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卷 家国安 第十四节 这才是属于我的(第2/2页)

辛月才要说话,却发现云寿的眼皮子动来动去的,就笑着在儿子的脸蛋上拍拍对云烨说:“您本来就喜欢睡觉,您睡了,大家都会说这是大将军在外征战劳苦所致,没有您在西域放马血战一场,就没有大唐今日的安生,所以您干什么都是应该的。”

“能强抢民女不?”云烨不肖一顾的回答,然后就在胖儿子的屁股上抽了一巴掌说:“既然醒了就没有装睡的道理,起来,带着爹爹认识一下家里,走了三年,看什么都陌生,你娘把家里弄成了江南,哼,北地就该有北地的雄浑和壮阔,弄几个死水池子,挂几个兽头就以为身在江南不成?小心夏天滋生蚊蝇。”

云寿红着脸爬起来,十五岁的少年好像有点害羞,嘴上的绒毛都已经变黑了,却还是非常的青涩,不知道十六岁的李容会不会好点。

“怎么在孩子面前说这些?既然那几个小的睡着了,我们就出去走走,您总是窝在房子里不出去也不好。”辛月见儿子发窘,赶紧过来解围,所谓的慈母多败儿就是这么来的。

云烨刚刚起身,剩下的三个也就呼啦啦的起来了,和母亲住在一起的云香没赶上这一波睡觉的风潮,如今正靠在书房门口,偷偷的往里看,这都是铃铛给闺女灌输的坏毛病,什么叫做妾侍的闺女?那日暮在这点上就比铃铛强的多,云暮的心胸要比云香的心胸宽阔的太多了。

后院里一家人说说笑笑的厮闹,云香的小手被老爹攥在手里不撒手,能感觉得到她的手心全是汗水,越是这样,云烨就越是不撒手,自己的闺女不和自己贴心可不成,这样的闺女容易养成林黛玉,伤风悲秋的对身体不好。

云家的女儿就该像云暮一样才对,彪悍勇猛才是将门闺女该有的气概,老子是杀人如麻的名将,闺女就该是百折不挠的性格才对,只有林如海那样的武将才会愚蠢的将闺女养成一个肺痨,喜欢一个男人还得不到,最后悲惨的死去。

对铃铛只要强迫一下她就会乖乖地顺从,然后就顺杆爬,云香不愧是铃铛生的,被爹爹拖着小手,小花园都没有走完,就知道双手抱着父亲的胳膊撒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