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第2/3页)

得知了陶艳一家的新地址,还有她回城以来的履历。

她在七九年回来的,次年就嫁给了一个比她大几岁,妻子难产去世的工会干部,然后在计划生育下来之前,生了两个孩子,现在两个人都是拿商品粮的体面人。为什么会搬家,就是他们的工作变动,房子也换了,而且,大家都不知道陶艳的过去。

知道这一点,俞向安就是皱眉。

心有顾忌的人会考虑很多事情,别的不说,就是为了她的孩子不被人指指点点,她就不会希望有谁知道她下乡那些年经历了什么。

俞向安他们按照地址找过去,等了一会儿,在门口等到了牵着孩子的手买菜回来的陶艳。

注视着这张脸,俞向安发现有些眼熟,俞青山也发现了,两个人对视一眼,想起来了,她和阮晨曦长的有几分相像,不过相比较起来,陶艳更精致几分,哪怕是穿着宽大没特色的厂服,走在人群中,她也是个容易让人回头注视的女人。

她先看到了苗红星,随即脸色微变,就有在门口闲聊的大娘们招呼:“你回来了,你家今天有客人,等了你们有一会儿了,是你娘家亲戚?”

陶艳视线在俞向安和俞青山脸上看了看,沉默了三秒,才笑着回答:“不是,这是我老同学,哎呀,这都认不出来了,好多年没见了,可要好好聊聊,大娘,我陪他们去找另一位同学,你帮我看会孩子,等会孩子爸回来了,就说我今天陪同学,晚上应该会我妈那边。”

“好嘞!”

苗红星笑了笑,十分配合:“走吧,我们过去。”

陶艳带着他们拐了拐,不知道怎么的,走进了一家杂草丛生的破败小院。

如果有附近的人看到的话,看到他们会露出佩服的神色,因为这是远近闻名的“鬼屋”。

闹鬼,没人敢靠近。

“这里可以说话了,你来做什么?”

苗红星苦笑:“我是带他们来找你的,他们是向河的家人,他们想要为她讨回公道。”

俞青山:“我是她爸爸。”

俞向清俞向安:“我们是她妹妹。”

陶艳看着她们的脸,沉默了很久:“讨回公道?说的容易,这件事都过去多久了,他们在那边的势力不是那么简单的。”

她脸上有着漠然。

“你们要小心一些,别怪我没提醒你们,要是手上没有点东西,搞不好会把自己给搭上去。”

俞向清:“我不信这黑暗势力可以无法无天,不行的话我还可以给报社投稿,实名举报,我是高中老师,我爸是退休工人,我大哥也是工人,还有个二哥在首都当干部,我妹妹是首都大学毕业,在体制内也认识一些人,这么多人,我不信他们可以只手遮天!”

陶艳的视线在他们的穿戴中打了个圈儿,脸上的神色和缓了一些。

“和她同住一场,有什么你们想问的就问吧,等离开了这里,你们说什么我都不会认的,我今天就是想要和老同学说说话,你们说的,我都不知道。”

因为她从乡下回来以后已经嫁人了,要是被熟悉的人知道她不堪的过去,她这个家指不定就要散了。

所以她愿意告诉她们,但是她不会去作证,不会陪他们一起去寻找证据讨回公道。

他们要说她自私她认,但是她不会站出来。

她的意思很坚定。

就是一些消息她可以说,完了就没有然后了。

她不承认。

她什么都不知道。

这并不奇怪。

能说她错了吗?

现在有多少人能不在乎这方面的事情。

这跟苗红星不一样,她是没有遭受过这方面的待遇的,所以她能理解俞向河家人对这件事情的愤怒和不甘,但是,她也不希望影响到她自己正常的生活。

她从当初那个地方逃离出来不容易。

她能拥有现在这样的生活,很珍惜,不希望有任何事情打扰。

陶艳冲着俞青山点了点头:“俞大叔,你是父母,我现在也是父母,我回来了,嫁人了,生了两个孩子,这里没有人知道我曾经经历了什么,要是这件事传出去了,我两个孩子就要毁了。”

她回来大家都以为她是抛弃了乡下的男人孩子回来的,这种事在知青中不罕见,但如果大家知道她在下乡期间到底经历了什么的话,大家都会瞧不起她,瞧不起她的孩子。

别人的指指点点对还没有定性的孩子影响太大了。

她不会冒险。

俞青山喉咙动了动:“我希望,你能帮我们找到证据,我们缺少证据。”

陶艳点点头:“我只是知道的多了些,你要是想要证据,我帮不了你,不过我虽然不能帮助你们,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们一个人,你能去找她,要是你们能付出足够的代价,她能帮你们完成目的。”

俞青山听她前半段话是失望的,后面就是惊喜,“谁?”

“她不是下乡到榆树村的知青,她是隔壁村的,比我们早下乡了两年,但是她也经历了这样的事情,她当时已经嫁人了,但是也没用,她的男人上山遇到了豺狼,没了,留下她和两个孩子,她的男人死了以后,她要养家,还被大队长用那两个孩子威胁,不得不当他的情人,他跟潘旺是拜把子的兄弟,那个公社上上下下的心肝子都是黑的!”

说着说着,陶艳的情绪激动了起来,“她现在日子过得不好,要是你们愿意给他足够的钱解决她的后顾之忧,她应该会同意出面的,她也回来上海了,但是她还有个儿子困在那里。”

“她是有证据的,她男人死了以后她另外生了两个孩子,两个孩子一个长的像大队长,一个长的像镇长,这两个孩子就是活生生的证据,或许她还留有其他的证据也不一定。”

听的这遭遇,所有人都沉默了。

苗红星也是。

原来,隔壁那个名声在外的“野鸳鸯”也是上海的。

俞向清话语干涩:“我们这样找上门去,对方可能会不信。”

陶艳深呼吸了一口气,情绪趋于平稳,她的情绪控制的很好,几个呼吸,她的脸上就恢复了平静:“我可以带你们去找她。”

当初的伤痛谁也不愿意轻易提起,但是这提起要是能够带给她稳定生活的话,陶艳知道,以鸳鸯的性子,她不会介意出头,更何况,她还有儿子在那里。

那边的人全都烂透了!

当初如果不是没办法,她会想办法带着他一起逃离。

鸳鸯刚下乡不久,就因为一次英雄救美,嫁给当地的人,在那时候,是过了两年好日子的。

但是她嫁的那户人家人丁单薄,而且是外来户,在当地没有根基,她男人一出事,事情就不好了。

只有她和婆婆两个体弱的女人,怎么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