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长安醉 第二章 初雪 (二 下)

“二郎,好端端的,你跟一棵大树较什么劲啊。再打几拳,这棵树就被你给打折了!”满腔郁郁正无处发泄的时候,耳边突然想起一个温婉的声音。

“你少……”王洵顺口回应,想叫对方别多管闲事。猛然觉得声音很熟,愣愣地抬起头,看见白荇芷拉着一个身穿红衣的美丽中年美妇,俏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

“白姐姐,你怎么来了?”王洵登时觉得很不好意思,讪讪笑了笑,低声向对方打招呼。

“还说呢!”白荇芷的婢女小萍正从马车上往下跳,听见王洵的话,立刻大声数落,“昨天上午你连个招呼都不打,转身就走。害得白姐姐为你担心了一整天。今个早上,才过了卯时没多会儿,秦家那哥俩就又找上门来了。说去你家没找到你,所以问问白姐姐知不知道你去了什么地方!”

“萍儿……”白荇芷害羞地转过头,低声阻止。

“都找了他一早上了,还怕让他知道!”小萍儿梗着脖颈,摆出了一副宁可挨顿打也要仗义执言的架势,“我们跟秦家那哥俩分头找你,从一大早找到现在。若不是半途遇到了王祥……”

“是我不好,让荇芷担心了!”没等小萍儿把话说完,王洵已经快步来到白荇芷身边。也不管别人就在一旁看着,轻轻拉起了对方的手。

他从小到大基本没受过什么挫折,可最近三天,遭遇到的事情没有一件是凭着自身力量能解决的。正彷徨无助间,忽听闻有人如此对自己如此关心。胸口猛地一震,望向白荇芷的目光,早已经痴了。

白荇芷大窘,用力甩了甩,却是无法甩脱。只好任由王洵握着自己的手指,垂下头,低声道:“二郎,你还没向我介绍你的朋友呢。太失礼了!”

“啊,哦,哦!”王洵瞬间从温柔乡里惊醒,带着一脸的幸福,将白荇芷径直拉到张巡和雷万春面前,“两位哥哥,这是我的,我的红颜知己白荇芷,她,她目前在锦华楼献艺。荇芷,这是两位是我的好朋友,左边这位姓张,单名一个巡字,是开元年间的探花。右边这位络腮胡子的,姓雷,名万春。是个行走江湖的豪侠!”

见王洵毫不犹豫地将自己介绍给他的朋友,白荇芷心里又是高兴,又是害羞。微微蹲身,做了个万福,“歌女白荇芷,见过两位兄长!”

“白行首免礼!”“弟妹免礼!”张巡和雷万春各自侧开半步,先后说道。(注2)

白荇芷脸上登时浮现一片红云,整个人看上去娇艳如花。羞羞地瞪了王洵一眼,她又转身拉住与自己乘同一辆马车而来的红衣中年美妇,笑着向大伙介绍道:“这是妾身的好姐姐公孙兰,她的剑舞,在长安城可是一绝!”

“公孙大娘么?”张巡对公孙兰这个名字不敏感,雷万春却立刻把眼睛瞪了个老圆,“哈哈,我老雷今天真是有福气。京师四绝中的头两位,居然同时见到了!”

“什么京师四绝啊!那都是朋友么瞎起哄而已。哪能入小张探花和雷大侠的双眼!”公孙兰也被闹了个脸红,蹲了蹲身,竟是一口非常地道的吴侬软语。

“公孙大家客气了!”直到这会儿,张巡才隐约猜到自己碰见了谁,赶紧侧开半步,还了个平揖。

在临来京师述职之前,他也曾经从朋友口中听说过京师有大小四绝。凡是到过京师的,无不以与大小四绝聚会为荣。所谓大四绝,指的是“李太白的诗,张旭的字,雷海青的琵琶,贺知章的眼睛。”

