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旧闻新说(第2/12页)

民国建立后,梁启超在天津创办半月刊《庸言》,当月他在家信中说,《庸言》第一号印了一万份,没多久就卖完了,还有续定数千,形势喜人。明年二三月间,销售额估计能达到二万份,要是真这样的话,“则家计粗足自给矣”。如果每期的实销都能达到二万份的话,“年余五六万金耳”。

梁任公一年赚五六万,居然说“家计粗足自给”,这气魄估计让不少人羡慕妒忌恨。1914年,《庸言》改为月刊,同年6月停刊,共出两卷30期。

北洋时代,梁启超曾两次担任政府总长,一是1913年熊希龄内阁的司法总长,二是1917年段祺瑞内阁的财政总长,时间都不长,以梁公之人格和赚钱能力,实在没必要贪墨。1918年底,梁启超退出政界赴欧游学,宣称以教育文化为业,走教育救国之路——此次游学,梁公基本是自费,换一般人肯定开销不起。1922年,梁启超在清华学校兼课,后应聘出任清华国学研究院导师,月薪大约四五百银元。

无论是当政府总长还是清华导师,梁公的工资收入肯定是小意思,他的版税就不得了。民国初年,版税给的最高的地方,当然是成立于1897年的商务印书馆。商务印书馆当时有多火呢?据学者陈明远考证,“民国初年,全国书籍营业额约为1000万银元,而商务印书馆约为400万银元,占五分之二”。

尚在清朝末年,许多文化名人,如林纾、蔡元培、梁启超都与商务印书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梁启超在商务印书馆拿的版税虽然比不上林纾和蔡元培,但为数也不少。仅仅举一个例子:1922年10月,梁启超给商务印书馆的总经理张元济写了封信,提到自己所著的《中国历史研究法》等书,版税照旧,为40%;他在《东方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稿酬为千字20元。张元济则回信说:“千字20元的事情,请别跟其他人说,要是大家都知道了,每个像您这样的高手都这么要,咱支付不起……”

梁启超颇有经济眼光,将不少钱拿来投资,譬如他是天津中原公司的股东,也曾往北洋其他实业里投资。1928年他给女儿的信中透露:“有二万内外资本去营业。”

也就是说,无论在政界、文化界,还是金融界,梁启超都游刃有余。不过梁公平时作风简朴,除了喜欢发表政论,干点“通电全国”的事儿,个人倒是没多大开支。顺便提一句,清末民初发电报可是相当烧钱。对政府的行为有所不满,给全国有影响的几百家报纸都发一通电报的话,一次就得花掉上千银元——梁启超每年都要以个人名义干几次,足见其豪奢。

讲了这么多梁公的收入,再看看他家的支出情况。

两位妻子共育有5男4女,再加上收养亲戚家的几个孩子,以及外甥、保姆、仆人等,梁家差不多是二三十口人的大家庭。这么多人生活在北京城,全靠梁公一个人养活,压力肯定不小。神奇的是,他不仅维系着大家的日常生活,还同时供应两三个子女前往美国、加拿大留学。另外,老友林长民去世后,梁启超又帮忙照顾着林的两个妻子和几个孩子——当时梁先生的儿子梁思成和林长民的女儿林徽因已经订了婚,正在国外留学。倘若不是梁启超,林徽因根本无法完成自己的学业。

梁启超还很注意投资房产,从1912年归国之后,十余年时间在北京买下来了几处住房,都是气派的四合院,无论租与卖,都是大资产。让他最满意的房子还是建在天津的“饮冰室”,由东西并立的两座现代化三层小洋楼组成。他晚年的许多重要著作也是在这里写成,后辟为梁启超纪念馆。1925年8月,梁启超还出资1万元买下了章宗祥在北戴河的别墅,这座两层小洋楼作为梁家人休闲避暑所在。

无论梁启超收入有多高,但他的钱来得都很干净,所以他不赞成章太炎晚年对权贵的态度。但若说梁启超是文人中“理财大师”,另外一个人肯定会冷笑几声——没错,此人就是梁启超的老师,康有为!

康有为:最有钱的民国文人

民国年间,康有为在文坛上的地位显然不比在晚清那会儿,即便后起之秀们对这位顽固的保皇派精神领袖多有批判,却丝毫影响不了其张扬着发大财。如果说康有为是民国文人中最有钱的,没有之一——估计没人反对。

戊戌变法失败后,光绪帝被慈禧软禁,康有为流亡海外,组织“保皇党”。当时康有为怀着一腔热血,声称奉有光绪帝的“衣带诏”,外结强援,内交豪杰,伺机助皇帝再掌大权。其时六君子被弑,全国有识之士无不扼腕,海外华侨对维新志士多有同情,故而康有为筹措经费,收益颇丰。

手中握着大把资金,康老夫子的个人生活过得丰富多彩。1906年春,康有为访问墨西哥,向华侨宣传他的政治理念。当时墨西哥城正筹款修筑有轨电车,他发现商机,买下电车轨道经过之处的大片房产。不久之后,这些地价上扬好几倍,赚了10多万墨西哥鹰洋。1907年,49岁的康有为在美国西部演讲,既发展了一批保皇党成员,又募集了不少资金,还娶了第三房姨太太——年仅17岁何旃理。何旃理是美国华侨,懂四国文字,熟悉中国文化,当时,何被康之演讲所迷,以为遇到了大英雄,不顾父母反对,执意以身相许。1911年6月,康有为移居日本。次年春,康又把一位家境贫寒的16岁神户少女市冈鹤子纳为四姨太。

保皇党本就组织涣散,党魁康有为怎么支出,有哪些支出,大家都不知道,故而这个账在清末绝对是糊涂的。

1913年,55岁的康有为刚一回国就发了笔横财——他的祖宅曾被清政府抄了,民国政府接收后,为了修建马路,又将其拆毁。康有为多精明的人,自然不依,联名广东缙绅十几个,找广东政府谈赔偿。当局无奈,将广州永汉路(今北京路)附近的一座深宅大院赔给了康有为,还补偿了一大笔钱。

1914年春,康有为携全家迁居上海,他预测到上海的地皮肯定会涨,迅速变卖了广东的房产,在上海买了大片地皮。此后,上海地价连续飞涨,康有为一点儿一点儿地卖,大赚特赚。

到上海之初,康有为并没买房子,而是租了新闸路16号“辛家花园”,此处占地十亩,花木扶疏、曲径通幽、楼台交错、亭阁辉映,既有洋楼,又有平房,与《红楼梦》中的大观园有得一比。此园的主人本是犹太人辛溪,破产后将房子卖给了清末大买办盛宣怀。康有为从盛家后人手上租来,每月租金120银元,一住就是8年。每月的租金都相当于上海寻常人家一年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