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哦——

你——

可以——

倾斜报道,

扭曲我们的观点,

歪曲事实,

把我们都解雇——

但是——

如果——

你——

高高地站在乔治城[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一部分。],

高高地站在乔治城,

高高地站在乔治城,

你——

就——

没错!

艾伦·德鲁里有关华盛顿媒体的小说《荣誉的能力》(Capable of Honor)中有一篇滑稽短文,描述了在一年一度的“烤架俱乐部”过程中,愉快而讽刺地提醒了他们自己应该“高高地站在乔治城”的任务——也就是与政府机关合作,不去捣乱,以一种在首都上流社会能够得到社会认可的方式来报道新闻……要“高高地站在乔治城!”一位记者这样说道,以此来解释他称赞罗伯特·肯尼迪,诽谤尼克松,将史蒂文森神圣化,谴责戈德华特的原因……“最好要小心,”另一位记者提醒一位同事,他最近的写作不符合推进自由主义的纲领,“要不然你就不能高高地站在乔治城了!”

艾伦·德鲁里把华盛顿描绘成一个妥协的和任人唯亲的城市,这种描绘是从1959年他的畅销书《建议与采纳》(Advise and Consent)的出版开始的,同报纸上每天展示的华盛顿很少有相似之处。但正如《纽约时报》对《建议与采纳》所做的评论一样:“它包括的真理足以使华盛顿的一些新闻界人士局促不安。”该书称华盛顿新闻界的成员,主要由自由民主党人构成——德鲁里立场更保守——为了讨好自由派政治家的观点而倾向性地编辑新闻。在他的第三部小说《荣誉的能力》中,德鲁里阐释了偏私这一主题,详细叙述一代年轻记者如何从全国各地来到华盛顿,“充满了理想主义的想象,抱着坚定的信心,要诚实地无所畏惧地告诉人们美国的真理,不管有利于谁或者妨碍谁”,但“还没等他们认识到真理,他们很快就开始写新闻了,不是为国家,而是为彼此。他们开始报道和解释新闻事件,不是根据他们大多数人在来华盛顿之前通过教诲所了解的严格、诚实的标准,而是要考虑新闻俱乐部略带刻薄又轻松的俏皮话和他们互相调侃的聚会能否接受。”德鲁里的结论是,就像华盛顿的诱惑力腐蚀了一些政治家一样,它肯定也腐蚀了新闻界的一些人,尽管这一过程中他们很少是有意的和恶意的。

德鲁里在写《建议与采纳》时是《纽约时报》驻华盛顿分社的一员。政治上保守的阿瑟·克罗克喜欢这本书,而有些自由主义的詹姆斯·赖斯顿却不喜欢。赖斯顿认为,德鲁里所描绘的新闻界是不公正的。赖斯顿并没有亲自告诉德鲁里这种看法,而是把它透露给了一本新闻杂志,这使德鲁里有些恼火。对艾伦·德鲁里来说,像他小说里的新闻界人士一样,也想得到他的同事特别是像赖斯顿这样杰出人物的赞赏。他没有从赖斯顿那里得到赞赏,因而感到失望和沮丧。每天早晨赖斯顿都带着微笑和对每个人的问候走进办公室,但对德鲁里却只字不提这部关于华盛顿的小说,要知道这本书正在成为热门畅销书。德鲁里是一个高个子、黑头发的单身汉,有点羞涩和冷漠。在加入《纽约时报》前他曾是华盛顿《夜星报》(Evening Star)的政治记者。他实际上是赖斯顿于1953年成为分社社长后雇用的第一个记者。赖斯顿指派德鲁里采访国会山,特别是参议院,但在随后几年里德鲁里感觉到了这种报道的限制和局限性。对参议院的采访没有为他的创造才能提供什么出路,纽约的编辑们总是想消除他报道中显露出的风格。

虽然卡特利奇和纽约的其他高级编辑号召要更明快地写作,但实际上当他们得到时却经常不想要它;或者说当他们得到时,他们不知道如何把它登上报纸。决定权在编辑手里。是他们最终决定什么是明快的,什么不是明快的,什么东西适合发表。众所周知,由于大多数文字编辑都缺乏幽默感——他们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无法为他们培养幽默感,即便他们有,也被这工作磨没了——如果记者想使自己关于参议院会议的报道有一种明快感,就会在编辑们那里遇到很大困难,即使参议院发生的事情已经证明明快地去描述是有道理的。《纽约时报》对参议院的报道一向都是乏味而拘束的。好像不管卡特利奇怎样宣告,《纽约时报》实际上想要的是参议院和其他官方政府机构的乏味。《纽约时报》对官方的东西充满了敬畏。准确报道政府大量的令人厌倦的活动,要比准确而有意思的论述更容易,更安全。所以,在《纽约时报》上参议院是一个顽石,是一潭统计数字和死水,而不是一个充满生气的人类习惯与幻想、驱动力和野心的集合,不会以某种方式来回应国家的振动。议员们自身,以及华盛顿的行家们,并没有对《纽约时报》的报道感到反感,因为他们是为数不多的可以从字里行间之中填补空白的人;但是一般的读者几乎永远都不会得到一幅完整而具有深度的画面。因此公众在到参议院采访之前对它实际上是什么样子很少有什么想法,于是他们经常对它显示出来的活力感到惊奇。但在《纽约时报》上,如果有对参议院内部、情绪、气氛的一两段描述性的话,通常也都被埋在报道的底部,并且安排在内页。读者不得不浏览上千个词才能见到很少几行生动的展示。《纽约时报》关于美国生活的非官方方面——商业、工业、时尚、体育、艺术——的报道却不是这样的,《纽约时报》对于这些事情是能生动表达的、清晰的和批判的。对《纽约时报》人来说,似乎诚实而坦率地写写阿瑟·米勒要比写写韦恩·莫尔斯更容易得多。

当然,如果编辑是对可读性的真正的压制者,像艾伦·德鲁里这样的记者就总要同文字编辑进行更艰难的斗争了。的确,《纽约时报》的一些记者不断地同编辑们斗争,对每一处改动提出挑战,但在华盛顿不像在纽约那样容易做到。纽约的一个在新闻编辑部里夜间工作的记者可以早早看到他的报道的长条校样,可以知道找事的文字编辑的名字,在第一版付印之前可以在新闻编辑部的一个角落里同他争论,可能会说服这个文字编辑在第二版时恢复他的原话。但华盛顿的记者在第二天早晨之前是看不到报纸的。他提出的任何抱怨都为时已晚,而且必须通过正式的渠道,这样就不得不通过赖斯顿。赖斯顿可以拖延一段时间再传达给德赖富斯或卡特利奇,然后再通过丹尼尔或伯恩斯坦透露给国内新闻主任、国内新闻主任助理、国内文字编辑组组长,最后才到文字编辑那里。除非编辑歪曲了事实或报道的意思,否则斥责文字编辑胡乱摆弄记者的散文风格,是不明智的。毕竟《纽约时报》不是作者的殖民地,同文字编辑对抗会扰乱他们的信心和干劲,会最终导致他们放任自流或者害怕进行修改,这最终又会使得不认真的或没有品位的报道出现在《纽约时报》上。文字编辑是纪律的实施者,是奥克斯的信徒。他们捍卫着传统,他们不应遭到削弱。既然“明快的”作品要服从文字编辑对什么是“明快”的定义,记者所能做的,只是在他的报道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后不去读它算了,有些记者就是这样做的;或者他可以不断地同编辑组斗争,有些记者是这样做的;或者他们能做艾伦·德鲁里做的事情,给《纽约时报》它想要的东西,保留精力和才能为外面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