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解决吃饭问题

建安元年,也是曹操的元年。

把献帝安顿到许县,事情刚一理顺,曹操就决定推行他的政治改革。为此曹操向献帝上了一份《陈损益表》,提出了他的政治改革措施,前后达14项之多,可惜的是这份体现曹操治国理念的重要文件现在仅存序言部分,具体内容已不可考,推测一下无外乎是富国强兵、选贤任能等。

在富国强兵方面,曹操后来推出的最重要措施是屯田。当时曹操面临着很大的经济压力,他的根据地在兖州刺史部,出于战略考虑把新首都定在了豫州刺史部的许县,但这一带都是新占领区,他的基础还不够雄厚,在后勤保障方面的压力很大。

近一两年来,曹操采纳毛玠等人的建议,在兖州一带积极发展生产,基本保障了自身的粮食供应问题,从而让自己处处居于主动。许县以及周边的颍川郡、汝南郡虽然曾经是重要的农业区,但这些年来遭受战争的影响也最深,黄巾军在这里势力很大,有大量人口流失到了南面的荆州刺史部。

朝廷正常运转需要大量粮食、布匹等物资,军队也需要后勤保障,这些物资如果都依赖兖州刺史部的供应,浪费会很大,长期下去兖州刺史部那边也难以为继。军粮运输就是个很难解决的问题,从兖州运到这里来必须组织大量人力,还要考虑运输队伍途中的消耗,往往运一车粮食至少还得再准备一车粮食供路上吃,沿途安全又难以保证,这个办法基本上不可行。

许县的粮食供应问题必须立足于就地解决,曾在东郡任东阿县令的枣祗和夏侯惇的副将韩浩同时向曹操建议,在许县周边一带进行屯田。枣祗是颍川郡本地人,他在当年抵抗张邈、陈宫之叛中立下大功,随曹操来到许县后,曹操让他担任献帝近卫部队的指挥官(羽林监)。韩浩当年成功处置了夏侯惇被劫持事件,事后受到了曹操的表扬。

他们二人建议曹操效仿汉初以来的经验,把流民组织起来,开展农业生产,实施屯田。屯田作为制度其起源可考的是汉文帝时期,当年著名改革家晁错分析了秦朝守塞北失败的教训,认为单纯以戍卒守边的制度有很大弊病,必须实行“且屯且守”的制度,把屯田与戍边结合起来。汉文帝前元十一年(前169年),朝廷下令在边郡屯田,到了汉武帝时,经济专家桑弘羊又建议屯田西域,都收效明显。但是,晁错和桑弘羊所推行的屯田都与国防建设有关,属于半军半民性质,许县的情况和那时有很大不同,能不能参照前人的办法推行,还存在争论。

反对屯田的人也不少,曹军收复了大量无主土地,曹操手下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应该赏给有功之人,有人甚至提出恢复古代的井田制,大力推行土地私有化。实行屯田实际上就是“国有化”,与私有化的呼声刚好相反,所以招致不少人的反对,这是曹操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曹操让枣祗找荀彧等人商议,荀彧支持屯田,在当时特殊的情况下,只有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才能渡过危机。经过内部讨论并逐步统一了思想后,建安元年(196)曹操颁布了《置屯田令》,从定国安邦的战略高度充分肯定了秦皇汉武奖励耕战,实行屯田的历史经验,阐述了屯田积谷的重要意义,下令开始屯田,标志着这项“战时经济政策”正式实施。

从建安元年(196)到魏元帝咸熙元年(264),这项制度推行了近70年,可以说它伴随着曹魏帝国兴衰的始终,成为曹魏势力崛起的经济基础。

屯田首先在许县附近试点,具体做法是,把已经找不到主人的土地收归国有,然后把丧失土地的流民组织起来,由国家提供耕牛、农具、种子,获得的收成由国家和农民分成。

当时能集中起来的土地很多,流民也很多,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都不发愁,屯田很容易就搞了起来。农业工作本应由九卿之一的大司农管理,为了加大推行的力度,曹操决定亲自抓这件事,在许县试点期间,他任命枣祗为屯田都尉,任命自己的堂妹夫任峻为典农中郎将,具体管理屯田事务,直接向自己负责。

但是试点刚一推开就遇到了波折,被组织起来的农民却不太适应,他们经常逃亡。一项好政策为什么农民不愿意接受呢?原因是租税太重。过去农民给地主扛长活,交租的标准一般是收成的一半,即五五分成。曹魏搞屯田,收租也按这个比例,国家就变成了地主。如果连耕牛一块租,交租的比例更是提高到60%。如此一来,大家积极性自然不高。

汉代农业税的比例大部分时候是三十税一,即3.3%,现在屯田农民的税务负担是此前朝廷标准的十来倍。在农业生产技术很落后、生产效率不高的情况下,这么重的税率农民生活之艰辛可想而知。但不这样又不行,军事斗争每天都需要巨大的财富保障,曹魏所能聚集的财富十分有限,屯田这一块是相对有保障的,课以重税既是循前朝惯例,也有不得已之处。

有地方官员建议,农民都有安土重迁的传统,不能一下子改变,必须因势利导,要让他自愿,不能搞强迫。曹操采纳了这个建议,对屯田政策尽可能予以改进,包括合理安置劳力、分配生产资料、取消屯田户的徭役等,保证屯田制的健康发展。

对于屯田以外的普通农户,曹操下令重新清查户籍和财产,据此确定缴纳赋税的额度。这有点像划分成分,又像是核定收入申报纳税。这项工作在曹操势力范围全面铺开,包括曹操本人在内都要评定“成分”,然后决定纳税标准。曹操家乡的谯县令给曹操、曹洪二人评为同一等级,曹操对人说:“我家哪里有子廉家富有哇!”

建安元年许县屯田开始试点,次年就获得了好收成,积余粮达百万斛。曹操下令将这一制度全面推广,在曹操势力范围掀起了一场规模浩大的运动,自力更生,丰衣足食。以后曹魏立国,屯田又成为一项基本的经济制度。

根据所在地区的不同情况,曹魏的屯田分民屯和军屯两种,民屯在曹魏的腹地,军屯在边境地区,配备的屯田官级别都很高,郡国配品秩二千石的典农中郎将或比二千石的典农校尉,县配品秩六百石的典农都尉。品秩二千石相当于朝廷的部长和地方上的郡太守,品秩六百石相当于县令,这些屯田官单独设署治事,不隶属于所在的郡县。

以后,曹魏最兴盛的时候控制区涉及了天下13个州的11个州,共91个郡国,据现存史料统计,有17个郡国有民屯,8个郡国有军屯,3个郡国既有民屯也有军屯,共计郡国28个,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当然实际比例肯定比这个高得多。曹操亲自抓这项工作,他身体力行,亲自过问屯田事务,尤其对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很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