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周代的封建社会(第4/8页)

周人的货币,除贝以外还有铜。西周彝器铭文中每有“作宝尊彝,用贝十朋又四朋”一类的记录。也有罚罪取“金”(即铜)若干锊的记录。传说周景王(前544至前521年)已开始铸大钱。但贝和“金”似乎到春秋时还不曾大宗地、普遍地作货币用,一直到春秋下半期,国际间所输大宗或小宗的贿赂还是用田土、车马、币帛、彝器或玉器,而不闻用贝或用“金”,钱更不用说了。

第五节家庭

庶人的家庭状况自然不会被贵人身边的史官注意到,因此现在也无可讲述。只是这时代的民歌泄露一些婚姻制度的消息:

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艺麻如之何?纵横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少年男女直接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的自由在这时代已经被剥夺了。在樊笼中的少女只得央告她的情人: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

甚至在悲愤中嚷着:

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这种婚姻制度的背景应当是男女在社会上的隔离。诗人只管歌咏着城隅桑间的密会幽期,野外水边的软语雅谑,男女间的堤防至少在贵族社会当中已高高地筑起了。说一件故事为例:前506年,吴人攻入楚国都城的时候,楚王带着两个妹妹出走,半路遇盗,险些送了性命。幸运落在他的一个从臣钟建身上,他把王妹季芈救出,背起来跟着楚王一路跑。后来楚王复国,要替季芈找丈夫,她谢绝,说道:处女是亲近男子不得的,钟建已背过我了。楚王会意,便把她嫁给钟建;并且授钟建以“乐尹”的官,大约因为他是一个音乐家。

周初始有同姓不婚的礼制,但东周的贵族还没有普遍遵行,庶民遵行的程度,今不可知。

贵族家庭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是多妻。至少在周王和诸侯的婚姻里有这样的一种奇异制度:一个未来的王后或国君夫人出嫁的时候,她的姊妹甚至侄女都要有些跟了去给新郎做姬妾,同时跟去的婢女还不少,这些迟早也是有机会去沾新主人的雨露的。陪嫁的妾婢都叫做媵。更可异的,一个国君嫁女,同姓或友好的国君依礼,要送些本宗的女子去做媵。在前550年,齐国就利用这种机会把晋国的一位叛臣当做媵女的仆隶送到晋国去,兴起内乱,上文提及的斐豹的解放就是这次变乱中的事。

媵女而仆,王侯还随时可以把别的心爱的女子收在宫中。他们的姬妾之多也就可想。多妻家庭里最容易发生骨肉相残的事件,在春秋时代真是史不绝书。举一例如下:卫宣公(前718至前700年)和他的庶母夷姜私通,生了急子。后来急子长大,宣公给他齐国娶了一个媳妇来,看见是很美,便收为己用,叫做宣姜。子通庶母,父夺子妻,在春秋时代并不是稀奇的事。这时代男女礼防之严和男女风纪之乱,恰成对照。宣公收了宣姜后,夷姜气愤不过,上吊死了。宣姜生了两个儿子,寿和朔。宣姜和朔在宣公面前倾陷急子,这自然是很容易成功的。宣公于是派急子出使到齐国去,同时买通一些强盗要在半路暗杀他。寿子知道这秘密,跑去告诉急子,劝他逃走。他要全孝道,执意不肯。当他起程的时候,寿子给他饯行,把他灌醉了;便取了他的旗,插在船上先行,半路被强盗杀了。急子醒来,赶上前去,对强盗说:卫君要杀的是我,干寿子甚事?他们不客气地又把他杀了。

第六节士

有两种事情打破封建社会的沉寂,那就是祭祀和战争。所谓“国之大事,唯祀与戎”。二者同是被认为关系国家的生存的。先说战争。

周室的分封本来是一种武装殖民的事业。所有周朝新建的国家大都是以少数外来的贵族(包括国君、公子、公孙、卿大夫及其子孙)立在多数土著的被征服者之上。这些贵族的领主地位要靠坚强的武力来维持。而直至春秋时代,所有诸夏的国家若不是与戎狄蛮夷杂错而居,便是与这些外族相当的接近,致时有受其侵袭的危险。再者至迟入东周以后,国际间的武装冲突和侵略战争成了旦暮可遇的事。因为这三种原因,军事成了任何国家的政治的中心,也成了贵族生活的中心。贵族一方面是行政的首脑,一方面也是军事的首脑。农民每年于农隙讲武,每逢国家打仗都受征调的义务。此外有一班受贵族禄养着专门替贵族打仗的人,也就是战场上斗争的主力,那叫做“士”,即武士。

到底每一国的“士”有多少呢?这不能一概而论。据说周朝的制度,王室有六军,大国三军(《齐侯镈钟》:“余命汝政于朕三军”;又“穆和三军”),中国二军,小国一军。周朝行车战,军力以乘计。大约一军有车一千乘,每乘有甲胃之“士”十人。事实自然与制度有出入。例如周室东迁后六十三年,周桓王合陈、蔡、卫的兵还打不过郑国,此时的周室决不能“张皇六师”。又例如在春秋末叶(约前562至前482年)头等的大国如晋、秦、楚等其兵力总在四五千乘以上。

士字原初指执干(盾)、戈、佩弓、矢的武士,其后却渐渐变成专指读书,议论的文人。为什么同一个字其先后的意义恰恰对极地相反?懂得此中的原因,便懂得春秋以前和以后的社会一大差别。在前一个时代所谓教育就是武士的教育,而且唯有武士是最受教育的人;在后一个时代,所谓教育,就是文士的教育,而且唯有文士是最受教育的人。士字始终是指特别受教育的人,但因为教育的内容改变,它的涵义也就改变了。

“士”的主要训练是裸着臂腿习射御干戈。此外他的学科有舞乐和礼仪。音乐对于他们并不是等闲的玩艺,“士无故不彻琴瑟”。而且较射和会舞都有音乐相伴。“士”的生活可以说是浸润在音乐的空气中的。乐曲的歌词,即所谓“诗”。诗的记诵,大约是武士的唯一的文字教育。这些诗,到了春秋末叶积有三百多篇,即现存的《诗经》。内中有的是祭祀用的颂神歌,有的是诗人抒情的作品,大部分却是各国流行的民歌。较射和会舞都是兼有娱乐、交际、德育和体育作用的。较射是很隆重的典礼,由周王或国君召集卿大夫举行的叫做大射,由大夫士约集宾客举行的叫做乡射。较射的前后奏乐称觞。预射的人揖让而升,揖让而下。这是孔子所赞为“君子之争”的。会舞多半是在祭祀和宴享的时候举行(不像西方的习俗,其中没有女子参加的)。舞时协以种种的乐曲,视乎集会的性质而异。这时期中著名的乐曲,如相传为舜作的“韶”,相传为禹作的“大夏”和武王所作的“大武”等,都是舞曲。大武的舞姿,现在犹可仿佛一二,全部分为六节,每一节谓之一成。第一成象“北出”,舞者“总干(持盾)山立”;第二成象“灭商”,舞容是“发扬蹈厉”;第三成象南向出师;第四成象奠定南国;第五成象周公召公左右分治(周初曾把王畿分为两部,自陕而东周公主之,自陕而西召公主之,陕西省之得名由此),舞者分夹而进;第六成象军队集合登高,最后舞者同时坐下。六成各有相配的歌词,皆存于《诗经》中,兹引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