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 日暮西山 第七章 不起眼的敌人(第3/5页)

尼堪外兰是附近的城主,之所以帮助李成梁,是因为除掉阿台,他就能够获得利益。

而觉昌安跑过来,只是为了自己的孙女——阿台是他的孙女婿。

当两人来到城寨下时,不同的动机,终将导致不同的行为。

觉昌安对尼堪外兰说,我进去劝降,你在外面等着,先不要动手。

尼堪外兰同意。

觉昌安进入城内,见到了阿台,开始游说。

很可惜,他的口才实在不怎么样,说得口干舌燥,阿台压根就没反应。

时间不断逝去,等在城外的尼堪外兰开始不耐烦了。

但他很明白,觉昌安还在里面,无论如何不能动手。

正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李成梁的使者来了,只传达了一句话:

“为何还未解决?”

对李成梁而言,这只是个普通的催促。

但这句话,在尼堪外兰的脑海中,变成了命令。

他之所以跑来,不是为了觉昌安,更不是为阿台,只是为了利益和地盘,为了李成梁的支持。

于是,他打算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

他走到城寨边,用高亢的声音,开始了自己的谈判:

“天朝大军已经到了,你们已经没有出路,太师(指李成梁)有令,若杀掉阿台者,就是此地之主!”

这是一个谎言。

所谓封官许愿,是尼堪外兰的创造,因为李成梁虽不守信用,但一个小小的营寨,打了就打了,还犯不着许愿开支票。

但事实证明,人穷志短,空头支票,也是很有号召力的。

应该说,游牧民族是比较实诚的,喊完话后,没有思想斗争,没有激烈讨论,就有人操家伙奔阿台去了。

谁先砍的第一刀无人知晓,反正砍他的人是争先恐后,络绎不绝,最后被乱刀砍死,连觉昌安也未能幸免。

虽然城外的李成梁不知道怎么回事,但他知道该干什么,趁乱带兵杀了进去。

因为他不知道尼堪外兰的那个合同(估计知道了也没用),所以也就没有什么顾忌,办事也绝了点——城内共计两千三百人,无一生还。

和觉昌安一起进城的,还有他的儿子塔克世,同样死在城里。

不过对于李成梁而言,这实在无关紧要,多死个把人无所谓,在他的战斗生涯中,这只是次微不足道的战斗,打扫战场,捡完人头报功,回家睡觉。

尼堪外兰倒是高兴,虽然觉昌安是惨了点,毕竟讨好了李成梁,也算大功告成。

但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有一个人已经点燃了火种,燎原冲天的烈焰,终将由此而起。他是觉昌安的孙子,他是塔克世的儿子,他的名字,叫做努尔哈赤。

【万世之罪首】

努尔哈赤很气愤——他应该气愤,他的祖父、父亲死了,而且死得很冤枉,看起来,李成梁害死了他的两位亲人,实际上,是五个。

如果你还记得,觉昌安所以入城,是为了阿台的妻子,自己的孙女,当然,也就是努尔哈赤的堂姐,她也死在乱军之中,这是第三个。

而阿台,自然就是努尔哈赤的堂姐夫,他是第四个,然而,他和努尔哈赤的关系,远比你想象得复杂得多。

嘉靖三十八年(1559),努尔哈赤生于赫图阿拉,他的祖父觉昌安和父亲塔克世都是女真世袭贵族,曾任建州左卫指挥使。

滑稽的是,虽说家里成分很高,努尔哈赤的生活档次却很低,家里五兄弟,他排行老大,却很像小弟,从小就要帮着干活,要啥没啥。

原因很简单,当时的女真部落,大都穷得掉渣,所谓女真贵族,虽说不掉渣,但也很穷,所以为了生计,小时候的努尔哈赤曾到他的外祖父家暂住。

他的外祖父,就是我们的老朋友,王杲。

现在,先洗把脸,整理一下他们之间的关系:

努尔哈赤的母亲是王杲的女儿,也就是说,阿台是努尔哈赤的舅舅,但是阿台又娶了努尔哈赤的堂姐,所以他又是努尔哈赤的堂姐夫,这还好,要换到努尔哈赤他爹塔克世这辈,就更乱了,因为阿台既是他的侄女婿,又是他的小舅子。

乱是乱了点,考虑到当时女真族的生存状态,反正都是亲戚,也算将就了。

你应该能理解努尔哈赤有多悲痛了,在李成梁的屠刀之下,他失去了祖父觉昌安、外祖父王杲、父亲塔克世、堂姐XX(对不起,没查到)以及舅舅阿台(兼堂姐夫)。

悲痛的努尔哈赤找到了明朝的官员,愤怒地质问道:

“我的祖父、父亲何故被害,给我一个说法!”

明朝的官员倒还比较客气,给了个说法:

“对不住,我们不是故意的,误会!”

很明显,这个说法不太有说服力,所以明朝官员还准备了一份礼物,以安抚努尔哈赤受伤的心灵。

这份礼物是三十份敕书,三十匹马、一份都督的任免状。

马和任免状大家都知道,我解释一下这敕书是个什么玩意。

所谓敕书,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贸易许可证。

当时的女真部落,住在深山老林,除了狗熊啥都缺,过日子是过不下去了,要动粗,抢劫的经验又比不上蒙古,明朝不愿开放互市,无奈之下,只好找到了这个折衷的方式,一道敕书,就能做一笔生意。三十分敕书,就是三十笔生意。

明朝的意思很明白,人死了,给点补偿费,你走人吧。

客观地讲,这笔补偿费实在有点低,似乎无法平息努尔哈赤的愤怒。

然而他接受了。

他接受了所有的一切,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然后,他召集了族人,杀死了一头牛,举行了祭天仪式,拿出了祖上流传下来的十三副铠甲,宣布,起兵。

收了赔偿金再起兵,和收了钱不办事,似乎是异曲同工。但无论如何,努尔哈赤向着自己的未来迈出了第一步。这一年,他二十五岁。

按照许多史料书籍的说法,下面将是努尔哈赤同志的光荣创业史,先起兵杀死尼堪外兰,然后统一建州女真,打败海西女真最强的叶赫部落,至万历四十六年(1618),统一女真。

最后是基本类同的几句评价:非常光辉、非常励志、非常艰苦等等。

本人同意以上评语,却也要加上四个字:非常诡异。

据说努尔哈赤从小住在林子里,自己打猎、采集蘑菇,到市集上换东西,生活艰苦,所以意志坚定,渴了喝泉水,饿了啃人参,所以身体强壮,天赋异禀,无师自通,所以极会打仗。

有以上几大优惠条件,所以十三副铠甲起兵,便不可收拾。

这绝不可能。

努尔哈赤起兵时,他的武器是弓箭,不是导弹,他带着十三副铠甲,不是十三件防弹衣,在当时众多的女真部落中,他只不过是个小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