李白诗名满天下,草圣张旭的字也是千金难求。雷海青曾经与唐玄宗一道整理霓裳羽衣曲,一手琵琶弹得出神入化,令闻者数日难知肉味。而贺知章的眼睛则指的是这位老大人慧眼识人,当年李白就是因为他一句“谪仙”之赞,从而进入当今皇帝的视野。又因为他恃才傲物,屡屡当众讥笑李林甫“有才无德”,杨国忠“无德无才”,故而倍受读书人推崇。

对于世人来说,去一趟长安,没能与“大四绝”谋面,还不算人生憾事。如果再把小四绝也错过了,那么,这趟长安就等于白走了。所谓“小四绝”,则为“公孙大娘的剑,白荇芷的歌,谢飞烟的箜篌,胡阿蛮腰肢。”其中胡阿蛮来自西域之西,据说是个亡了国的公主,腰肢细软如春柳。一曲飞天舞罢,令无数王孙公子神魂颠倒。每年,都有很多游学长安的才俊因为沉迷于胡阿蛮的舞姿而花光了所有盘缠,最后不得已流落街头。

而谢飞烟的箜篌,听起来则是另外一种滋味。宛若秋山新雨,在轻灵之外,有一种说不出的空旷和苍凉。每天,都有很多怀才不遇的饱学之士,早早地坐在谢飞烟的乐场前。从上午等到日落,只为了听谢飞烟一曲,落两行清泪,一洗心中块垒。

相比于后两位的剑走偏锋,公孙大娘和白荇芷二人所奉行的却是传统的中正平和之道。特别是公孙大娘,一手剑器舞“来若雷霆,去若风止”。曾有传言说张旭当年正是观看了公孙大娘的剑舞,才创作出了独一无二狂草,终能跻身大四绝之列来。

作为京师中的一位顶级闲人,王洵自然也知道公孙大娘的名号,只是他平时花费在歌舞上面的时间不是很多,即便出去找乐子,也大多是腻在白荇芷的房间里,无暇他顾。古人有云,“观于海者难为水,游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也许便是这个道理。(注3)

待众人分别见完了礼,白荇芷轻轻替王洵扯平了衣服上的皱褶,低声问道:“二郎这两天在忙什么?怎么大清早往衙门口跑?我问过秦氏兄弟,他们一直支支吾吾不肯细说!”

“子达遇上了点麻烦!”有外人在跟前,王洵也不方便吐露太多。特别是对于公孙兰这种曾经出入宫廷,跟很多妃嫔都有交往的“大家”面前,更是三缄其口。

白荇芷自幼被鸨母养大,察言观色几乎是从小必修的功课,发觉王洵似有不足为外人道的苦衷,立刻笑了笑,柔声说道:“既然二郎没事,那我就放心了。秦家哥俩正在四处寻你。你若有空,今天与他们碰个面吧!我跟公孙姐姐先走了,两位兄长,改日小妹当在锦华楼奉茶,给两位兄长洗尘!”

“改日倒不必了,今天午时,我等在临风楼请了李白、高适等人吃酒。如果公孙大家和白行首肯赏光的话,则再好不过!”雷万春一咧嘴,鬼使神差地来了一句。

话音未落,张巡脸色大变。自从收服了一堆姓阿史那的子弟,大唐京师胡风甚胜。青年才俊们聚在一起喝酒,请几个歌姬助兴乃再正常不过的勾当。即便有人席间喝醉了,酒后跟歌姬滚在了一堆儿,大伙过后也都当是一段风流韵事,一笑了之。谁也不会吃饱了撑的往什么男女大妨上牵扯。可眼前这两个女人怎能以寻常歌姬舞女视之?且不说那白荇芷是王洵的什么红颜知己,有可能就是大伙未过门的弟妹。那公孙大娘,当年可是得到过皇帝陛下赞赏的,寻常王公贵胄都未必请得动,岂肯轻易为几个无权无职的书生持剑而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