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割据一方:朱元璋成功的三大法宝(第2/5页)

  朱元璋抓军纪,经常以身作则,甚至曾经上演过列宁与卫兵的故事。亲征婺州时,朱元璋有次睡不着觉,半夜上街散步。街上的巡逻士兵根据宵禁令出面阻拦。随行小先锋张焕告诉巡军,这是位“大人”,要求放行。巡军拒不答应,说:“我不知是何大人,只知犯夜者执之。”第二天,朱元璋就赏给巡军二石米,“后不夜出”。

  这个时候的朱元璋,自我要求极严,一副清新向上之气。部下进献战争中得来的金玉装饰的马鞍辔,他退了回去,说:“吾方有事四方,所需者文武才能,所用者谷粟布帛,其他宝玩非所好也!”江西送来缴获的一张陈友谅用的镂金床,他下令砸毁,说:“此与七宝溺器何异!”文人学士听到这些,纷纷感动涕零说,此真非寻常人能及也!

  当然,这种展示自制的行为有时难免流露出土匪气。《国初事迹》载:

  “太祖亲征婺洲,有侄男子进女子一人,约二十岁,能作诗。太祖曰:‘我取天下,岂以女色为心,诛之于市,以绝进献。’”

  朱元璋最后下令把这位才女推到街头,当众斩首。目的是通过这种方式告诉其他将领,不必再献这类“东西”了。本来杀掉的或者说受处罚的应该是他的侄子而不是这名女子,不过朱元璋和时人都不这样认为。所以《国初事迹》才这样公然记载,将此作为朱元璋“英明伟大”的证据。

  在朱元璋的军纪面前,没有任何特殊人物。不管层级多高的将领违反军纪,朱元璋也都毫不宽容。胡大海领兵围攻绍兴,他的儿子胡三舍、王勇等三人犯酒禁,朱元璋命人拉出去砍头,都事王恺出面求情:“胡大海现总兵攻绍兴,可以本官之故饶他。”朱元璋大怒,说:“宁可胡大海反了,不可坏了我号令!”当下就拔刀把胡三舍等三人杀死。

  连亲情在纪律面前也不起什么作用。亲侄朱文正是大饥荒后他剩下的唯一亲人,跟随朱元璋打仗屡立战功。然而他恃亲恃功,胡作非为,他“专求民间闺女,用则数十日,不用即投之于井,为数甚多”,朱元璋大为恼火。

  下令以“不谏阻”的罪名杀掉朱文正的部下郭子章、刘仲服、卫达三元帅,将其随从头目五十余人挑断脚筋,甚至准备将朱文正处死。直到马夫人出面苦苦劝阻,才免他一死,将他解送凤阳守护先人坟墓。朱文正耐不住寂寞,逃跑“谋奔敌国(指张士诚)”,抓回来后,被朱元璋一顿鞭子活活打死。

  经过雷厉风行的整顿,朱元璋的队伍终于变成一支军容整肃、纪律严明、服调遣、听指挥的队伍,攻城略地,“秋毫无犯”,“市井宴然”,根据地的官员也一个个奉公守法,不敢胡作非为。

  朱元璋的这些与众不同之处,不仅使底层百姓感激涕零,也使地方精英敏锐地发现了他是可以依靠之主。因此,当他在太平禁止抢劫之后,太平路的老儒陶安拜见朱元璋,说:“我辈今有主矣。”为什么?因为朱元璋让他们在纷乱无序的乱世中看到了一线建立有序政治的希望。各地精英人物因此纷纷来投,朱元璋的大名日益广播。

惠民减负措施

  攻占集庆之后,朱元璋踌躇满志,心潮澎湃。他登上城楼,极目远眺,这座城池果然如同想象一样雄伟壮丽,周围形势也果然如传说一样虎踞龙盘。他的帝业计划第一步顺利完成,他相信,凭借自己这颗与众不同的大脑,他的最终目的也一定会水到渠成。

  在历代,农民起义军大部分是流动作战,打到哪是哪。朱元璋却不是这样。他做事,从来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吃掉一块地方,就要彻底消化,将之建成自己的根据地,然后再向外扩展。

  要建立根据地,最重要的是解决军队的粮食问题。对于农民起义军来说,军需往往是最让他们头疼的问题。和元末大部分农民军一样,朱元璋军以前解决粮草供应问题的方式有两种:“稍粮”和“检刮”。

  所谓“稍粮”,又称“寨粮”,是一种有组织有纪律的比较文明的抢劫。以前朱元璋军出征之时,都不带粮食,而是随行随抢。具体抢法是在远近乡村山寨“书押大榜(张贴告示),招安乡村百姓,岁纳粮草供给”。

  也就是说,命令各村村长里甲交纳粮食草料。如果拒绝呢?那当然是敬酒不吃吃罚酒,玉石俱焚杀无赦了。但是,这种抢劫和我们下面提到的“检刮”比起来,对元末百姓已经是一种极大的恩惠。许多军队实行的是“检刮”,“检刮”二字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端倪:“检刮者,尽取而靡有孑遗之意”,也就是见什么抢什么,翻箱倒柜,扒房掘地,如梳如篦,一点不留。军队走了,老百姓也随之一无所有。不仅农民军如此,甚至有的官军也是这样。比如湖广苗军元帅杨完者,因为元廷不向他们提供军饷,他们就四处抄掠,“所过无不残灭”。所以,遇到一支寨粮的军队,一般来讲不会被百姓拒绝,他们再穷再苦,也会勒紧裤带,挤出点东西来,把“军爷”们打发走,然后还要感谢苍天让他们遇到一支文明之师。

  而如今,有了自己的根据地,朱元璋决定改变解决粮食问题的方式,不便再强行征取:他决定兴起“大生产运动”,在自己的占领区实行“屯田”。龙凤四年(至正十八年,公元1358年)二月,他任命康茂才为营田使,专门负责兴建水利。又分派诸将在各处开荒垦地,立下规矩,用生产量的多少来决定赏罚。他发布命令说:“若兵食尽资于民,则民力重困。故令尔将士屯田,且耕且战……自今诸将宜督军士,及时开垦,以收地利,庶几兵食充足,国有所赖。”几年工夫,屯田就成绩显著,仓库皆满,军食丰足。龙凤六年闰五月,朱元璋正式下令废除“寨粮”制度,全面实行百分之十的“十一税”,大大减轻了百姓负担。

  除了减轻农民负担,朱元璋还对根据地内的“自发土改”予以事实承认。龙凤四年亲征婺州之时,他“命籍户口”,也就是开始登记百姓的地产。当时许多地主逃亡,土地被贫民占领,朱元璋对现状一律予以承认。由于朱元璋的支持,许多地区的农民都积极行动起来,夺取地主的土地和财物。如朱元璋的军队打到诸暨,地主赵淑携带田契逃入深山穷谷,他的家产全都被农民夺占,“无纤毫存”。朱元璋亲征婺州,地主俞元瑞从乡下逃往处州城里,处州被攻克后,他也遭到农民的清算,“家业荡然,遗田数亩而已”。朱元璋还“令民自实田”,也就是发动群众,进行田产清查,不许地主瞒报土地,少交赋税。这些措施使根据地内的土地分配平均化,大大刺激了小农的生产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