感冒,他觉着这是揽功,但大家都认为理所应当。按照这个年代的逻辑,仗打得好是文官领导有方、打不好是武将懦弱无能,却没有那么多道理好讲。

沈默虽然没法改变这个决定,但他感觉十分别扭,也没有穿盔甲,就穿着一身普通的官袍,面沉似水的在旗帜引导下,和众军官的簇拥下,来到了阜成门外。

此时此刻,千人万人都在争相仰望他,香花醴酒,望尘拜舞。他每走一步,都会引来一片叫好声、问安声,甚至有人在向他跪拜。这种风光和排场,这非同寻常的荣耀,是他从来未曾体会过的,即使当年连中六元、御街夸官,也远远比不了今天。

但以沈默的感受,却远没当年御街夸官的半分荣耀,因为那是自己凭真本事挣来的,而这次……他放眼前望,旌旗蔽日;环顾左右,金戈辉煌,心中不禁涌起荒谬的感觉,暗道:‘只不过皇帝和朝廷需要一场胜利,我正好恰逢其会罢了。’

所以他一点也不激动,就那么一脸平静的,从欢呼的人群中穿过……但世人都喜欢美化胜利者,看到沈默没穿盔甲,而是穿着文官的服饰,便都说他是员儒将!看到沈默表情欠奉、毫无激动之色,便觉着他这是沉稳冷静,不骄不躁,有大将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