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那不可思考的(第3/3页)

难道鸡奸的习惯如某些人所暗示,会使人衰弱,并因此而削弱国家的力量吗?然而,没有任何生理学上的证据可以证明此点,历史倒是提供了反例。古代的希腊人与罗马人比现代任何一个民族都要强壮与勇敢,但是在他们中间“这种癖好大行其道”——“每个人都不例外,没有人为此感到羞耻”。这种行为会导致人口减少吗?这种传统的恐惧同样被其他社会的例子反驳,而到了1800年这种恐惧已经完全被马尔萨斯主义关于人口过剩的担忧所取代。边沁认为,不管怎样,平心而论,鸡奸对于人口水平的影响远远不及经济环境、自愿独身、女性生物学、男女偷欢、卖淫及其他次要因素。最后一个问题是,鸡奸是否侵害了女性的权利,这导致男人对她们漠不关心,从而降低了她们曾拥有的“性愉悦”?考虑到所有文明国家中女性满足性欲的唯一途径就是结婚,那么这一问题的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因为现实中的同性恋关系一般而言并不持久或专一,除非在受到迫害的情况下。鸡奸本身并不排斥或延误婚姻,对妻子造成的伤害也并不比男女通奸更加严重。简言之,它是无害的,是“一种虚构出来的罪行”,并不比搔痒或打喷嚏更危险,对它的惩罚“完全建立在偏见之上”。

边沁推论道,对于鸡奸之宽容甚至可能有益于社会。它有可能减少手淫,虽然那种行为不被惩罚,但它看起来在所有性行为中“无疑对于……行为者的健康与持久幸福危害最大”(这是18世纪的传统观念,甚至边沁也相信此说)。与男女性交不一样,鸡奸不会导致女性的诱奸或卖淫、意外怀孕、危险的分娩、流产、杀婴、私生或人口过剩。实际上,边沁越来越胸有成竹地论证,把这一行为视为“反自然”乃是偏颇与错误的。性欲是一种自然的人类欲望,每当文明国家认为有必要教育年轻男子培养彼此亲密感情,同时限制他们与女人性交的时候,这种满足性欲的特殊方式就会得到鼓励。

实际上,边沁对于“违规”性行为的辩护不仅限于鸡奸。基于同样的理由,他也主张宽容女同性恋、师生恋、兽交以及任何成人间自愿的性行为,不论结婚与否。因为“如果存在一种观念比别的更荒谬,那就是一个立法者在一男一女自愿做这种事情的时候,冲到他们跟前,检查场地,规定时间,并限制其方法与姿势”。相反,从一种功利主义的角度来看,人类从性行为中获得的快感总和是无与伦比的。这种快感是最普遍、最易得也是最强烈的,是“最大的快乐之源”、“最强烈的愉悦”,没有什么在数量上比这种行为“产生更多快乐”。如果建立起一种“包容一切性满足方式的整体自由”,包括宽容避孕、流产、杀婴与离婚,那么人类将会得到巨大而恒久的利益:“其在现实中带来的快感难以计数。”

值得注意的是,边沁从未发表这些文章,虽然他曾反复考虑这么做。他很清楚,这些文章可能为其哲学与人格招致多大憎恶,尤其是正如他本人曾尖锐分析过的,在当时的环境中,对于鸡奸的憎恨成为了一个人声誉的试金石。不过“为了人类之利益”,他也感到有必要详尽思考这些问题,一遍又一遍非常详细地将其付诸笔墨,与别人秘密地分享,希望这一切有助于对这些问题最终的“自由探讨”与普遍容忍。“至少,”他解释说,“当我死了之后,人类在这方面会比现在更好。”

我们可以进一步肯定,这些观念在他的朋友间以及激进的思想圈子中得到了广泛争论。在1810年代中期修订这些手稿的时候,边沁与他的密友与助手们生活在一起,包括弗朗西斯·普雷斯以及政治哲学家詹姆斯·密尔[还有他的小儿子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他后来抨击“(所谓的)基督教道德”及其“性爱恐惧”的经典之作明显得益于边沁]。其他明显受到边沁之鸡奸观念影响的重要思想家与活动家有威廉·葛德文、艾伦·伯尔、彼得·马克·罗杰特、埃蒂安·杜蒙,以及他自己的弟弟与合作者塞缪尔。在18世纪70年代早期,当边沁还是个年轻人的时候,他就意识到,“多数而非少数”像他这样的异性恋者,痛恨那些性取向“毫无害处”的“无辜之人”受到的无端迫害。在他死后不久,其私下阐述的不少论点就在那首著名的匿名诗作《唐·利昂》(“Don Leon”)中得到了详尽而公开的表达,这篇作品呼吁宽容鸡奸行为之毫无害处的自然激情,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它首先是以半秘密,其后则以公开形式流传。尽管如此,这些观念仍然属于另类,饱受非议,它们的逐渐澄明,正显示出19世纪初期性自由的理想具有何等深远的潜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