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污池

血污池又名血河池,源于佛经中的“血河”。

姚秦时代鸠摩罗什译《佛说华手经》卷七:“魔即化作四大血池,其血充满,于此池边流四血河。”本与地狱无关。至唐时般剌密帝译《楞严经》卷八:“故有血河、灰河、热沙、毒海、融铜、灌舌诸事。”则血河已经成了地狱的一项酷刑。而《正法念处经》卷十述大叫唤大地狱之十六处小地狱,其六即名“血河漂”,并云入此地狱者为自残其身以修行外道者。如“入树林中,悬脚著树头面在下,以刀破鼻,或自破额,作疮血出,以火烧血,望得生天”这类残身修道者不但成不了道,反而要“堕于恶处,在彼地狱血河漂处,受大苦恼”。

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地狱到了中国就成了专为妇人所设的了。清人梁恭辰《北东园笔录续编》卷五“佛姆化导”条云:“先见血河浩渺无涯,有诸女人或倒浸河内,或蓬发上指,或侧身横睡,血流遍体。”这些妇人犯了什么罪而堕入血河,此条未讲。但从袁枚《子不语》卷二十二“吴生两入阴间”一条中可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认为妇人入血污池是因为她曾经生育,袁枚在故事中借一老妪之口对此做了反驳:

吴问:“我娘子并未生产,何入此池?”妪言:“我前已言明,此池非为生产故也。生产是人间常事,有何罪过?”

这种为袁枚反驳的谬见,《禅真逸史》中却有个样板,在其书第六回中说,妇人产育,本身就有了“血冲三光”之罪,倘若是难产而死,那就罪上加罪:“那时万孽随身,一灵受罪。阎王老子好生利害,查勘孽簿,叫牛头马面叉落血污池里,不得出头。又有那鹰蛇来囋,恶犬来咬。”同样是人身上的血,妇人下身流出的就是污秽,甚至有了某种邪力,以致红太阳不那么光辉了也是“血冲”的结果。这种乡下巫师谬见的根由,大抵与道学家性神秘的卑琐之见有关。道学流布到下层,往往就生成妖孽。在他们眼里,妇人下体所具有的污秽之力,不仅能污染大气,让三光失色,而且在战场上可以把当时原子弹级别的武器红夷大炮变成哑巴。清初董含《三冈识略》中有一则纪事云:

先是,流寇围汴梁,城中固守,力攻三次,俱不能克。贼计穷,搜妇人数百,悉露下体,倒植于地,向城嫚骂,号曰“阴门阵”,城上炮皆不能发。陈将军永福急取僧人,数略相当,令赤身立垛口对之,谓之“阳门阵”,贼炮亦退后不发。

张岱的《石匮书后集》所记更奇:

崇祯九年,闯王、闯塌天、八大王、摇天动七贼连营数十万攻滁州。……行太仆寺卿李觉斯、知州刘太巩督率士民固守。……城上连炮击之,贼死益众。癸丑,贼退,掠村落山谷妇女数百人,裸而沓淫之;已,尽斫其头,孕者则刳其腹,环向堞植其跗而倒埋之,露其下私,血秽淋漓,以厌诸炮。守城兵多掩面,不忍视。贼噪呼向城,城上燃炮,炮皆迸裂,或喑不鸣,城中惶惧。觉斯立命取民间圊牏亦数百枚,如其数悬堞外向,以厌胜之。燃炮皆发,贼复大创。贼怒,攻益急。

官和匪的阴阳斗法完全是出于同一师传。而董含又道:“后群盗屡用之,往往有验。”可见下民所施巫术的威力也为士大夫所相信。

但那种忘记自己是从何处而来的浑人究竟是少数,所以血污池专为生育妇人所设的昏话也就不大时兴,但演变为另一种说法,仍然是专为妇人所设。如《济公全传》第一百五十回认为是:

这些妇人,有不敬翁姑的,有不惜五谷的,有不信神佛的,有不敬丈夫的,死后应该入污池喝血,此即血污池也。

而袁枚认为入血池的是毒虐婢妾的妇人:

行至一处,见一大池,水红色,妇女在内哀号。常指曰:“此即佛家所为血污池也。入此池者,皆由生平毒虐婢妾之故,凡殴婢妾见血不止者,即入此池。”

血污池所以专和妇人作对,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九的解释最中要害。有一走无常的人,到了冥间询问冥吏,人间念诵《血盆经忏》究竟有没有用。冥吏则一口否认,冥间根本就没有血污池,血河之说纯属骗局,目的是要诓骗妇女钱财:

为是说者,盖以最易惑者惟妇女,而妇女所必不免者惟产育,以是为有罪,以是罪为非忏不可;而闺阁之财,无不充功德之费矣。

《玉历宝钞》所论多悖谬,唯在此事上略有头脑,并且连男人也一起扔进了血池,当然中间昏话依然不少:

设此污池,无论男女,凡在阳世不顾神前佛后,不忌日辰,如五月十四十五、八月初三十三,十月初十,此四日男妇犯禁交媾,除神降恶疾暴亡,受过诸狱苦后,水浸其池,不得出头。及男妇而好宰杀,血溅厨灶神佛庙堂经典书章字纸一切祭祀器皿之上者,受过别恶诸狱苦后,解到浸入此池,亦不得轻易出头。

俞樾在《右台仙馆笔记》卷五中又有了新的说法。一是走无常的俞君所述:“血污池专治男子。凡男子惟一娶者,不入此池;再娶者即须入池一次;三娶者,入二次。若有妾者,入池之数视妾之数。”把血污池变成了多妻妾男人的地狱,这位走无常的俞君颇有女权观念,很像是在影射《癸巳存稿》的作者俞理初。俞樾认为这位本家的说法是“可为色荒者戒,然于理实未是也。”他不愧是曾国藩的弟子,便向冥府提出血污池的改革建议,专门惩治婚外恋以及私奔野合、不由媒妁诸种情事,不管男女,都扔了进去:

余谓冥中无血污池则已,诚有之,必为男女之不以礼合者而设。外妇私夫,悉入其中,则情罪允洽矣。

血污池既然已经成了冥间的刑罚,所以自应在阎王殿之侧近。但最早的说法却并不尽如此。前面介绍奈河时说过,有的书就把血污池安排在奈河桥下,只要从桥上失足栽下,就要坠入此池,却是不分男女良贱的。听说酆都鬼城的血污池也是这样的布置,但只是一汪浅水,污有可能,血是绝对没有的。

另,血污池又有称作“血湖池”者。清人徐时栋《烟屿楼笔记》卷四记某地习俗之说,云“丧家不得煎苏木汁,违之则其汁在冥中倾入血湖池,强死者入池中饮所倾水,尽而后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