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社会自由讲学之再兴起【宋元明三代之学术】(第3/7页)

所谓“狭义性的贵族气味”,即谓其与一般社会可以分离,超然独立。

宋后的学者绝不是那样。他们早非门第贵族。他们既不讲出世,亦不在狭义的门第观念上面来讲功业、礼教。他们要找出一个比较更接近平民性的【即更有一般共通性的。】原则,来应用于宇宙、人生、国家、社会、入世、出世【生死。】等各方面。

这一个原则,他们称之曰“道”,【故有“道学”、“道统”之名。】或称“理”。【故又有“理学”之名。】理亦称“天理”,“天理”的对面是“人欲”。天理、人欲的分辨,则在公、私之间。【公的是天理,私的是人欲。】

“公、私”的另一名称,则为“义、利”。【利公亦是义,义而私只是利。】

这一个公私、义利之辨,从外面客观来讲,即是“道理”。从各个人的内省审察,则为“心术”。【张南轩云:“学莫先于义利之辨。义者,本心之所当为而不能自已,非有所为而为之者也。一有所为而为之,则皆人欲之私,而非天理之所存矣。”朱子谓其“广前圣之所未发,同于性善养气之功。”】

他们用此来批驳宗教,说佛 老所讲出世长生无非从自私起见。【当贵族特权盛行的社会里,一个平民要想慕效贵族的生活,即避免过分的劳作及卑污的徭役,而满足其智识上之追寻或艺术上之欣赏等,有一个较便宜的方法,即逃入寺庙做僧道。】

他们又用此来批驳政治,说自汉、唐以来所谓君相事业,只算得是“霸道”,算不得是“王道”。所谓霸道与王道之别,还只在心术的公私上分。【先秦儒已说:“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宋儒则谓:“三代以道治天下,汉、唐以智力把持天下。”】

所以做君、相、官吏,应该先明白做君、相、官吏的责任。【要言之,并不是在要保持君、相、官吏的门第或地位,而在为社会民众尽其责任。】

如是则“师道”还应在“君道”之上。【王安石在经筵始主坐讲,司马光等不谓然。盖司马光主尊君,王安石则主尊道。故王安石讲王霸之辨,而司马光不谓然。后程伊川在经筵亦主坐讲,谓:“天下重位惟宰相与经筵。天下治乱系宰相,君德成就责经筵。”而苏轼诸人亦非之。】

他们实在想要拿他们的一套理论与态度,来改革当时的现实。

当时一切沿隋 唐而来,还是以世族门第做骨子的世界。但是实际上已变,世族门第已消灭,不得不有一套新的理论与设施。

在范仲淹、王安石继续失败之后,他们觉悟到要改革现实,更重要的工夫应先从教育上下手。所以关 洛学者便一意走上讲学的路。

范仲淹、王安石诸人,政治意宋重于教育,尚沿南北朝、隋、唐风气,重文学,而较少严肃性。二程、横渠以来,教育意宋重过政治,始不重视文学,而学术上之严肃性亦递后递增。【朱子记李侗语:“李泰伯门下议论,只说贵王贱霸。”又曰:“大抵前辈议论粗而大,今日议论细而小。”如胡瑗、王安石,皆于理学家为前辈也。】

直到南宋,此意始终为讲学者所保持。

吕东莱与朱子书谓:“向见治道书,其间如欲仿井田之意而科条州郡财赋之类,此固为治之具,然施之当有次第。今日先务,恐当启迪主心,使有尊德乐道之诚。众建正人,以为辅助。待上下孚信之后,然后为治之具可次第举也。傥人心未孚,骤欲更张,则众口哗然,终见沮格。”又东莱遗集谓:“尝思时事所以艰难,风俗所以浇薄,推其病源,皆由讲学不明之故。若使讲学者多,其达也自上而下,为势固易。虽不幸皆穷,然善类既多,气焰必大,熏蒸上腾,亦自有转移之理。”又朱子绍熙三年与赵尚书书谓:“天下之事,决非一人之聪明才力所能独运。是以古之君子,虽其德业智谋足以有为,而未尝不博求人才以自裨益。方其未用,而收寘门墙,劝奖成就,已不胜其众。至于当用之日,推挽成就,布之列位,而无事之不成。又所谓时进陈善闭邪之说,以冀上心之悟者,又在反之于身,以其所欲陈于上者先责之于我。使我之身心安静,精神专一,然后博延天下之贤人智士,日夕相与切磋,使于天下之事,皆有以洞见其是非得失之心,而深得其所以区处更革之宜。又有以识其先后缓急之序,皆无毫发之弊。然后并心一力,潜伺默听,俟其间隙有可为者,然后徐起而图之,乃庶几乎其有益。”

他们惟恐“已试不信”,【朱子语。】失却社会后世的信仰,所以他们对政治的态度,宁可牺牲机缘,决不降低理论。【此正统派的道学家所以看不起功利之浙东派,而陈龙川与朱子所以有义利、王霸之辨。浙学起于东莱,颇有近朔派处。朱子则洛学正统。经学、史学之辨,即义理与事功之辨也。】所以他们对于在野的传播学术,较之在朝的革新政治,兴宋还要浓厚,并不是他们无心于政治之革新。

三、宋明学者之讲学事业

他们在野事业,最重要的,便是所谓私家讲学。

范仲淹、王安石诸人,本想彻底废止科举,重兴学校。他们理想上的三代,在以学校作育人才而致郅(zhì)治。惟兴学非一时可企,一因限于经费,二因限于师资,三则地方长官不得其人,则学校亦难收效。因此北宋中叶以后,虽各地相务兴学,然或则时兴时辍,或则徒有其名,学术风气依然在私家。

私家讲学,与学校性质不同。

一因学校有经费,建斋舍,置书籍,来学者同时数十、百人,又有一相当之时间;私人讲学则不然。无地无书,来者亦不同时群集,只是闻风慕向,倏去倏来,有一面数日即去者,有暂留数月者,更互相迭,此去彼来。

所以胡瑗 苏 湖讲学规模,并不能为伊 洛所袭用。

苏湖教法,分“经义”、“治事”二斋。“经义”则选择心性疏通,有器局可任大事者,使之讲明六经。“治事”则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如治民、讲武、堰水、历算等,使以类群居讲习。时时召之,使论其所学,为定其理。或自出一义,使人人以对,为可否之。或即当时政事,俾之折衷。惟胡氏在苏 湖,因有范仲淹、滕宗谅地方贤长官为之主,故得安居教授二十余年,使来学者各成其材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