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平等(第2/2页)

因此,在过去五十年间,自由与压制、平等与不公、个体权力与集体道德之间的平衡一直处于变动之中。虽然它们的形式一直在演变,但性道德、公与私的问题总是一再出现,如今,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危及整个世界的天主教会,分裂全球的圣公会群体,不断在美国政治之中掀起热潮。不过,所有这些争议都是由某些新的因子所塑造,它们根源于18世纪初次浮现的现代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不止于此,启蒙的理想根基比以往更为牢固,成年人应当自愿地发生性关系,不论其性别、性取向抑或婚姻状况为何,此种基本观念得到了隐私这一宪法权利的保障,虽然它仍具争议,但已经铭刻于英国、欧盟与美国的基本法律之上。

因此,启蒙的最终遗产远非直截了当,而其影响仍在不断演变。回过头来看,我们很容易认出它是一个历史节点,自此以后的西方性文化转入了一条完全不同的发展轨道。如果说其间有何差异的话,那就是此种文化的特征——它的个人主义、它的明确性、它的放任性、女性与同性恋者所要求的平等地位——在近几十年变得更为独特,而世界也随之变得更小。它们同样造成了广泛影响:西方的女权主义已波及全球,西方的性自由观念亦复如此。

尽管如此,类似于前现代欧洲的性理想与性实践在世界某些地方仍然得到坚持。男人与(特别是)女人依然会因为发生婚外性行为而面临公共诉讼的危险。在多数情况下,上帝之道会充当审判的主角。正如阿亚图拉·霍梅尼1979年的著名声言,在一个道德社会中处死妓女、通奸者与同性恋者,就如割下腐肉那般正当。在某些伊斯兰国家,婚外偷情或同性恋的男女仍会被施以监禁、鞭刑、绞刑,甚至石刑。在法律之外对这些男女施加迫害的做法,甚至更为普遍与根深蒂固。同样的行为也曾经在西方文化的大部分历史时间持续过。它们建立在相似的基础之上——圣书与圣人的神圣权威、对于宗教与社会多元主义的禁绝、对于性自由的恐惧、对于男性统治权的坚信。它们显然有利于维持父权社会的秩序,它们也显然不利于人类的幸福。它们会在这个世界的其他地方延续多久,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