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阿拉伯 帝国(第2/2页)

阿巴斯人是举着黑旗推翻伍麦叶王朝的,这让他们得到了“黑衣大食”的称号。赠送这个称号的是中国人,因为中国古史称阿拉伯帝国为大食。使用这种颜色的原因也有三种说法:受波斯文化影响,表示反叛和哀悼,与伍麦叶王朝画清界限。没错,尚白的伍麦叶是“白衣大食”。[27]

至于后来出现的法蒂玛王朝,则称“绿衣大食”。

但无论原因何在,结果都一样:伊斯兰世界的历史从此改写,帝国的中心也从接近拜占庭的叙利亚东移到原来波斯的伊拉克,起初定都库法,后来迁都巴格达。尽管无论是伍麦叶的首都大马士革,还是阿巴斯的新都巴格达,都已经远离了穆罕默德的麦地那,两个王朝还是有很大区别,以至于国际学术界普遍认为是一场超越了改朝换代的革命。[28]

革命的结果是阿拉伯帝国的盛极而衰,以及伊斯兰教更大范围的传播。这两件事的同时并存未免让人费解,其中的成败得失和经验教训却不能不深究。

那就让我们走进巴格达。

[22]首任哈里发阿布·伯克尔(Abū Bakr,阿拉伯语,下同)是穆罕默德后妻阿以莎之父,穆罕默德临终前受托主持礼拜,在位期间(632-634)汇集整理了《古兰经》,统一了阿拉伯半岛。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Umar)是古来氏阿迪家族贵族,皈依伊斯兰教后影响很大,在位期间(634-644)定希吉拉为伊斯兰教元年,征服了叙利亚、伊拉克、巴勒斯坦、波斯和埃及,后被信仰基督教的奴隶刺杀。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Uthmān)是古来氏伍麦叶家族贵族,穆罕默德的女婿,在位期间(644-656)确定《古兰经》的标准版本,征服亚美尼亚和北非,后在内乱中被杀。第四任哈里发阿里(‘Ali)是穆罕默德的堂弟和女婿(法蒂玛的丈夫),公元661年被刺身亡,被什叶派穆斯林尊为第一代伊玛目(与哈里发分庭抗礼的政教合一领袖)。

[23]伍麦叶,过去的历史著作一般都称倭马亚。但倭马亚系由英语转译,伍麦叶则更接近于阿拉伯语。而且对于汉语来说,伍麦叶显然更容易辨识,因此本书采用伍麦叶的译法。

[24]公元655年,穆阿维叶率领的舰队与埃及的阿拉伯舰队联合,大败拜占庭海军,史称“船桅之战”。

[25]请参看《新唐书·高仙芝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六。

[26]怛罗斯战役是在公元751年,即阿巴斯王朝建立的第二年。

[27](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就称其为“象征着反叛和哀悼的黑旗”,被哀悼的则是第四任哈里发阿里。

[28]请参看(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美国)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