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卷 战火 第十四节 白牦牛和小兵(第2/2页)

“那些人活不了了,在大夏天受伤,尤其是火药伤最不容易复原,你如果怜悯他们不如一刀杀了他们来的干净。”老杜觉得云烨的手段有些过了。

“能有效打击敌人的时候我绝对不会放过,死在自己人怀里,要比死在战场上更加的让人震撼,这些伤兵说不定能够帮着突施早点下定决心。”

云烨说完话就直接去了后城,他想看看是什么东西支持着吐蕃人明知道是陷阱还要勇敢的踏进来。到了后城,看到一个吐蕃人在枪尖上挑着一只狐狸尾巴就全部明白了,谁后退,这条狐狸尾巴就会戴在那个家伙脖子上,预示着他像狐狸一样胆小。

“大帅!这些家伙确实狠,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后退到那个狐狸尾巴以后,禄东赞这是铁了心要让这一千吐蕃人探明虚实。”范弘一负责后城的城防,面对吐蕃人的强悍,也暗暗钦佩不已。

吐蕃人每一步都走得非常的小心,这样就无意识的拉开了散兵线,导致火药的杀伤性不如刚开始那么大,禄东赞的一千人手没有白白扔掉,他现在至少已经知道了在和云烨的大军作战的时候,松散的战线一定要比密集的战阵好得多。

随着吐蕃人的大脚跨过警戒线的时候,八牛弩的声音响了起来,只一波箭雨,整个战阵上就只剩下那个挑着狐狸尾巴的家伙还能站着,他犹豫了一下,竟然选择了继续前进,云烨在望远镜里看到了这个家伙在流泪,神情狰狞之极,但是发现这个家伙的脚步却没有半点的犹豫,甚至越走越快,走后竟然挺着长枪冲过三百米的弩箭防守区域。

云烨没下令,知道那个家伙能穿过弩弓的防守区域,全赖自己手下那些该死的荣誉感,唐人就是这种德行,喜欢敬佩强悍的敌人,纵死敌手也会笑脸相承。

这就是一个不大的孩子,脸上的稚气未脱,站在城下拿着长枪疯狂的攻击着驼城,除了能够在巨盾上划出浅浅的凹痕以外他一无所获。

就在范弘一准备下令将这个吐蕃人杀死的时候,从吐蕃的军阵里缓缓地走出来一头白牦牛,这是吐蕃人最高贵的礼仪,他们想用这头白牦牛换回那个英勇的小兵。

“杀了他吧!”杜如晦轻轻地对范弘一下了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