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肆 第三章 吉野号(第5/5页)

说句老实话,翁同龢这种人其实是我比较不待见的类型,有本事下了朝之后朝阳门外带上你的家丁跟李鸿章约架去,在国家大事上报家仇雪私恨的算什么男人。

不过,尽管我们确实有理由认为翁同龢不是个东西,但这也并非表明李鸿章乃是但留清白在人间了,当时智利人把布兰科号转手卖给北洋时,开价折合白银206万两,事实上,李中堂的私有存款,远在这个数之上,根据记载,李鸿章在汇丰银行存银107万两;德华银行存银44万两;怡和洋行存银56万两;开平矿务局领存52万两;总计260万两左右,而这还只是私产的一部分。

说到底,对于北洋水师,翁同龢跟李鸿章的心态是相互矛盾的,翁师傅认为,这北洋是你李大人的私产,更何况你李二又坑死过我父兄,所以我绝对不会从朝廷的银子里多给你一分钱让你壮大私人羽翼,而李中堂则觉得,北洋水师说到底是大清的水师,理应由朝廷拨款建设,自己的私产那是给老婆孩子用的,没道理花在买船买炮上。

到底谁对谁错,智者见智,仁者见仁,总之,北洋水师因经济问题而多年不曾添置舰船这是事实,但你真要说它是穷到底了,没钱了,那似乎也不靠谱,至于说是因为慈禧太后挪用了海军的钱去修园子才导致没钱买船,这是放屁。

事情的大致,基本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