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金钱(第3/3页)

在下层社会,人们往往全凭一时之感官吸引而彼此嫁娶,这种乌合之众的交媾无异于法律或宗教层面的偷情……而在上层社会,婚姻只是一桩生意,一项交易与买卖,彼此都竭力欺骗对方。

人们担忧,在整个社会层面,色欲与贪婪正在摧毁婚姻与社会结构。

最后的关键问题乃是父母(特别是父亲)与子女(特别是女儿)之权威的平衡。显然,年轻男女往往受到父母的诱骗而结为夫妇,其父母之考虑正在于金钱。这就产生出一个道德与社会的难题。那种认为父母明通事理与至高无上的假定如此根深蒂固,他们对于家庭乃至社会秩序之稳定如此重要,以至于很难据理主张任何一个孩子——更不用说所有的孩子——有权忤逆父亲明确的心愿。同样,家长控制的适当界限为何?如果家长被严重误导,以至于坚决主张一种不幸福的功利婚姻该怎么办?

这些问题从17世纪晚期开始变得更为紧迫,因为其中具有明显的政治意味。君主政体毕竟是一种基于父权原则的统治体系,可是它在17世纪40年代与50年代遭受了冲击与毁灭,而在1688年之后,它又在一种全新的契约观念之下被逐步修正。其结果乃是,王室、家长以及丈夫的权威往往被等量齐观。这正是关于婚姻之所有争论的部分思想背景。由此,以不同的方式,家长之专断与贪婪的日甚一日,可以被视为现代状况的一种典型特征,并且是其他严重社会罪恶的根源所在:子女的错误教育、诱奸、通奸以及婚姻悲剧。此乃《克拉丽莎》的主旨之一,并引起了广泛共鸣。“不正是这样的家长导致了那些让孩子伤痛不已的不端之举吗?”这部小说的一个读者问道,其想到了女主人公在现实生活中的对应者。“我把所有悲惨的结局都归咎于他们,他们比洛夫莱斯邪恶得多,糟糕得多。”这是一个典型的启蒙观点。再一次地,人们的解释不再着眼于个人的邪恶或脆弱,而在于社会的结构性问题:家长权威之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