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老生杂谈(第2/22页)

六格格韫娱生于1920年,自幼爱好绘画,且有机会临摹宋元名画,对清代恽南田的没骨花卉尤为欣赏,后专攻恽派技法,有所创造,自成一系,设色淡雅,富有生意。她于1982年病逝。

七格格韫欢生于1921年,她自己走出了另外一条路。七格格先是在竞业学校当办事员,后为教师。她还是皇府中第一个自由恋爱的公主,其夫君乔宏志为中学老师,于1960年心脏病突发病逝。七格格后为崇文区政协常委,2005年去世。

庆亲王一系

清廷皇族1911年之后,另外比较重要的一支应该算庆亲王一系。庆亲王虽然是皇族中比较远的一支,但在晚清政局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他是恭亲王之后最有权势的王爷,也是最具国际视野的人物,深得慈禧太后和光绪帝的信任。

庚子国变后,庆亲王继续掌管大清国的外交。几年后,当光绪帝即将大行时,这个庆亲王又被指派去视察皇陵修建工程,等庆亲王出差归来,小皇上又继位了,一切都结束了。

庆亲王被排除在皇族重大决策之外,然而或许庆亲王真的是一个实力派,所以清廷对他的使用好像并不歧视。摄政王筹组第一届责任内阁时,还是很坦然地将庆亲王推到前台,出任内阁总理大臣。不过,最蹊跷的是,庆亲王对这个信任似乎有所保留,他除了一再请辞,还在后来的御前会议上坦然建议朝廷接受南方要求,主动退位,赞成共和,化被动为主动,为朝廷赢得体面尊严和实在利益。清帝退位,大局已定,庆亲王避居天津租界当寓公,1917年病逝。

庆亲王一生共有七个福晋,生了六个儿子。三、四、六,三个儿子早殁。稍有出息的就是长子载振、次子载搏及五子载伦。

载振生于1876年,1902年出使英、法、美等国,翌年赴日考察第五届劝业博览会。归国后奏请设商部,任尚书。商部后更名为农工商部,载振仍任尚书。此时不过三十岁,可谓少年得志。或许因为其风头太健,所以到了1907年,闹出了与女伶杨翠喜的绯闻,被迫辞职。辛亥后居天津为寓公,远离政治,偶尔从事一些金融商业活动,1947年底病逝。

载振的大弟弟为载搏,生于1887年,封镇国将军,其与乃兄载振一样,也是一个喜欢拈花惹草的主。五弟载伦,其妻子为山东巡抚孙宝琦的女儿。

载泽及善耆一系

辛亥后清宗室中值得一说的还有载泽。载泽生于1876年,后袭辅国公,进镇国公,加贝子衔。娶慈禧太后二弟桂祥长女静荣为妻,而静荣的妹妹就是光绪帝的皇后,也就是宣统时代的隆裕皇太后。

当清廷开始政治改革时,载泽正当盛年,是出洋考察宪政的五大臣之一,态度积极,贡献良多,以宗室重臣身份上奏宣布立宪密折,对后来的仿行立宪、预备立宪影响甚大。宣统元年任筹办海军大臣,翌年任纂拟宪法大臣。皇族内阁发布时,任度支大臣。

从载泽的政治立场看,他在晚清属于倾向于改革的开明皇族,但在武昌起义发生后,载泽的态度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坚决反对向南方革命党让步,力主杀袁世凯以谢天下。所以到了民国,载泽不是一般的政治反对派,而是暗中参与宗社党的活动。待张勋复辟,载泽更是深度介入。晚年穷困潦倒,郁郁而终。

与镇国公经历相似结局相似的皇族还有肃亲王善耆,善耆生于1866年,在晚清政治变革中也是比较积极的王爷,参与创建了近代中国的警察制度,赞成立宪,甚至出面赦免了试图刺杀摄政王的汪精卫死刑,但他坚决反对清帝逊位,所以当历史进入民国,善耆并不死心,以宗社党重要领袖的身份策动叛乱,鼓吹满蒙独立,甚至期待在日本人的帮助下使清帝复辟。

或许基于这种考虑,善耆将自己的女儿金璧辉过继给了日本人川岛浪速,金璧辉的日本名字就是川岛芳子。川岛芳子是后来最有名的日本特务,参与了皇姑屯事件、九一八事变、一?二八事变、“伪满洲国”独立等一系列重大活动,1948年被枪毙。

川岛芳子只是善耆38个子女中的一个,其他的子女,后来也都被善耆严格管束,不许他们做中国的官,也不许他们为中国的民,所以这些孩子除了三个儿子分别去了英、德、比三国外,其余的都进入日本人的学校,因而也就与日本有关联,“伪满洲国”时,善耆第七子金璧东任“黑龙江省长”等高官,善耆一支也就成为溥仪的基本队伍。

晚清皇族中的著名人物还有很多,像载涛、毓朗、载洵、铁良、良弼、溥伦、绍昌、那桐、荫昌、寿耆等人在那时都很活跃,各人思想倾向也不一致,他们在辛亥后所走的路也不太相同,大致上说,有以遗老遗少身份坐吃山空的,有以复辟清朝为职志继续奋斗的,有忘情于江湖寄情于山水不再过问世事的,更多的则逐渐解脱了皇族的身份束缚,更姓易名,过着平民生活。

晚清司法改革

在晚清司法改革运动中,沈家本、伍廷芳是两位最值得注意的专家型人物,正是他们的智慧、知识、贡献,方才使中国司法体制能够在很短时间里转向现代,构建一个全新体制。

列强的建议,各位封疆大吏的敦促,使清廷很快意识到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因而在1902年5月13日任命刑部右侍郎沈家本、四品京堂候补伍廷芳负责修法,责成他们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

朝廷这个判断本身就已承认中国传统法律中有与国际规则脱轨的内容,已不能适合于国际规则。所谓参酌各国法律,其实就是要将中国现行法律制度根本改造,使之与国际接轨,与世界同步,通行中外。

沈家本与伍廷芳,一中一西,是当时中国最有名也最有成绩的法学专家。沈家本出生于律学世家,他的父亲长时期任职刑部,是受人尊重的法律权威。沈家本早年孜孜不倦于科举考试,同时也在乃父影响下钻研法律问题,精通中国古典法律,著有《历代刑法考》等专门著作,是中国传统律学向现代法学转变的关键人物,当然,也就是中国法律现代化的重要先驱者之一。

伍廷芳的出身与沈家本大相径庭,他祖籍广东新会,生于新加坡,后留学英国攻读法学,获大律师资格,为近代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也是香港立法局第一位华人议员,后被李鸿章招揽幕中。伍廷芳对东西各国近代政治制度、司法体制高度认同,对东西各国法律条文乃至其立法背景格外娴熟。自19世纪80年代起,他先后追随李鸿章参与中法谈判、中日谈判,1896年被清政府任命为驻美国、西班牙和秘鲁三国公使。伍廷芳是当时中国极为罕见的法律人才,以他对东西方法律制度的理解,协助沈家本修订法律,其价值趋向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