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富人的愤怒理由(第2/3页)

东晋的刘惔和王濛都出身于高门士族。有一次两人结伴出公差,一直忙到太阳偏西也没有吃上饭。就在两人饥肠辘辘,抱怨满怀之际。有一个与他们认识的朋友为他们准备了酒菜,菜肴丰盛,档次不低。无事献殷勤,刘惔并不领情反而准备抬腿走人。可王濛的阶级觉悟显然没有他那么高,又加上肚子饿得实在难受,就对刘惔说:“不过是吃顿饭,填饱肚皮而已。为什么要拒绝别人的一番好意呢?”刘惔一脸的正人君子回答道:“子曰: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我们不要跟小人打任何交道。这些‘小人’想用一顿饭就拉拢腐蚀我们,不要给他们任何机会。”可笑的是《世说新语》把这个故事居然记载到了“方正”一章里,实在让人看不出来“方正”之意藏于何处?能看得出的只有豪门子弟鼻孔朝天的自大表情。在我们的形象世界里,两晋的风流雅士散淡儒雅,透着文人雅士的桀骜。可谁又能读出他们心底里的贪婪和攫取利益时的不择手段。

不光在对待庶族、寒门的态度上表现得不容商量,即便在士族内部,他们也要划出个三六九等。这些士族子弟引以为荣的资本就是那一张士族俱乐部发放的VIP金券,拿着它就可以登堂入室,鄙夷世俗。在当时,那些早年渡江的百家士族成了贵族中的贵族,他们还特地修订百家谱作为荣耀的象征。而那些晚来的士族,就被打入另册,见了他们就得矮上三分。百家之中,也要按照父祖的地位再加甄别,发达早的家族就有资格对别人显摆自己的家门的招牌,时时处处显示一个老牌士族的冲天牛气。

南朝宋武帝的舅舅路庆之出身寒微,属于典型的寒门。有一天,他的孙子路琼之去拜访当朝的名门望族王僧达。王僧达先是一副爱理不理的臭模样,样子摆摆也就算了,可这位爷以戏人为乐趣,他问道:“以前在我家养马的仆役路庆之,算你什么亲戚?”说着话他又喝令下人,将路琼之坐过的胡床烧掉。这等于是在取笑路庆之的出身,皇帝的舅舅尚且受此待遇,其他人等也就可想而知了。路太后听说这件事后大怒,打狗还要看她这个主人的面,如此拿自己娘家人开涮,她这个太后的颜面何存?路太后就跑到皇帝面前哭诉。宋武帝也只能说:“琼之少不更事,何必无事到王家去,自取其辱。人家王僧达是贵公子,岂能为此事轻易问罪?”在身份这个问题上,皇帝也不好强出头。士族强力排斥庶人寒流,使两者身份地位有了云壤之别。严格的等级观念,深深扎根于官家权力结构之中。

查户口查出惊天血案

魏晋时期,在达官贵人的家门口通常都会竖有两根柱子,左边的柱子称“阀”,右边的柱子称“阅”,这两根柱子的功用就是用来榜贴本户的功状,炫耀家族的荣耀。阀、阅便成为做官人家的一种标志。所以在当时世代为官的人家,又称阀阅、门阀士族或世家大族。门阀制度可以说是豪门政治的产物,它发端于东汉,极盛于魏晋,到了南北朝时逐渐走下坡路。在门阀制度下,家世声名是衡量个人身份的最高标准。只有那些祖辈有人做官、名望较高而且代代相传的人,才能被承认属于“士族”。士族中间也有高低差别。一般来说,族人能长期保持上品官级的,是最高一层,称为“右姓”、“茂姓”。他们不但在当地是首屈一指的名门望族,就是放之四海也是牛人世家。天下谁人不识君,谁人又敢不识君。其他大族虽然也能混入士族序列,但身份和地位不能望其项背。

对于士族来说,门第族望高于一切,因为这是他们通向权力的登云梯。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要想尽一切办法延续自己的“高贵血统”,保持自己家族血统的纯洁性。中国人讲究婚姻的门当户对,应该与此有关。士族之间互相通婚,拒绝士庶联姻。在平时生活中,他们也鲜有交往,偶有交往,也是点到即止。士族为了明确自己的身份,采用了各种办法,其中编撰“家谱”最是风行。他们希望借此将祖上的荣光照进现实。

那些把持着高位显职的士族大鳄们也利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助长这种风气的蔓延。尤其在朝廷取仕用人方面,组织上是一定要“稽族谱而考其真伪”,用来防止庶族人员假冒。宋、齐之后,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一个机构“谱局”,其实这个“谱局”在很多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状况是完全不靠谱的。士族为了标榜自己炫目的身份,还专门发明了一套烦琐的礼仪。例如,当时在士流官宦中间,流行一种避家讳的风气。

也就是说,在这班人面前,绝对不能舌头打滑说出他们祖辈任何一人的名字,就连同音不同字也不行,必须找其他义同音不同的字来代替。否则的话,便是犯了忌讳,搞不好就抓你去蹲班房或者暴力相向。东晋时王忱去拜访太子洗马桓玄(桓温之子),桓玄设酒宴招待。王忱因为刚吃过寒食散,不能喝冷酒,于是连呼左右将酒拿去温一温再饮。没料到这一嗓子触犯了桓玄父亲桓温的名讳。桓玄感受到了莫大的耻辱,可他又不敢得罪这位望族,一时之间情绪激动竟在酒席之上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说实话,就是王忱有所准备,一般人要想在日常交往中不犯别人的忌讳,难度系数还是相当大的。但当时也有一些高人,却能够做到“日对千客,不犯一人之讳”,真是让人佩服之至。

在这种动辄就往脸上贴金的门阀制度下,士族成为当仁不让的特权阶层。比如梁武帝在对待自己的亲属和士族时,不许动用法律。也就是说法律对这些特权阶层来说,是无效的;换句话说,法律只对庶族和寒门人士造成伤害。士族人员犯罪,可以得到宽大处理或者直接赦免。而老百姓犯罪,就会立马撕去温情的面纱,如该连坐的,无论老幼都不能幸免;一个逃亡,全家人都跟着“沾光”罚做苦工。另外士族还享有免税权,因此他们多兼营商业,赚的每一分钱都能进自己的腰包。东晋时期,山阴的豪强士族们纷纷走经商之路,用手中的权力去兑换现实的利益。谢安有一个同乡被罢官后从广州回建康,带来蒲葵扇五万把。谢安取一把自用,不知不觉中充当了一回广告代言人,建康的士人们都跟在他后面争出高价购买,该同乡获利数倍。士族还享有免役特权,也就是不用扛枪到边境站岗放哨。齐朝与北魏接境的扬、徐二州,三个人中间有两个人要去服兵役。为逃避繁重的徭役,民众被迫或自斩手足,或投靠士族为奴,称为“属名”,附属于士族户下,为户主服役,比服官役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